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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daonature

「文林苑都更案」受害者- 王家人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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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4-15 00:05:11 | 顯示全部樓層
文林苑同意都更戶 批王家說謊

〔記者黃其豪/台北報導〕媒體兩週來大幅報導文林苑都更案,不同意戶王家的委屈及聲援團體訴求,引起部分同意都更戶反彈,昨召開記者會,左批媒體不公、右罵王家說謊,住戶李彩雲說,市長郝龍斌下決定強拆很痛苦,「搬遷兩年多卻看不到新屋何時蓋,同意戶難道不痛苦?」住戶強調,我們只想趕快搬進新家。

王家:從來就堅持不參與合建

不同意都更的地主王廣樹表示,王家沒拿建商一毛錢,也從頭到尾堅持不參與合建,現在房子已經被拆,王家人主要訴求是王家被劃出文林苑都更案,原地重建兩棟與祖厝相同的透天厝。

至於同意戶在記者會所提各項質疑,王廣樹說,沒有新意,之前都已說明過,基於大家都是老鄰居,不願加以評論。

同意戶將市政府近日來發的新聞稿攤在會議桌上,感謝郝龍斌有魄力拆王家,也希望市長能履行新聞稿內文的承諾「郝市長希望文林苑兩年內趕快蓋好」。

鄭姓住戶坐輪椅、陪同八十幾歲父親出席,質疑媒體沒報導事實,他說,基於人情,是否也該考量這些配合政府都市更新政策的同意戶處境?法律怎麼修是內政部的事,王家有訴求可以去市府、甚至總統府,與我們無關。我們只要求建商先把房子蓋起來,讓老鄰居能搬回去。

他說,王家房子是六十二年蓋的,何來百年祖厝?建設公司握有包括訴求的金額、九十六年出席都更案權利變換說明會地主楊玉美兒子王家駿的簽名等證據,都是白紙黑字,王家竟然全部否認,且堅稱從頭到尾不知建商要來辦都更。

住戶友人鍾姓男子則爆料,王家人在三年內不斷騷擾同意戶,質問他們「當初為什麼那麼低的價格就簽給建商?」媒體要求提出指控的鍾男說明王家是誰去騷擾?又是誰被騷擾?鍾說,基於保護當事人,不便透露。

住戶李彩雲說,同意戶沒有學者、學生團體聲援,也沒有民代相挺,房子莫名其妙被拆兩年多,如今好不容易等到市府把王家拆了,輿論又一面倒,把王家塑造成都更受害的可憐者,文林苑又卡住了,實際上「同意戶才是最可憐」。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 ... i5.htm?Slots=TPhoto

媒體說的話不都是聽聽就好了嗎?現在又背心話題炒起來嚕

發表於 2012-4-15 01:36:19 | 顯示全部樓層
樵夫 發表於 2012-4-14 23:11
我真的很反對這個主題
誰是真正受害者?
王家人嗎?不是   絕對不是

這種犧牲他人的民主真令人佩服。
有一群人中午外出用餐時見到「男人毆打妻子」的戲碼,
這一群人經過表決後拿了餐館的刀塞在廚師手裡,並把他推出去救那個女人,
廚師一邊跟男人扭打,一邊喊:我也不願意.....
但是餐館裡用餐的食客們說:快打,別耽誤我們用餐囉!
有個不知是打柴的?還是打漁的大喊:你這廚師真不懂民主,別耽誤別人用餐!

我認為daonature說對了,台灣不民主,因為被「假民主」洗腦太久了,
人民已經習慣用假民主來看世界了,那些聲名遠播的「餐廳」法律顧問、顧問們都是不民主的,
他們沒去同情「用餐被打擾的食客」,反而以辭去職位要脅「餐廳老闆」,
「餐廳老闆」剛開始和大家保持餐廳民主真偉大,後來被罵一罵就腦筋急轉彎真不民主。

要廚師趕快拼命的過客真民主,
為廚師講話的人真不民主!

來吧!讓我們歌頌民國38年到78年的「天下為公」的偉大民主吧!
「你是民族的救星、世界的偉人,永遠領導著我們.......」


發表於 2012-4-15 03:25:06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kjazz 於 2012-4-15 03:27 編輯

誰才是真的受害者????

1.是政府
為了那該死的"法",原本就有漏洞的"法",讓腦筋轉不過來的政府不得不去"依法行政"。

2.是同意都更的住戶
為了那不積極爭取權利的表態自身立場的王家,加上那該死的建商有都更惡法在撐腰,房子還沒建好就賣完了,等到同意都更的住戶拆遷補償費啃光了,就真的看著辦了。
接下來建商撐不下去,宣布破產,同意都更的也沒了房子,建商也倒,最後還是要政府出面收拾殘局。
一樣全民買單!!!

So~~~~王家是受災戶嗎?????   不予置評!!!!

發表於 2012-4-15 22:14:41 | 顯示全部樓層
我認同樵夫的看法,這件事搞到現在是四輸,若能學習放下,對大家都好。我們局外人對當初的過程不瞭解容易被媒體與政客操弄。如果是你知道家要被都更,你會採取何種策略?不理不睬、積極抗議?

發表於 2012-4-16 08:16:30 | 顯示全部樓層
樵夫 發表於 2012-4-15 12:49
你過度的譴責政府執法精神
將使公務人員產生畏首畏尾的心態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結果

媒體的過度報導,何止公務員畏首畏尾,醫生、老師、護理師都也怕。

發表於 2012-4-16 10:53:57 | 顯示全部樓層
2100週末開講 2012-04-15 (重點從14:00分開始)
http://www.youtube.com/watch?v=V6Bp_uUyEJo

http://www.nownews.com/2012/04/15/138-2804765.htm
文林苑同意戶代表李小姐上《2100週末開講》,表示自己在同意都更後,收到的64萬元安置費與104萬元拆遷補償費,至今已全數用罄;並表示自己在公聽會上,聽到王家的王家駿直言「1坪換3坪太少」。而先前記者會也被爆出案外案,指有住戶被王家人騷擾,表示「為什麼要這麼早參加,拖久一點賺比較多」等說法,她認為同意戶根本是最大受害者。

王家的四女兒在第一時間立即call in進去節目,直批李小姐根本什麼都不懂,並要她找建商理論,別轉移焦點,更出言表示「你家老到不能住就都更嘛,我家是祖產,我還想住,只要從都更區劃出去就好,不是嗎?」     (唉~~~~~~~祖產嘛!!!!!!!!!!!!!!)




發表於 2012-4-16 14:04:23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海天一線 於 2012-4-16 14:08 編輯
樵夫 發表於 2012-4-15 12:05
在你的比喻之中    我有幾點駁斥
1.民主是數人頭表決沒有錯   但不是用於私刑的表決   而是表決於利益眾 ...

您對我個人的批評,某回應如下:
我本就「曳尾於泥塗」,沒甚麼清高的問題,「無處而不自得」,不會「因相取人」,也不會「因相」被批
而有所不悅,您所謂的的臭味大約來自柏楊所說的「醬缸」,我雖不嫌,卻不敢鳩佔鵲巢。而「不倫
不類」這四個字則感恩您的稱讚,孔子說「小人黨而不同」,所以不被放在哪一族群裡真是稱讚我了
,不敢當。

其次回答您的內容,
我總希望有點苗頭可以回復,多點論述,而非三國的李催「混戰以勝之」。

先說您文章裡過於主觀的用語
唯一曾經喚回民主精神靈魂的群眾運動只有百萬紅衫軍的那次反貪反腐戰役
恐怕紅衫軍總指揮施明德先生都不能同意您的觀點,您把他出名的戰役放在哪兒了?
五四又到哪裡了?

「私法」、「私刑」都是專有名詞,不好泛用,若要硬冠個「私」,那麼私義或許差強成立,然而私義
與公義存在重疊空間,這是「親親人民愛物」的邏輯所在,所以嚴格的說還是苛責不到我。

若說成「私益」,那麼可以解釋您的說法了,但不知王家與我何干?我雖非楊朱,可也不是墨翟,
不必為王家而在泥塗中大聲嘶吼,我想到的是「惡」法違憲的問題,莫要小看了他人志氣,大看了
自己放....聲。

最後回答您的思想論述
我僅看懂「惡法亦法」這一點,功力不佳,慚愧,但怕您久候,不得不在百忙之中就這一小小心得
作一回覆,但這問題實在簡單,不得已先囉哩八說講點前言以湊篇幅,得罪之處,請勿見怪。

那立法者也是人,怎會不出錯?中華民國立錯法的比比皆是,有甚麼希奇?要不然弄個「大法官
釋憲」做甚麼?

公務人員發現法律有不足或侵害人民權益時,當主動提起「釋憲」。
所以郝龍斌與其部屬這兩年來在做甚麼?去問內政部該法是否違憲?大法官應該是司法院吧?
王家正如本篇回覆裡的落落長前言,算是個引子,照出法律問題,海天一線是視野問題,
不會自陷格局於「雞毛蒜皮」年月日上的問題。

抱歉!我真的有點忙,如果要等我下一篇回覆,要等久一點,因為我要多看書,免得天馬行空
「混仗」亂打筆戰。

若您閒著慌,不妨先上網看看,斧頭掉了有湖神,知識發現靠google,您的許多提問網路上都有
,不用追著我問。感謝。


發表於 2012-4-16 22:16:10 | 顯示全部樓層
樵夫 發表於 2012-4-16 16:13
論事歸論事    這是文人應有的風度
我懂得應互相尊重不同觀點
但是你先拿我網路上樵夫與船夫匿稱作人身嘲 ...

是該多讀書,也該多照鏡,甚至該多洗臉,洗臉盆上刻著「茍日新、日日新、又日新」更好。

我本來就是針對您做回覆,怎會不指明對象,語帶嘲弄......這說聲抱歉,
您的最新回應裡有「相互尊重」一詞,是極,好極,民主本就該相互尊重,
大家共勉之,能對我這泥塗大龜尊重,也要能尊重他人的選擇,莫過多情緒批評,
先生何以對王家太苛?對海天一線太厚?
「人不獨親其親」,先生若是都更下被拆了房子的王家人聽聞「批評」該如何?
「罪疑惟輕,功疑惟重」,那王家不是還占著「都更」疑似違憲的一點點道理嗎?

關於都更法,在您提示前,我已有所閱覽,然而郝市長對於王家這件事自稱兩年前知道,
若您願意細細閱讀之前的文章,不難發現此事荒謬處何在?
法律當然會施行多年後才發現問題,釋憲案成功例子裡不乏施行多年的法律,
這與法律年歲或有相關,但不一定是直接關聯。

「爾俸爾祿,民脂民膏」,公務人員不是依章行事就好,倘若這樣,發現塑化劑的公務人員
太雞婆,該記過不該記功。

「提出釋憲不是基層單位該做的」,這是北市府的推托之詞,查閱一下釋憲案提出人或相關規定
絕無此條目。「士大夫之無恥是謂國恥」,遭此國恥,不嚎叫兩聲,我豈不是對不起「孫大砲」
創國之辛勞?

先生隱責海天一線不懂民主,民主基本概念實在不是多數決,也非人人有權向公機關抗議,
民主在於每個人都有表達意見與作出選擇之權利,倘若為了公利益,也有選擇犧牲自我利益
之權力。然而文林苑一開始就為被違背這一原則圈地。民主若是少數人就能破壞,就能撼動
,這個民主就不是「眾志成城」的真民主,實為「寡頭政治」之偽民主。


再告知先生一件事:民主不是萬能,民主不得剝奪公民的基本權力,何種權利?人格權
就是一種,正確來說憲法所明文提及的權力都不能侵犯,偏偏台灣的憲法有居住權一款。
文林苑是為公利益嗎?勉強就是蓋新房子好像比較牢固!但921垮的不是舊房子喔.....
陳文茜的說法與事實不符。

憲法是基本法,是政府與人民的契約,任何法律與之違背,無效。
民主國家可以無「成文法」,但不能無憲法,這才是「法律」與「民主」均衡裡的法,不是
都更法。

最後一次在這議題上答覆您,感謝。

發表於 2012-4-16 23:50:16 | 顯示全部樓層
樵夫的"槳"往"海"裡一划往"天"上一揮,果真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希兩人的文筆之爭就此打住,不須替虛偽的"王家"傷了大家的和氣,實在是不值得!!

反事都有一體兩面,有正必反,有陰有陽,事情有分檯面上及檯面下,
大家都只知檯面上的新聞消息,但檯面下的呢?????????王家敢講嗎?????
王家一開始就已經在說謊,所以現在要說一百個謊來替自己掩埋真相,所以值得同情嗎??

 樓主| 發表於 2012-4-17 01:32:28 | 顯示全部樓層
依法論法,王家百分之一百是都更受害者!

有人想法比較複雜,我沒時間也沒心思打筆戰!

http://www.youtube.com/watch?v=S ... ure=player_embedded

人吃人的社會,人吃人的台灣,今天你不吃人,明天別人吃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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