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海天一線 於 2012-8-22 14:35 編輯
不因人廢言,不因言廢人。
這些話是不是施文儀說的不重要,施文儀同性戀、異性戀也不重要(即使是個同性戀
也有權力在自由社會下發表有力於自己的言論語說法)。重要的是內容帶給我們甚麼資訊?
何不從他的言論去反駁,而是從他的身分去反駁?
孟子正確嗎?孔子正確嗎?看的是身分嗎?
施文儀把婚姻簡化成伴侶忠貞,這是我認為論述不合理的部分,
異性戀的婚姻都不代表忠貞了,同性戀婚姻又如何說忠貞呢?
與其要求對伴侶忠貞,不如要求他們做好保護措施。
而且同志性交只是愛滋病傳染的方式之一,不是台灣最主要的傳染方式(但有擴大的跡象)
,最主要的是「毒品注射」,所以前台南顏副縣長(醫師背景)才會推動給毒犯注射用具
的措施,根據統計,這招是真的減少愛滋病傳染。
其次是歧視同志是違反自由人權的,「道不同不相為謀」「不必相害」,
自由只要不侵犯他人自由都是合理的,對於「錯裝瓶子的酒」不去喝就是了,
不必嫌惡。這是針對歧視所說的,若不歧視自當別論。
對於同志是否應合法結婚?我的想法是「不支持」,不支持的理由是:
異性相處都鼓勵不必結婚了,同志間又何必走回頭路?
我是有所本的,可以google看看法國的最新伴侶制度(法國總統與其伴侶應仍未結婚)。
我就不多言了!
婚姻自古以來就不曾忠貞唯一,例子俯拾皆是,法國人的子女非婚生比例高到
難以置信,男女雙方沒偷吃才怪!日本在德川幕府鎖國打破之前,男女到了黃昏
提著燈籠尋找看順眼的眷繾,夫妻只是共同維持生活的方式。中國人女性受壓抑
,但男性風流的例子比比皆是,看看民國之後的孫文、蔣介石、孫立人,哪個
沒有不正常男女關係?即使是2012的台灣,小三、小王帶著小汪汪們場景多的是
。婚姻何曾忠貞?所以施文儀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