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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Kuoshuching

『性解放風暴』即將襲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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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11-10 18:37:15 | 顯示全部樓層
張開基 發表於 2013-11-10 16:20
你犯了拿「特例」來對抗「通則」的毛病。

吸毒販毒和製造槍炮以及強暴婦女是違法的,如果沒有公開或被發 ...

謝謝老師的答覆!所以張老師覺得這個我舉的算特例,而這例子儘管是同性戀仍是可以收養?這有法律轉圜的餘地。那有選擇權的未婚生子的單親家庭呢?若張老師覺得我舉的例子算是特例對抗通則,女人喜歡狗和異性戀女人喜歡男人和同性戀喜歡同性的喜歡並不相同。就算有所謂人狗爸媽是否也算特例中的特例?我沒有強詞奪理,也沒有說假如這樣所以就一定怎樣,而是就通則下的例外(而且我覺得會蠻多的,到底血緣經濟能力考量是否該優先於是同性戀的考量,這是法院該依法考慮的)又該怎麼處理做討論,堅守通則?或有所轉圜?又如何轉圜?這樣才會比較周全和理性的討論。
另外就算被定通姦和外遇對象遲早還是都可以結婚的。現在就和廢死一樣,政府朝著婚姻逐步變成民事責任非刑事責任修法,當然這又是另外的議題。

 樓主| 發表於 2013-11-10 18:47:17 | 顯示全部樓層
Mooto 發表於 2013-11-9 23:30
世界末日了嗎?

噗!   可能對基督徒而言是吧           =  =

 樓主| 發表於 2013-11-10 18:51:47 | 顯示全部樓層
ricky65 發表於 2013-11-10 17:40
在這個議題之前
大家了解同性戀嗎?

我比較要好的朋友之一就是男同性戀
他是偏向於扮演當中女性的位置
他不像住在台北的那位同學幾年前終於對父母坦誠了
比較住在偏遠鄉下的他到現在還是隱瞞著家族

不過我對於他們換伴侶的開放程度是很不茍同的
性方面的開放也不能接受

發表於 2013-11-10 18:58:04 | 顯示全部樓層
dimbula 發表於 2013-11-10 18:37
謝謝老師的答覆!所以張老師覺得這個我舉的算特例,而這例子儘管是同性戀仍是可以收養?這有法律轉圜的餘地 ...

有些名女人,不要老公,只要孩子,一種是經過對方同意「借種」,一種是用美人計,不論是春風幾度,確定自己懷孕之後,就會「神隱」;

因為她們認為自己經濟條件優渥,可以獨立扶養子女成人沒有問題;

這是最自私的作法,她們有什麼權力讓孩子一出生就「父不詳」?有什麼權利可以讓孩子一生沒有父親,沒有父愛,「母愛」非常偉大,但是,難道「父愛」就無足輕重了嗎?

這種女人跟那些從小就把孩子送進佛寺出家,剝奪其生存最基本的權利,這是最「不是」的父母。

兩者都應該受到最嚴正的譴責!而且更不可變成鼓吹式的新聞話題,造成效尤。

發表於 2013-11-10 19:03:39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jameswu 於 2013-11-10 19:20 編輯

http://tw.omg.yahoo.com/news/%E9 ... 4%9E-213000690.html
郭采潔再說人工生殖才是黑洞作者: 黃嘉平、許容榕╱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13小時前


 ↑郭采潔在臉書發表對「多元成家方案」的看法,被貼上反同志標籤。(高興宇攝) 中國時報【黃嘉平、許容榕╱台北報導】
郭采潔日前提出大家應多討論「多元成家方案」,遭到大批同志轟罵,她9日不怕再被批評,在臉書上努力解釋:「同性當然能因愛結合,但背後真正涉及的是人工生殖和代理孕母的需求!這個思維被掩蓋在歧視人權的黑洞裡。」網友反駁她,表示同志可採取領養方式,該案應該思考配套措施,不該直接否定。
郭在文中喊冤:「捫心自問無愧,我們曾幾何時歧視過同志朋友?Never。」也說:「表明立場等於亮票,連署是投票,我們當然也可以沈默或置身事外,但當立委和媒體一面倒(指同志婚姻一審通過)的時候,我們該怎麼辦?」華納唱片大中華區總裁陳澤杉昨也在臉書幫郭說話,貼出手機簡訊,證明郭已關注修案半年,對法案徹底了解。
宥勝在臉書上說:「我支持同志婚姻合法化,卻對『多元成家方案』非常質疑。」他9日被問質疑哪一部分?他說,要考慮東方文化,不能一下子模仿西方,「這在西方是被祝福的事,但台灣的家長還不能接受。」他的好友是同志,因家人不接受,好友感覺不能呼吸、快得憂鬱症。「這不是任何一方的錯,我能了解好友媽媽的痛苦與難過,她會想是不是她的錯,讓孩子變成這樣?」






 樓主| 發表於 2013-11-10 19:21:46 | 顯示全部樓層
張開基 發表於 2013-11-10 18:58
有些名女人,不要老公,只要孩子,一種是經過對方同意「借種」,一種是用美人計,不論是春風幾度,確定自 ...

非常非常贊同張老師的見解!!!!
我單身了十幾年
非常難以找到對象
絕望之於
有不少人勸我可以獨立受孕生子
但是我認為沒有爸爸就不是一個健全的家庭
我不願意讓小孩生長在這種環境
雖然現在已錯失生育年齡了
但是比起為了自己的需求而枉顧小孩的需求
這是必要的

發表於 2013-11-10 19:21:47 | 顯示全部樓層
Kuoshuching 發表於 2013-11-10 18:47
噗!   可能對基督徒而言是吧           =  =

我不信任何宗教,我反宗教!


 樓主| 發表於 2013-11-10 19:24:01 | 顯示全部樓層
Mooto 發表於 2013-11-10 19:21
我不信任何宗教,我反宗教!

我現在也反了
曾經很熱衷過
但最終
每個宗教都讓我失望
都想控制人.....

發表於 2013-11-10 21:38:42 | 顯示全部樓層
Kuoshuching 發表於 2013-11-10 19:24
我現在也反了
曾經很熱衷過
但最終

奧修有時候 反宗教

有時候也說宗教的一些論談


發表於 2013-11-10 23:56:01 | 顯示全部樓層
有些有錢同性伴侶經由某些仲介公司挑選卵子(可依種族.膚色.髮色.學歷等,聽說以東歐.前蘇聯居多),再由醫學機構作人工受精,再將授精卵植入其他婦女子宮(等於租用子宮,一般來說是第三世界國家,諸如印度中下階層)等於一個嬰兒以國際分工交易體系產生,有時想這樣孩子長大怎面對自己過去和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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