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滷」來「魯」去不害「臊」?
最近的新聞;「米其林指南」書中將魯肉飯翻譯成「Lu(Shandong-style)Meat Rice」,解釋文中還將魯肉飯寫成:「做法是豬肉塊與洋蔥炒過後煮熟,是緣起於山東(中國東北)的著名小吃…」云云。
顯然,「米其林指南」對於台灣本地的飲食文化了解的太少,才會出錯。
但是,許多美食專家隨後的議論也未必正確,筆者一一解說如下:
其一,台灣地區小吃中俗稱的「魯肉飯」或「肉燥飯」,並不加洋蔥的,而是加爆香的「紅蔥頭」(俗稱「油蔥」)
其二,台灣地區的「魯肉飯」一詞中的「魯」是個別字(舊時代市井小販讀書不多,「滷字」難寫,訛以「魯」字也無需非難),和簡稱「魯」的山東省毫無關係,這點可以看看「台南度小月擔仔麵」使用的『肉臊』,那是純粹台灣本土的民間最簡易的烹飪方式,跟山東有什麼關係呢?
其三,「魯肉飯」一詞中的「魯」是個別字,正確的應該寫成「滷」,原本應該指「滷菜」或「滷汁」的意思。(但是,「滷菜」和「紅燒」的烹調流程是不同的,一般所謂的「滷菜」是先做好一大鍋滷汁,然後再將各種清洗川燙過一遍的大塊葷素食材投入滷汁中「滷煮」至熟透入味後,再撈出來,放涼之後再切片盛盤,通常這鍋滷汁中會加入大量的五香大料,而且可以一再使用,甚至有些店保有「百年老滷」為宣傳號召;但是,「紅燒」通常是指單一次的烹調,譬如「紅燒肉」講究油濃醬赤,五香大料用的極少,而且最後會將醬汁完全收乾,和肉同時盛盤上桌,醬汁屬於一次性的,並不重複使用。
其四,一般台灣小吃中,將切碎的肉末(絞肉或較費工細細切碎連皮帶肉的細丁)炒熟加醬油、調味料熬煮出來的,再澆淋在白飯上的;只能稱為「肉臊飯」,不能稱為「魯(滷)肉飯」,因為,肉臊不是用「滷煮」的,而且,通常我們所稱的「滷肉」,不論是滷牛肉、滷豬肉,都是大塊下鍋,煮熟後才切片的,斷無細細切碎下鍋而稱為「滷菜」或「滷味」的。而勉強要稱為「滷肉飯」的應是指那種大片五花肉鋪在飯上的,而且通常飯上還是淋有「肉臊」醬汁增味。
也所以,「魯肉飯」應為「滷肉飯」,但是,和「肉臊飯」是不同的,更不是來自山東。
關於「肉燥」還是「肉臊」,那個才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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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些飲食方面的錯別字和俗體字又鬧出新聞來了;大致上都糾正的沒錯,唯有「肉臊飯」,不知道那裡的 國文 老師反而把原本寫「對」的改錯了,請先看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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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魯非彼滷! 「魯」味、肉「臊」飯…錯的
更新日期:2010/03/13 13:20
小吃店的老闆們,趕緊抬頭看一下招牌,有沒有寫錯字,最常弄混的,就是把滷肉飯寫成魯國的「魯」,而且還將錯就錯,招牌一掛好幾年,但 國文 老師說滷肉飯不可能是魯國做的或者很魯莽,這樣寫自然不對;另外還有肉燥飯的燥,要是寫成害臊的臊,可就錯得離譜,如此一來代表飯有腥臭味,相信沒客人敢吃吧。
滷肉飯的滷您會寫嗎?記者:「是這個魯嗎?」民眾:「對啊,印象中是這個。」
民眾:「為什麼覺得是這個魯?」民眾:「因為店家也寫這個魯不是嗎?」
哇,先生跟小姐都答錯了,不過別不好意思,很多店家大剌剌掛上的招牌,像是魯味或者是魯肉包,上頭根本是錯別字,正解是滷才對,找上有30年從事文字經驗的 季 教授來解答。
玄奘大學教授季旭昇:「我們不能說滷肉飯是魯莽,或者魯國做的嘛,用鹽或者帶鹽的醬油,把肉做成鹹鹹的。」
這樣聽清楚了嗎?肉燥飯的燥要是寫成肉字旁,可就錯的更離譜,因為肉字旁是指腥臭味或者害羞的意思,飯要是有腥臭味可就不好吃啦。
還有這個招牌,看的出哪邊不大對勁嗎?記者:「好像那個『餡』不是這樣?」餡餅店老闆:「不然怎麼寫?」
從事十幾年的老闆娘,也不知道哪裡錯, 應該像 老師指的這個字才對,上頭是代表人的意思,還有這道菜是豆豉排骨,不是豆鼓排骨啦,音跟字完全不一樣,只是將錯就錯這麼久,老闆們要換嗎?餡餅店老闆:「大家都這麼認為,客人都看得懂。」
滷肉飯老闆:「不會,不會換,意思懂就好。」
倒是稍候寫成稍後也不是不可以,因為後面的後,講的是稍微後面一點的客人,意思上也是講得通。下一回,別再傻傻分不清楚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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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來看看「辭彙」(一本非常知名通用的辭典,文化圖書公司71.8.1出版)對這兩個字的解釋:
「燥」ㄗㄠ\:乾,例:乾燥,相關詞有:燥灼,燥熱,燥濕。
「臊」ㄙㄠ:唸第一聲時是指「腥臭的氣味」。ㄙㄠ\:唸第四聲時是指「肉末」,例:肉臊子。或者指「羞愧」,例:害臊,相關詞還有:臊氣,臊惡。
所以;用「肉臊子」作的當然是「肉臊飯」,不是「肉燥飯」,因為「燥」只有「乾」一個意思,沒有其他用法。
豈能把「積非成是」當成「約定俗成」?
這個「臊」字和「燥」字從來就是兩個不同意不同音的字,豈可混用或通用?又豈能「約定俗成」?
教育部網路字典居然可以活生生的把「燥」改唸成「ㄥㄠˋ」音來迎合市井間的積非成是的錯字「肉燥」。教育部的無知顢頇那就更可笑;
看看「水滸傳」吧!看看「臊」在明朝是什麼意思(因「水滸傳」作者施耐庵是明初人士,所用的文字當然是明朝時慣用的):
第二回 史大郎夜走華陰縣 魯提轄拳打鎮關西
且說魯達尋思,恐怕店小二趕去攔截他,且向店裏掇條凳子 坐了兩個時辰,約莫金公去得遠了,方纔起身,逕到狀元橋來。且說鄭屠開著間門面,兩副肉案,懸掛著三五片豬肉。鄭屠正在門前櫃身內坐定,看那十來個刀手賣肉。魯達走到門前,叫聲『鄭屠。』鄭屠看時,見是魯提轄,慌忙出櫃身來唱喏,道:『提轄恕罪。』--便叫副手掇條凳子來。--『提轄請坐。』
魯達坐下,道:『奉著經略相公鈞旨:要十斤精肉,切做臊子,不要見半點肥的在上面。』鄭屠道:『使得,你們快選好的切十斤去。』魯提轄道:『不要那等腌臢廝們動手你自與我切。』鄭屠道:『說得是小人自切便了。』自去肉案上揀了十斤精肉,細細切做臊子。那店小二把手帕包了頭,正來鄭屠家報說金老之事,卻見魯提轄坐在肉案門邊,不敢攏來,只得遠遠的立住,在房簷下望。這鄭屠整整自切了半個時辰,用荷葉包了,道:『提轄,教人送去?』魯達道:『送甚麼!且住!再要十斤都是肥的,不要見些精的在上面,--也要切做臊子。』
鄭屠道:『卻纔精的,怕府裏要裹餛飩;肥的臊子何用?』魯達睜著眼,道:『相公鈞旨分付酒家,誰敢問他?』鄭屠道:『是合用的東西,小人切便了。』又選了十斤實膘的肥肉也細細的切做臊子,把荷葉包了。整弄了一早晨,卻得飯罷時候。那店小二那裏敢過來,連那正要買肉的主顧也不敢攏來。鄭屠道:『著人與提轄拿了,送將府裏去?』魯達道:『再要十斤寸金軟骨,也要細細地剁做臊子,不要見些肉在上面。』
鄭屠笑道:『卻不是特地來消遺我!』魯達聽得,跳起身來,拿著那兩包臊子在手,睜著眼,看著鄭屠,道:『酒家特地要消遺你!』把兩包臊子劈面打將去,卻似下了一陣的『肉雨。』鄭屠大怒,兩條忿氣從腳底下直衝到頂門;心頭那一把無明業火焰騰騰的按納不住;從肉案上搶了一把剔骨尖刀,托地跳將下來。魯提轄早拔步在當街上。眾鄰舍並十來個火家,那個敢向前來勸;兩邊過路的人都立住了腳;和那店小二也驚得呆了。
鄭屠右手拿刀,左手便來要揪魯達;被這魯提轄就勢按住左 手,趕將入去,望小腹上只一腳,騰地踼倒在當街上。魯達再入一步,踏住胸脯,提著醋缽兒大小拳頭,看著這鄭屠道:『酒家始投老种經略相公,做到關西五路廉訪使,也不枉了叫做『鎮關西!』你是個賣肉的操刀屠戶,狗一般的人,也叫做『鎮關西!』-----------
由此可見,在明朝時,就已經把細細切碎的肉末說成「臊子」,也因此「肉臊」才是正確的,「肉燥」肯定是錯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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