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自然人

 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樓主: 赫生童子

力挺同志婚姻 疾管副局長表態{{新聞轉貼}}

[複製鏈接]
發表於 2012-8-23 21:53:30 | 顯示全部樓層
hsin195.tw 發表於 2012-8-23 21:31
看了很多前輩們的言論,不知要如何說起,本人也在兩三年前和第一任的男友分手,卻也是安安靜靜的和平落 ...

別擔心!大家不是對同性戀者有意見,如玄逸宗所言,不必要去想太多~
歡迎你來到這裡


發表於 2012-8-23 21:54:41 | 顯示全部樓層
hsin195.tw 發表於 2012-8-23 21:31
看了很多前輩們的言論,不知要如何說起,本人也在兩三年前和第一任的男友分手,卻也是安安靜靜的和平落 ...


你的理性表現很好!

但是,像你這樣表現的很少。

沒有人會「歧視」同性戀者;因為大家都是「漠視」居多,全世界都有愛盲協會,但是,視力正常的人有多少在意或很專注在盲胞身上?

「非我族類,習慣漠視」是自古以來的社會常態。

其實沒有什麼理性非理性的爭議,簡單說;同志要同居,要廝守終生或者出櫃,沒有人會在意的,甚至是視而不見,聽而不聞的,只有他們的父母會在意。

但是,焦點是在「結婚」這個議題上,這是絕大多數異性或者說正常男婚女嫁者,不同意被「入侵」的領域。就如同不要在猶太教、伊斯蘭教的教友面前提到「豬」或「豬肉」,不要把葷食帶進佛寺一樣。

為什麼非要去觸碰這個禁忌呢?

男婚女嫁就是男女之間的事,男男不行,女女不行。

這不是男男或女女爭取就可以被認同的,跟人權毫無關係。

就算台灣這個腦袋越來越不清楚的政府開放同性合法化,然後呢?再來還要爭取些什麼?

全台灣同胞打心底,在觀念上完全認同?不得異議?

再想遠一點;人類的進化史會向同性靠攏嗎?有朝一日會全部變成中性的嗎?

不可能的!進化是緩慢的,也沒有任何高等動物有這種趨勢,因為兩性的有性生殖是交換基因,繁衍更優秀適存後代的自然律。不可能更改的。如果人類沒有滅絕,幾百萬年以內是不會改變的。

不自然若是先天的,無可厚非也無可奈何,但是千萬不要用人為的手段擴張這種不自然。人類既是自然產物,也是社會型生物,人類的同性戀是人類社會的寬容,同性戀是根本無法適存於自然界的。

頭像被屏蔽
發表於 2012-8-23 22:51:35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九姑娘 於 2012-8-23 23:21 編輯
樵夫 發表於 2012-8-23 21:54
我就事論事
何處夠得上言語尖酸刻薄?
你言詞給我放謹慎一點!

我會聽從網友的話的~~  祝福你 心理平安

發表於 2012-8-24 02:45:28 | 顯示全部樓層
九姑娘 發表於 2012-8-23 13:41
秋隱 我可以同理你遇過的情形~但不是每個同性戀都這樣! 至於那些同性戀者還結婚生子  說給父母交代! 所以 ...

呵呵呵~~~九姑娘很懂得如何曲解別人說的重點喔!!!
晚輩已,經說得很明白,晚輩不歧視,應該說是依平常人一般看待同性戀者,只要別騷擾我,只因晚輩是100%異性戀者!重點不是晚輩被騷擾過,是晚輩不因被騷擾過而對同性戀有所歧視!!!
正常家庭所擁有的可不是只有"結婚證書"!同性戀有了"結婚證書"以後呢?要不要養兒育女呢?要不要正常家庭所擁有的其他同性戀家庭所不能"正常"擁有的呢?慾望是無窮的!九姑娘能保證同性戀只要"結婚證書"嗎?看別人的發言要全部看完再做評論!!切忌斷章取義!!!!!!!!!!!!!!
這裏說難聽的,要養兒育女自己去生!!!!!!別跟晚輩說那些異性婚姻也有很多用領養的瞎扯!有生育能力的絕不會自己不生用領養!!除非不能生育,當然也有些自己有生育還領養小孩的,行有餘力,散播大愛不行嗎??同性戀領養小孩的心態為何???別跟晚輩說出發點很正常!!!!!!!!!!!!
婚姻制度有什麼保障???一夫一妻制,一夫多妻制,多夫多妻制.......這些制度晚輩從不認為有多文明,有心廝守終生,證書有差嗎?無心,證書有用嗎?德國都通過法令結婚證書只有"七年保固"了!!!還有,晚輩是"母系社會"的擁護者!小孩一律從母姓!!不用以一夫多妻制這種沙豬思想來堵晚輩!九姑娘可以認為晚輩來自上古時代,不過只要母體自然生育還存在,女性拿回主導權是遲早的事!
至於同性戀定位問題,晚輩開過餐廳,氣氛還營造得很不錯,同性戀客人甚至還在店裡表現親密,晚輩甚至晚輩的客人可沒出現過異樣眼光!還在店裡交起朋友來,當然還是有些會用異樣眼光看待的人,不過大體來說台灣人對同性戀的平等對待甚至遠遠超越"先進國家"最不看好同性戀的可不是社會,而是同性戀的"家人"!!!
九姑娘不是在此第一個發言支持同性戀婚姻的,您說過的之前也有人說過,只是實在沒什麼說服力,而且專挑對自己有利的回答,至於一些比較深入的問題一貫採迴避方式自動忽略,這不是意見交流的好方法ㄟ!!晚輩只提出兩個問題:
1.同性戀結婚要不要領養小孩?如果不要,結婚幹嘛??(其他權利,如遺產問題都可透過其他法律途徑解決,或是其中一方根本就玩玩)
2.如果要領養小孩,滿足了同性戀超過基本的人權,那被領養者的人權呢???
請九姑娘先就以上兩點幫晚輩解惑,感激不盡!!!

發表於 2012-8-24 03:20:53 | 顯示全部樓層
hsin195.tw 發表於 2012-8-23 21:31
看了很多前輩們的言論,不知要如何說起,本人也在兩三年前和第一任的男友分手,卻也是安安靜靜的和平落 ...

朋友想太多了~~~~
我們都不是歧視同性戀,只是反對同性戀婚姻,因為背後所將產生的問題,既要等它發生再來怪東怪西,何不一開始就將它禁絕,或許這是你們的悲哀,不過男男或女女就是不能自然延續生命,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自然界就是這麼殘酷不公平,人類又何苦背"道"而馳!,所以我們只能持反對意見了!

發表於 2012-8-24 10:08:30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hsin195.tw 於 2012-8-24 10:12 編輯

     同志的婚姻的部分必定會涉及到領養小孩的問題,不論要或不要,因為都在民法親屬篇內會被提到並修正,甚至富有者,會利用代理孕母的方式解決掉渴望得到小孩子的天性。所以可以看到四方面的問題:法律、孩子、社會風俗、自然法則。
    只從孩子端看,同志如果利用此方式收養的孩子長大後,孩子有足夠的力量去對付外界的眼光嗎?這也是我會問自己的問題,是否要延續兩代的情緒糾葛? 以及孩子未來成長為大人時,可否成為健全人格的人?日前因為大家討論這個問題,找尋相關的研究,但可惜的,因為同志爭取婚姻也頂多是這近十年的過程,再加上離婚率也不低,所以很難找尋到真正的趨勢研究。還有,教育機構的教育也未能跟上,如果真的出現這樣的小孩子,請問老師要如何去處理霸凌孩子的問題,以及是否有足夠的輔導機構能讓雙方都互相了解?雖然偶然看到德國政府對民眾散發同志父母的小冊子,採取對同志婚姻的開放,但我的答案不樂觀,尤其現在國民教育的課本當中,連男女之間的相處相關課程都處理得很差了,何況是同志?在美國,大多數的人承認自己會對同志加以霸凌,何況是他們的小孩呢?如同前輩們所述,同志的問題需要自己去挖掘出來並有人專責處理,不可以因為一時的激情過頭,忘了小孩子的人格權。曾經遇過一個男的同志朋友,從異性戀的婚姻中走出來,也帶出了問題,因為他和前妻生下了孩子,結果自己卻不喜歡,法官將撫養權判給這個男人,當聽到這個故事時,我的反應是,孩子的無辜,當初有沒有人想到過呢? 不過,我想,到時有人會去推動[反性別歧視法,包括男男女女],到時又會擾亂了一池春水。還有,之後想到再補充吧,因為這也包含了政治與利益團體的糾葛。
   

頭像被屏蔽
發表於 2012-8-24 12:59:00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九姑娘 於 2012-8-24 13:00 編輯
秋隱 發表於 2012-8-24 02:45
呵呵呵~~~九姑娘很懂得如何曲解別人說的重點喔!!!
晚輩已,經說得很明白,晚輩不歧視,應該說是依平常人一般 ...


秋隱  祝你內心平安!!
我知道你是很好的人
但不用那麼激動!! 真的
等同志婚姻法通過!! 在激動吧

發表於 2012-8-24 20:19:55 | 顯示全部樓層
hsin195.tw 發表於 2012-8-24 10:08
同志的婚姻的部分必定會涉及到領養小孩的問題,不論要或不要,因為都在民法親屬篇內會被提到並修正, ...

不得不給你一個讚!
身處其中,還能夠正視問題的所在,做出公正客觀的評斷,光憑這一點,朋友就想給你一個擁抱(說好不能偷捏屁股喔)
朋友的EQ與IQ遠超過那些為私心爭取利益及自以為正義公理而盲目助言者,我輩尚自嘆不如!
晚輩可否交你這個朋友?

頭像被屏蔽
發表於 2012-8-24 23:25:02 | 顯示全部樓層
秋隱 發表於 2012-8-24 20:19
不得不給你一個讚!
身處其中,還能夠正視問題的所在,做出公正客觀的評斷,光憑這一點,朋友就想給你一個擁抱 ...

呵呵   hsin195.tw 才要小心被你偷捏屁股哩      (開玩笑滴  ...不要生氣喔!) 要開開心心呦

發表於 2012-8-25 02:48:17 | 顯示全部樓層
那很難說喔!!如果hsin195.tw的屁屁夠俊俏的話!朋友倒是不反對捏兩把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立即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