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自然人

 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樓主: daonature

「文林苑都更案」受害者- 王家人的悲哀

[複製鏈接]
發表於 2012-3-30 21:49:03 | 顯示全部樓層
粗暴拆王家 3律師辭北市府委員..............................
繼施正鋒辭去台北市政府顧問之職後,台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及人權保障諮詢委員會
3名委員包括蘇友辰律師、翁國彥律師和曾威凱律師,今(30)日也發表公開聲明指出,
因為北市府處理「文林苑都更案」的手段極其粗暴且粗糙,對人民最根本的居住及財
產權利保護,毫無尊重並予以落實的意識,所以正式宣布辭去委員身份............


發表於 2012-3-30 22:09:26 | 顯示全部樓層
漢寶德:孤島式都更 破壞城市肌理

台北市都市更新問題引起爭議,建築學者漢寶德認為,都更的起源是「台北太醜陋了」,
但必須先分析台北「醜」的原因,調查歷史元素與居民習性;市府卻輕視問題的複雜性,
把都更手段簡化成「蓋豪宅大廈」,此舉清除表面的髒亂,卻製造更多問題,比方把租屋
者、中下階級趕離市中心,造成社會疏離。..............................................



 樓主| 發表於 2012-3-31 02:09:58 | 顯示全部樓層
海天一線 發表於 2012-3-30 22:09
漢寶德:孤島式都更 破壞城市肌理

台北市都市更新問題引起爭議,建築學者漢寶德認為,都更的起源是「台北 ...

蓋高樓大廈就是美? 這種觀念作法,我不能接受!

台灣都市更新條例,條文偏袒強勢一方,就是建商。

王家事件,證明都更法; 行公益之名,圖建商之利!

 樓主| 發表於 2012-3-31 02:39:19 | 顯示全部樓層
海天一線 發表於 2012-3-30 12:14
感謝福氣平凡提供的網站連結,
在第二個連結的文章裡有一段話


政府想搞人民,就算人民於法於理於情通通站得住腳,政府一樣還是能搞!

王家被強迫都更的漏洞疑點太多,我不會相信政府依法行政的鬼話!

只要有錢有權有勢,法律大門定為你開!

也參考看看,屏東長治鄉劉秋霖老農被政府壓迫的例子: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doc/1018/6/0/1/101860117.html?coluid=7&kindid=0&docid=101860117


--------------------------------------------------------------------------------------------


今天強拆王家? 聲援者痛批政府「強拆掩飾爭議」
2012/03/22  


記者 鐘聖雄 / 台北報導
「強拆民宅送建商!」「強盜都更!」士林文林苑都更爭議越演越烈,台北市長郝龍彬3/20強調「一定會拆」王家,並說王家只是不同意的5%住戶,市府不能犧牲95%同意住戶的權利。對此,王家與近百名聲援者昨(3/22)上午到北市府前抗議,強調樂揚建設是「選擇性圈地」,才會製造出95%多數的假象,如果以整體街廓面積、戶數來算,不同意都更的人根本不是少數,希望政府不要再以假象的多數,踐踏居住正義。

王廣樹表示,王家自始自終都沒有簽署過都更同意書,他們只要家不要錢,卻不斷被抹黑成死要錢的釘子戶,讓他們全家每天都活在壓力與折磨中。他表示,如果樂揚建設願意將王家排除在都更範圍外,重新審議都更設計只要約半年時間,之後就能開工,屆時就可以讓他們宣稱「回不了家」的38戶住戶有新家可住,但建商卻不停登廣告抹黑他們,政府說法甚至也與建商如出一轍,現在打算找警察強拆王家,根本是強盜的行為。

「我們以王家列祖列宗的名義對天發誓,我們一開始就表明不參與都更,從來沒簽過同意書就是最好的證明!建商指控抹黑用的陳情書,請大家把全文(註:見文末附件一)看仔細,別讓建商斷章取義,我們從來都是拒絕都更!」王廣樹激憤表示。


強拆掩飾爭議? 文林苑消防爭議未解,預售屋早已賣光

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陳虹穎指出,文林苑案最大的爭議,除了建商涉嫌偽造文書、設計不符消防法規恐釀災難外,讓建商始終不願意把王家剔除在外的關鍵因素,就是文林苑預售屋早已銷售一空,而這也是都更法規的大漏洞,讓建商可以在與住戶完成溝通前,一領到建照就銷售預售屋,變相賣掉不同意戶的家,才讓現在的問題如此難解。她呼籲北市府儘速召集建商、專家學者、住戶坐下來討論是否還有變更設計的可能,不要用強拆掩蓋爭議。

受害者聯盟黃慧瑜表示,政府口口聲聲說要照顧多數同意戶權益,卻在爭議、疑點都釐清前,用強拆手段完成都更,讓建商與住戶共同承擔都更強盜惡名,不僅是陷他們於不義,讓民眾住進不符消防法規的新大樓,更是不仁。她強調,強拆絕非讓事情圓滿落幕的方式,既然王家都敢對天發誓從來不要錢,只想被排除都更,那麼市府的短期目標,應該是協助建商變更設計,之後再討論修法,才是治標又治本的方式。

「如果最後王家被拆了,那麼不止王家,同意戶、政府、未來的你我都會是輸家,贏的卻只有建商」,黃慧瑜說。

「今天政府可以拆王家,就代表他們明天也可以拆你我的家!」陳虹穎重申,王家並非都更強拆個案,因為目前光是台北市就有52個都更案很可能後續會以強拆落幕,政府只是從王家拆起,「殺雞儆猴」,更誇張的是毫無正當性與公共利益可言,她希望能有更多人一起站出來聲援王家,「因為我們事實上捍衛的不止是王家人的權利,也是我們免除自己免於活在恐懼中的權利」,她說。

在上午的抗議活動中,北市府最終由都更處總工程司張溫德出面接受陳情書,但他並沒有表示任何意見,在被媒體問及「為何不先解決所有爭議再都更」時,也僅是不發一語離開現場。
士林王家及進百名聲援者昨天上午到北市府前抗議,他們認為政府用強拆方式推動都更,不僅違憲也違反兩公約,全民都應為自己權益站出來,「公審」北市府。


誰來給王家一個「天外奇蹟」?

除了上午的陳情活動外,聲援士林王家的各界民眾,也在晚間前往郝龍彬官邸,要求住在王家附近的「郝」鄰居,可以許王家一個「天外奇蹟」,也就是他們可以被排除在文林苑都更範圍之外。然而,當20多位民眾抵達官邸時,現場早有大批警力戒備,民眾在試圖接近官邸時,還一度與警方發生推擠衝突。
陳情民眾最終都沒有見到郝龍彬,反倒是都發局副局長邊子樹出面接受陳情。邊子樹雖然強調,政府始終與人民站在一起,但他仍重申,王家只是少數人,政府應該要捍衛多數同意住戶的權益。
受害者聯盟透露,王家後方的鐵圍籬已在昨天被施工人員拆除,今(3/22)天警方很可能就會到場強拆王家,一整天都是危險期,他們希望能有更多人到場聲援王家,讓動畫《天外奇蹟》的劇情,也能真實在台灣上演。

http://pnn.pts.org.tw/main/?p=40069


發表於 2012-3-31 03:34:52 | 顯示全部樓層
被拆前: 裡面有提到一些建商會用的奧步....
http://www.youtube.com/watch?v=XXsMLY47tyk

被拆後: 主持人講的很激動.......
http://www.youtube.com/watch?v=cZYY92zMVe4

惡法亦法~~也只能以"法"來拖延惡法,積極表態自身立場,而不是"不知道或不懂"就可以帶過。
口頭說"不要"都沒用,最好都有書面證據,對自己最有利。



 樓主| 發表於 2012-3-31 03:55:53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daonature 於 2012-3-31 04:04 編輯
kjazz 發表於 2012-3-31 03:34
被拆前: 裡面有提到一些建商會用的奧步....
http://www.youtube.com/watch?v=XXsMLY47tyk

恩~ 認同! 所以,王家的堅持與社會大眾的怒哄,正可以讓惡法現出原形!

今天某位王家人call in進去電視,王家人第一次跟建商打官司時,沒請律師。


王家的產權獨立,建商可以不把王家納入都更範圍,面積變小,一樣可以都更!

那為什麼政府會縱容建商把王家納入圈地範圍呢? 王家不是案子成不成的必要條件啊!

建商的權力超越政府,凌駕憲法!  真的很恐怖!

發表於 2012-3-31 04:14:56 | 顯示全部樓層
daonature 發表於 2012-3-31 03:55
恩~ 認同! 所以,王家的堅持與社會大眾的怒哄,正可以讓惡法現出原形!

今天某位王家人call in進去電視 ...

在法的層面來講政府沒錯,因為要"依法行政",所以明知法已經錯了也要執行。
建商是依法的漏洞去佈局,這也是他們所謂的"眉角"。
而王家也錯失良機沒表達自己真正的立場,所以才演變成建商可以"合理的要求"政府去執行公權力。

就是那麼剛好~~~"錯"的事全部都到位了才演變成這樣局面。

 樓主| 發表於 2012-3-31 04:42:18 | 顯示全部樓層
kjazz 發表於 2012-3-31 04:14
在法的層面來講政府沒錯,因為要"依法行政",所以明知法已經錯了也要執行。
建商是依法的漏洞去佈局,這 ...

王家有表達自己的立場! 王家人call in至節目;提到建商的董事長曾經拜訪過他兩次,他都口頭拒絕!

社會黑暗就是了!

 樓主| 發表於 2012-3-31 05:03:01 | 顯示全部樓層
1.都更惡法是何時開始的?

都市更新條例是在1998年制訂公布全文62條,而我們口中最常說的兩條惡法是25-1和36條2003年修法新增的25-1條,經歷親建商派立委在民國92至96年,短短四年之間、四次修訂之後,將過往需百分之百同意的協議合建門檻放寬至八成,以多數決之名,剝奪剩下兩成的未同意住戶的權利,任憑地方政府將其財產「徵收並讓售予實施者」。2009年8月31日,台北市政府發布都市更新條例第36條強制拆遷的補充規定,這一條就是昨天拿來拆王家和欺負群眾的條例,也就是大家口中一起喊著"強拆違憲"的條例,目前詹順貴律師在打釋憲官司,進度或狀況可洽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

--------------------------------------------------------------------------------------------------------

2.拆遷的命令一旦發出來之後,多久以內算是有效

我猜昨天問我這條的朋友是想知道說,如果我們的和平阻擋有效的話,撐多久可以讓那一紙命令失效。正確答案是最長十八個月(好好看的綠地剛好也是18個月..)。第一紙下來的命令可以6個月,接下來有正當或特殊理由都可以延,最多可延兩次,一次六個月,所以加一加一共18個月。
---------------------------------------------------------------------------------------------------------

3.提這些案的立委是哪些人?

都市更新條例25-1修正案被提出來,當初提案的是台聯黨團,提案的理由是災後重建雖然已經有了九二一重建條例,但後續發生的三三一地震卻無法可依循,故提出此條修正案。第一次修訂後的條文內就已經出現了「十分之八」的多數決協議以及「可由實施者(建商)委託三家以上估價後價購」的規定,從這時候開始,你不同意也可以買你家。當初提案之因是解決災難,現在卻是製造災難。我找到的紀錄是,25-1第一次的提案是台聯黨團蘇盈貴,當時無異議通過;第二次的修正提案是台聯黨團的黃政哲提出,根據維基百科,黃政哲曾經擔任華升上大營造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其父黃崇鵬是華升營造有限公司(華升上大營造的前身)創辦人。第二次的修正案是2005年6月公布實施,當年1月剛好也有這條新聞。
今天是第六屆新科立委走馬上任的日子,回顧第五屆立委,最有錢的身價高達11億,是台聯的黃政哲
第一個大富翁,非台聯立委黃政哲莫屬,雖然存款只有112萬,卻是信義區大安區的大地土,身價11億。
http://www.nownews.com/2005/02/01/91-1749134.htm#ixzz1qSclvJca
第三次的修正案由親民黨團的劉文雄等42人提出,第四次則是民主進步黨籍的黃誠。值得玩味的是,各個黨團都有,而這段時間國會的最大黨一直都是KMT,大多也皆以無異議通過。關於25-1得更多細節,王章凱老師寫了都市更新條例解密,有興趣的朋友請一定進一步閱讀http://www.wisdomshare.com.tw/msg_info.php?id=125
36條,也就是強拆條款的增修,則是由99年4月行政院函請審議。當初的院長太紅了我想不必多提。而在審議的過程當中,裡面有幾段發言在此(委員和時任內政部長江宜樺的質詢紀錄)http://lis.ly.gov.tw/ttscgi/lgimg?@992000;0330;0378大家有興趣可參閱原文。基本上在三讀時也是呈現一個無異議通過狀態。


資料來源:
http://www.facebook.com/notes/鄭安齊/昨天被問的問題/400115129998809?__adt=7



發表於 2012-3-31 09:32:29 | 顯示全部樓層
這種東西就是要調嘛~何必搞得哭天搶地的,我一直認為人不過活個幾十年,土地房子也只是有生之年暫用一下,有必要鬧成這樣嗎~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立即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