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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挺同志婚姻 疾管副局長表態{{新聞轉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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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8-21 02:35:26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本帖最後由 赫生童子 於 2012-8-21 02:42 編輯

(中央社記者龍瑞雲台北20日電)衛生署疾病管制局副局長施文儀今天在臉書上公開表達「同志結婚應合法」,表示從衛生角度,應排除萬難來推動。
    施文儀每週會在臉書上放上創作的「每週疫詩」,本週以同志結婚議題發表「人權報告落落長,同志結婚又何妨,推說社會缺共識,虛晃遠景太牽強;同性結婚應保障,忠貞伴侶才正常,愛滋性病易控制,社會福氣同志暢。」
    施文儀說,2011年台灣人權報告將同志結婚合法化列入「遠景」,應了俗話:「放屁安狗心」的諷刺,然而同志結婚到底礙到誰?至今政府仍沒擔當、不宏觀、無人權觀念、也缺國際觀。
    若從醫療費用支出,施文儀說,每天新增約2名愛滋病患,若吃藥30年每人一生醫療費用就超過新台幣1000萬元,每名確診的新個案代表政府已經為他們開出一張千萬元的未來支票。
    他說,同志婚姻關係一旦受到法律認可,找到真愛透過婚姻組成家庭,給同志一條合法的路,而不是僅以「缺乏社會共識」推託相關議題,讓同志們被歧視、貼標籤、躲在社會角落,參加找伴侶的各種「趴」發生危險性行為,染病成為一生的痛,同時也加重政府財政負擔。
    他說,合法化不只婚姻會受到保護,同時也受到約束,且同志會比異性戀更珍惜這份得來不易的幸福,疾病也能獲得控制,不只是同志的福利,更是社會大眾的福氣。
    施文儀說,同志結婚合法已經是先進國家基本指標,從衛生的角度來看,政府高層應做出政策指示,排除萬難推動。1010820
相關新聞:【尊重多元發展 同志權益受關注】http://www.cna.com.tw/News/aIPL/201208200335.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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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龍瑞雲台北攝 101年8月20日)
出處:http://tw.news.yahoo.com/%E5%8A% ... 5%8B-1439390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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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好在奇摩上看到這則新聞,就轉貼過來給各位看看。

大家都一定記得上次的事情,看到這則新聞,我想知道各位的想法。

啊我個人抱持著觀望。





發表於 2012-8-21 03:43:37 | 顯示全部樓層
別人的孩子死不完!!
最近沸沸揚揚的同志婚姻話題,多少專家學者(屁)抒發高見!!當然正反聲音此起彼落,因為這些名嘴要活下去,什麼叫做放屁安狗心,嘴臭過狗屁!!一人一千萬他出ㄛ??有了同性婚姻那些同性戀就不會開趴喔?這是什麼論調??我們納的稅是用來養這種官啊?????????????????
只是大家聽到都是贊成者眾,反對者稀!那大部分人呢??漠然者居多,反正那是同性戀他家的事,干我屁事!!萬一哪天他家出了一個同性戀,再來哭天喊地怪祖先罵政府,就是不會怪自己!!!
同性戀婚姻永遠都不會是社會的進步,只是社會畸形病態發展下的產物!!
官員的鄉愿加上群眾的漠然,自私的官,自私的民,自私的同性戀者,莫非只能看著這齣人間鬧劇繼續演下去?????????????

發表於 2012-8-21 09:17:21 | 顯示全部樓層
太酷了
到底是怎樣的心境會造成同性相吸
或是性別認同問題
也許由靈學的角度來探討
會有讓我們意想不到的發現
********************************
同性戀  變性癖  雙性戀  ....   基本上對於他個人也是一種自然的本性
他也是順性而為(他自己的人性)
只是我們要花那麼多時間 來討論或關注  
還不如想想如果省那1000萬     

發表於 2012-8-21 10:40:12 | 顯示全部樓層
這位施文儀仁兄力促「同志結婚應合法」的理由真是既狹隘又牽強:

1.同性結婚應保障,忠貞伴侶才正常,愛滋性病易控制
對伴侶忠不忠貞與結不結婚及控制愛滋病蔓延無關

2.同志婚姻合法化?我沒啥意見!但堅決反對擁有小孩,不論利用何種方法擁有!!!

頭像被屏蔽
發表於 2012-8-21 13:29:50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九姑娘 於 2012-8-21 13:39 編輯

蠻贊成的~~
我就有看過明明有孩子
還來釣同志的爸爸
陷入一種性別的混亂
人的性  我不認為就只是為了繁衍後代(傳宗接代)
若真如此  人早就人滿為患了
所以同性戀的婚姻
我贊成

 樓主| 發表於 2012-8-21 15:55:06 | 顯示全部樓層
新聞是我轉貼的。

所以我自己有一點點想法。

性行為交配的原本目的就是為了繁衍後代,跟愛情沒甚麼關係。

至於同性戀,先天的我沒話說,可是後天出現的,原因很多啦。

至於甚麼原因,前輩們在之前的婚姻帖子就有討論過了。

剛好在上廁所的時候,我突然想到一個問題,如果一個男/女同性戀喜歡上一個男/女異性戀,那要怎麼辦?


發表於 2012-8-21 17:10:57 | 顯示全部樓層
這個疾病很嚴重的傢伙應該是為自己「出櫃」暖身!

重點是他是那棵蔥?有人認得這傢伙嗎?

「放屁安狗心」----應該是「放狗屁安己心」才對吧!

「人權報告是官樣,同志結婚亂倫常,社會大眾難接受,硬要護航把關闖;同性結婚不用談,男婚女嫁才正常,愛滋性病很麻煩,社會健全夫妻暢。」



發表於 2012-8-22 14:31:33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海天一線 於 2012-8-22 14:35 編輯
樵夫 發表於 2012-8-21 20:11
大家先來認識一下他:
http://www.google.com.tw/search?q=%E6%96%BD%E6%96%87%E5%84%80&hl=zh-TW&rlz=1T4R ...

不因人廢言,不因言廢人。
這些話是不是施文儀說的不重要,施文儀同性戀、異性戀也不重要(即使是個同性戀
也有權力在自由社會下發表有力於自己的言論語說法)。重要的是內容帶給我們甚麼資訊?

何不從他的言論去反駁,而是從他的身分去反駁?
孟子正確嗎?孔子正確嗎?看的是身分嗎?

施文儀把婚姻簡化成伴侶忠貞,這是我認為論述不合理的部分,
異性戀的婚姻都不代表忠貞了,同性戀婚姻又如何說忠貞呢?
與其要求對伴侶忠貞,不如要求他們做好保護措施。
而且同志性交只是愛滋病傳染的方式之一,不是台灣最主要的傳染方式(但有擴大的跡象)
,最主要的是「毒品注射」,所以前台南顏副縣長(醫師背景)才會推動給毒犯注射用具
的措施,根據統計,這招是真的減少愛滋病傳染。

其次是歧視同志是違反自由人權的,「道不同不相為謀」「不必相害」,
自由只要不侵犯他人自由都是合理的,對於「錯裝瓶子的酒」不去喝就是了,
不必嫌惡。這是針對歧視所說的,若不歧視自當別論。

對於同志是否應合法結婚?我的想法是「不支持」,不支持的理由是:
異性相處都鼓勵不必結婚了,同志間又何必走回頭路?
我是有所本的,可以google看看法國的最新伴侶制度(法國總統與其伴侶應仍未結婚)。
我就不多言了!

婚姻自古以來就不曾忠貞唯一,例子俯拾皆是,法國人的子女非婚生比例高到
難以置信,男女雙方沒偷吃才怪!日本在德川幕府鎖國打破之前,男女到了黃昏
提著燈籠尋找看順眼的眷繾,夫妻只是共同維持生活的方式。中國人女性受壓抑
,但男性風流的例子比比皆是,看看民國之後的孫文、蔣介石、孫立人,哪個
沒有不正常男女關係?即使是2012的台灣,小三、小王帶著小汪汪們場景多的是
。婚姻何曾忠貞?所以施文儀錯了!


發表於 2012-8-22 15:19:16 | 顯示全部樓層
官員太閒了

應該多花心思如何救貧 與 未來規畫

選舉導向  大家譁眾搏版面重要

發表於 2012-8-22 15:20:17 | 顯示全部樓層
樵夫 發表於 2012-8-21 20:11
大家先來認識一下他:
http://www.google.com.tw/search?q=%E6%96%BD%E6%96%87%E5%84%80&hl=zh-TW&rlz=1T4R ...



批評的太好了

先不先進應該是看其他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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