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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daonature

「[二審大翻盤 劉金龍逃過一死] 抗議司法不公 全民連署判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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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2-4 08:18:55 | 顯示全部樓層
法官是從受過高等教育的精英中"脫穎而出"的, 怎麼會有這種近於"低等動物的邏輯"和見解? 百思不得其解. 在西方國家中用鐵鎚行兇的罪遠高過用槍行兇. 如果判他"拔指甲", 或是"死刑", 請問人權團體會較在意那一樣?

發表於 2013-2-4 09:02:15 | 顯示全部樓層
#9 的照片看了讓人心碎,這樣變態而泯滅人性的畜生,

絕對不可以活在人類的社會裡,

畢竟法律和司法是保護好人,懲罰壞人的!

越是文明的國家,越是打擊魔鬼不遺餘力的!

發表於 2013-2-4 10:26:07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茹苑 於 2013-2-4 10:27 編輯

人不能尊重別人生命的存在而去迫害別人的身體,本來就不應該的。
有些人假借善良之名要受害者原諒加害者,那是無知,那是愚蠢,那是罪過,因為被傷害的人不是他自己,這樣的人是有著罪孽的,所謂助紂為虐,一樣是在造業障,不要以為自己多善良?



 樓主| 發表於 2013-2-5 00:16:32 | 顯示全部樓層
台灣政府體系有兩大特色:

1. 擺爛

2. 邪惡

事情已經鬧這麼大,法院不但沒給受害者一個公道,竟然還敢欺壓受害者家屬。




全民要站在王昊與王姑姑這邊,因為這不只是為了王昊而戰,也是為了全台灣的兒童安全而戰。


發表於 2013-2-6 13:34:26 | 顯示全部樓層
記得先前在論壇看醉大跟著靈界志工,幫助兩位女亡靈的時候,我最深刻的印象,就是醉大和該名法官亡靈的對話。現在看來,廢死聯盟和這些輕判的法官,就是和那名為了【增加自己的功德,而做出假慈悲判決】的法官亡靈一樣,不知道自己的行為還會製造多少被害者……。

 樓主| 發表於 2013-2-6 23:38:50 | 顯示全部樓層
以下行為是不是殺人?  罪犯是不是惡性重大?

罪犯用鐵鎚敲擊幼童頭部,這篇沒有提到,此特補充。

我想社會大眾心中會有答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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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案一線間】3歲童落人間煉獄 毆打餵毒遭虐致死
TVBS – 2012年10月7日 下午10:10.

....100年11月,新北市新店耕莘醫院,接到最嚴重、最令人震驚的虐童案,才100公分高的小男童遍體麟傷,手指碎裂、鼻骨斷裂,連腳底板都有刺傷、燙傷的痕跡,醫生護士發現的時候,男童已經斷氣,警方展開地毯式的搜索,到底是誰這麼狠心?調閱監視器出來,發現一名男子把男童丟在急診室病床上,隨即逃逸,一名女子看到新聞,主動打電話給警察,她說自己是通緝犯,但顧不得會被警察抓,因為被虐待的小孩就是她的親生骨肉,專案小組找到線索,原來小朋友被虐待,和毒品有關。

嫌犯:「小孩不是我弄死的。」記者:「你自己有打過小孩?你有打小孩嗎?」男童母親:「…。」記者VS.男童姑姑:「妳願意原諒他嗎?」

是誰這麼狠?對一個不滿2歲的孩子下手,小小的手滿是傷痕,指頭裂開、指甲也快掉了,男童臨死前遭受的非人待遇,案件的背後是一齣毒品導演的悲劇。

新聞資料(2011.11.03):「戴著眼鏡的周姓男子,刻意用外套裹住男童,就怕別人看到男童身上大片瘀青,起了疑心,因為懷中孩子,手腳癱軟,早已經沒有呼吸心跳。」

事情發生在民國100年11月1日,那天晚上醫院急診室的病患多,沒人注意到把孩子丟在病床上的男子,快步離開醫院,等到醫院人員發現,掀開男童身上的外套,這景象太讓人震驚。男童姑姑:「種傷是一輩子,他解剖的時候,我有去看,我有在解剖室,他根本不像是一個小孩,我看了他的照片,除了胸口的地方比較有肉色以外,其他都是黑的、紫的、紅的,遍體麟傷。

100公分的瘦小身材,從頭到腳都是傷,鼻樑被用鐵鎚打斷、四肢瘀青,身上佈滿類似菸疤的傷痕,殘忍的是手指頭被外力絞碎,腳底的指甲被拔了,連腳底板都有刺傷和燙傷痕跡,沒有氣息的孩子怎麼來到醫院的?是那個戴著黑框眼鏡的人,警方要找人,調閱30、40支的監視器畫面,發現男子消失在眷村附近,土法煉鋼逢人就問,一戶一戶的打聽,找到了這個像是工寮的破房子,屋外掛滿孩子的衣服,是這裡吧?小孩就生活在這髒亂的環境裡嗎?順利逮捕鄭勝豐、許冠雄和周建輝3人。記者:「你們怎麼下得了手?為什麼要這樣打他?」嫌犯:「…。」

新店分局偵查佐游斯凱:「劉金龍動不動一腳踹過去,動不懂就抓小孩去撞牆,然後大家,同是吸毒的人,他們毒癮犯了的時候,看到劉金龍這樣對小孩,他們似乎覺得,他們也可以這樣。」

他們口中的劉金龍,是綽號「小六」的毒販,也是孩子母親的男友,孩子叫什麼名字?不知道,輪流照顧的3個禮拜,他們只管他叫昊昊,死前像是一群毒蟲的玩具,任意打罵、隨意餵毒,而昊昊的親生母親渾然不知,直到新聞播出,才恍然大悟,男友當初說怕兒子吵,引來警察影響販毒,把兒子帶去給保母照顧,保母竟是自己的3個小弟,孩子等於被推入人間煉獄。

游斯凱:「男童母親跟劉金龍爭執,我老公出獄的時候,我要把小孩子帶回去,怎麼樣怎麼樣,就要離開她之類的話,可能引起他不滿,所以說他要把這個小孩帶走,男童母親就跟劉金龍一直吵,她要去看昊昊一面,當時劉金龍是有威脅她,如果妳的話,我就開槍把妳殺死,我再自己自殺,可是潘姓女子跟她講說,妳要殺我要等我看完昊昊最後一面,你殺我,我才死無遺憾。」

顧不得通緝的身分,做母親的打電話給警方,說兒子死了,她也不想逃了,只希望見兒子一面,警方等在醫院,沒如願看到孩子,直接被帶往警局,孩子滿月後才和丈夫結婚,但沒多久丈夫因為攜帶毒品闖關入監服刑,自己又因為毒品案被通緝,帶著小孩四處躲,才和毒販劉金龍交往,劉金龍載她到醫院外的路口,人就走了,就差他沒落網,警方找了好幾天,但冥冥中早有定數。

游斯凱:「另外3個嫌犯移送的當天,11月3日的早上還是中午,他在我們碧潭橋頭發生一個車禍,他也不論誰錯,他就直接掏錢給那個民眾,跟他講說,這就是我賠償給你的現金,看如果不夠的話,你再跟我聯絡,於是他留下他的真實姓名跟連絡電話,派出所員警眼尖,一看就說這不是劉金龍嗎,於是他就調他的車號,發現是一家租車公司,我們就去租車公司,於是我們就在我們轄區找在台車,最後我們問到鄭嫌,他待的工寮,最危險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於是他繼續去住那個鐵皮屋裡面。」

嫌犯:「小孩不是我弄死的。」

跪在地上求饒,連褲子都掉了,小六劉金龍的落網,還原事件經過,那幾天,昊昊的日子真的很苦。游斯凱:「把孩子抓著往牆壁丟,小孩子撞到牆壁就掉下來,周嫌是有跟我們坦承說他為了讓那些傷口不要再流血,不要再讓蒼蠅靠近這些傷口,於是他把鐵釘燒得紅通通的,然後用鐵釘不是尖的那一面,是打的那一面的頭,去把那個傷口融到那個傷口不見,他甚至毫無悔意的說,我是在幫孩子治療。」

工寮的每一間房都曾傳出昊昊的哭聲,稚嫩的哀號聲一定會讓警察找上門,他們開始餵毒,居然對一個2歲多的小孩餵毒。游斯凱:「周建輝吸一大口,把昊昊的臉抓住,直接灌到孩子嘴巴裡去,看昊昊吸食毒品之後,藥癮發作的時候,他在地上明明就撿一個東西撿東西,撿了10分鐘撿不起來,他們4個看到還覺得滿好笑的。」

也冷眼旁觀,吸毒後的昊昊傷害自己。游斯凱:「踢到磚塊鐵板之類的,造成指甲往上掀一點點起來,可是周嫌說,因為餵食他吃安非他命還有吃海洛因,昊昊自己一個人坐在那邊,把自己的指甲一點一滴往上扳,他是把整個大拇指的指甲自己把他拔掉,我們蠻不能接受的是,昊昊在做這些行為的時候,他們這些犯嫌是在旁邊看著他,笑昊昊說,天啊他竟然不會痛。

任誰聽了都心疼的遭遇,昊昊度日如年,但才2歲多,能怎麼樣呢?離開嗎?他還小,不會更不知道往哪逃,默默承受著巨大的恐懼和痛楚,直到那天,一群人開車到三峽,在高速公路收費站前,昊昊終究是受不了毒品摧殘,2歲5個多月的短短人生,被迫結束。

游斯凱:「收費站不是都會站警察,那時候昊昊身上可能有很多傷吧,就是痛苦,非常的痛苦,於是他們就停在旁邊,周建輝把昊昊抓住,由鄭盛峰實施打毒品,施打之後,昊昊就真的比較安靜,1個針筒裡面就是水和毒品比例9比1,打到昊昊身上,這時候潘女就大哭,潘女自己也有在施打海洛因的人,她覺得一個正常人第一次施用海洛因,如果打血管的話,這種量,一般成年人已經受不了,何況是一個小孩子。」

男童姑姑:「我媽媽一直打電話,叫她把昊昊帶回來,她就一直說她很忙,有時候不接電話,我媽說昊昊死了,我說昊昊是誰,你知道我當時真的是,我傻了,因為我根本不知道我媽在講什麼,我覺得是不可能的事,我當然知道昊昊是誰,我們最愛他了。」

怎麼會這樣?是昊昊家人第一時間的反應,正當他們同情新聞中那個可憐的孩子,沒想到會是那個白白胖胖、愛笑的昊昊嗎?不敢相信也不願接受,但現實就是這麼殘酷,是,昊昊已經不會哭、不會笑。

男童姑姑:「她說孩子放在保母那裡,不讓妳看的時候,妳不起疑嗎?那妳沒有辦法去找的話,妳真的很擔心,妳不能打個電話讓我們去報警嗎?」

好心疼,卻也是無能為力,每一次開庭,聽著那4個人努力為自己辯解,都說自己不是兇手,都說自己吸毒恍惚,忘了做過什麼事,心就像是被劃了一刀又一刀。王昊姑姑:「妳知道他可以無聊到,把孩子叫到面前來1212,嘴巴喊1212腳要動,妳一停一個巴掌,劉金龍就叫他們,其中一個嫌犯就進去,他說我口渴了,幫我倒水,就看到地上有血,昊昊已經被他打到流血了。



 樓主| 發表於 2013-2-6 23:40:51 | 顯示全部樓層
接續上文;

一審法官認為,劉金龍4人視人命如草芥,對家屬造成的傷痛無法彌補,認為劉金龍有永久隔離社會之必要,判處死刑;周建輝雖不曾悔悟,但曾自白坦承,量處無期徒刑;鄭盛峰、許冠雄各判14、13年。王昊姑姑:「我絕不和解,我也不提民事賠償,因為你們賠不起,誰也賠不起這個孩子。」

堅持狠心的嫌犯必須得到教訓,家屬認為這樣的判決結果太輕,為孩子爭公道的司法途徑還在繼續,但老天又開了個大玩笑,昊昊過世,媽媽入監服刑,沒多久又生下1個孩子,由於昊昊的母親和父親,當時還有婚姻關係,法律上這個孩子必須由昊昊的家人撫養,諷刺的是,孩子的父親卻是傷害昊昊的兇手。

男童姑姑:「我真的沒有辦法撫養這個孩子,大家真的要同情我,我沒有辦法見到這個孩子,我覺得這個孩子真的很可憐,可是我只要看到他,就會想到昊昊,我想會想到昊昊是被他的爸爸殺死的。」

再多眼淚,也喚不回昊昊早逝的生命,他的遭遇讓許多人揪心,卻也給了人啟發和改變的力量,2歲多的人生沒有白活,像是落入人間的小天使,昊昊促成立院三讀通過兒少法修正條文,未來,兒童的父母或監護人因為吸毒案遭通緝、羈押或入監服刑的時候,檢警或法院要主動查訪毒犯家中是否有12歲以下的兒童,了解他們的生活情形,有異狀必須馬上通知社會局,昊昊的故事不會是最後一起虐童案,孩子不能選擇父母,只期盼能有更多長大的機會。


 樓主| 發表於 2013-2-6 23:53:18 | 顯示全部樓層
我不是嚇唬各位,眾殺人犯假釋放出來。

台灣滿街將是殺人犯,通通是未爆彈!!

全台灣監獄裡面關的人,有80%是煙毒犯。

吸毒也算是全民運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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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述 facebook 華陳

刑事第一庭 審判長法 官 許國宏
法 官 楊貴志
法 官 許增男

除王昊案不平之外 還有7年前被全身刺青滾水燙打到骨折(不送醫 骨頭穿出)活活被虐待"一年" 而在送醫前十天不餵食瘦到皮包骨腦死的傅俊祥小弟 最後殘忍的張姓嫌犯由一審二審更一審的"無期徒刑" 到更二審竟然翻盤大降為16年而檢查官居然也不上訴(所以明年就達到假釋資格) 網友現在也要向司法院及法務部問個明白
⋯⋯




一個三歲男童身上所刺的一萬針……
中時社論


上個周末,許多人不想再看新聞,不只是因為煩人的烏賊抹黑太多,而是因為一個三歲的孩子;上個周末,許多人心裡一團憤怒,不是因為所支持的候選人遭到攻擊,而是因為一個全身刺青的三歲孩子;上個周末,許多人流下了眼淚,不是因為所支持的候選人選情告急,而是因為一個全身刺青、痛到腦死的三歲孩子。

這幾個月來,台灣從上到下全都給捲入三合一選舉的狂熱與激情裡,愛,彷彿從這個國家消失了,恨的操作,成為選舉的主軸;滿溢的恨意化作街頭巷尾、無所不在的言語和行為,冷漠也因而時時刻刻就在我們的身邊;社會的集體氣氛是對傷害別人沒有感覺、對別人的痛沒有感覺、對別人的苦沒有感覺。

就像在傅姓男童全身刺青一萬針以上的張姓男子,當人們問他為什麼要在孩子身上施行疼痛指數幾乎高達類似生產的針刺時,他說「好玩啊,酷啊…」;過去的虐童,大人還振振有詞說小孩吵鬧煩心、辯稱自己只是一時失手,但這個刺青男自己都說傅童很乖、不會吵,自己上班下班都帶著他;要傷害一個完全沒有任何抵抗能力的孩子、要凌虐一個人致死,似乎根本已經不需要特別的理由了。

人心,何時麻木至此、何時冷血至此、何時殘忍至此?

傅姓男童的父母都因吸毒入獄,男童別無親人照顧,輾轉託給了同樣吸毒的張男照顧,傅童從此一步一步被推入人間煉獄;男童死時,連法醫都不忍驗屍,長達幾十個小時的刺青,「他有喊痛」,那麼,這位叔叔怎麼下得了手?

這三個月來,有多少鄰居看過這個孩子?傅童不只刺青,還全身骨折,張姓男子帶進帶出,在工作場合、在街坊出入,總會遇到人吧,難道在這段時間裡,就沒有一個人看出這個孩子不對勁、沒有一個人看出這個年輕男子不對勁?

男童的母親當年因為是未婚生子,加上繳不出醫藥費,曾經被醫院通報到社會局,社會局關懷過一陣子之後,因為男童資料不全就失去了聯絡。然而,如果當男童母親入獄時,相關單位有徹底查核這位受刑人的家庭背景資料,就該發現她有一個亟須照顧的孩子,也可以及時送往庇護單位或者尋找合適合格的寄養家庭,不至於讓男童去跟另一位吸毒犯同住,而遭到如此不堪的虐待……,想像一下男童死亡前哭天不應、叫地不靈的悲慘境遇,男童的雙親豈能不為自己的大意失職、社會局豈能不為自己的為德不卒、司法相關單位豈能不為自己的草率馬虎慚愧、懊悔嗎?傅童出自社會邊緣,沒有辦法得到家庭的照顧,但有通報、關懷、照養、追蹤責任的相關單位怎能一路缺席呢?

張姓男子手法的殘忍令人髮指,但是千萬不要以為傅童的遭遇僅是個案。根據內政部兒童局統計,今年上半年全國一共通報有四八二九名兒童、少年受虐,也就是說平均每五十五分鐘就有一個孩子受虐,這個數字比去年同期成長三成多;兒童局根據國外兒童保護工作經驗以十倍黑數來推估,台灣可能有數萬名孩子正處在「高風險家庭」的風暴中;而目前大多數縣市政府都沒有將社工人員納入正式編制,社工人員工作又累又沒保障,專業人士投入意願低,造成社工人員長期不足、流動性大,問題相當嚴重。

因此,除了一方面督促政府應該重視這個問題,及早編足預算推動必要的防護照顧工作外,也要再一次提醒:兒童是弱勢中的弱勢,他們沒有能力抵抗來自成人世界不公不義不仁的對待,因此需要全民結成保護網,一旦發現有虐童事件,要立即向社政單位舉報或撥打一一三婦幼保護專線。謝長廷院長曾以:「全家就是你家」的戲謔來回應選舉語言,關於虐童,我們要說的卻是:「他家就是大家」──刺在傅童身上的針,也一根一根刺探著我們的良知與愛心。

發表於 2013-2-7 07:04:02 | 顯示全部樓層
應該是唯一死刑。

台灣的法官,沒有法律的知識 ? 甚至沒有法律的常識嗎 ?

發表於 2013-2-7 09:56:14 | 顯示全部樓層
販毒、吸毒年齡層的急遽下降,販毒、吸毒人口的急遽增加,正急遽在腐蝕社會的道德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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