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帖最後由 oilchao 於 2017-6-21 15:53 編輯
恩~~~雄獅這回是真的踢到鐵板一塊了~~~~
第一,
通常大家都會認為提告會需要長跑法院, 但因為上班請假不方便, 所以能拿到和解金補回當時的團費就算了~~~
而旅行社就是依照這樣思路, 認為大家會怕麻煩, 所以會願意和解~~~
但沒想到遇到張大這已經退休沒再怕的人~~~
第二,
旅行社認為一般人會覺得打官司需要花錢請律師, 通常會打退堂鼓選擇和解~~
沒想到遇到張大這個可以自己寫訴狀, 而不用請律師的人~~~~
第三,
他們萬萬沒算到張大在花蓮提告, 所以旅行社的委任律師就得訂票長途跋涉的到花蓮出庭,
這一來一往時間與人事成本會高的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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