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帖最後由 uiop369 於 2014-6-25 18:27 編輯
在網路資訊時代,所有的曾經留過的話都會被記錄、保留,不要以為用匿名、代稱、角色扮演,就可以躲過一切法律訴訟!逾法之行為,是可被公議及法律制裁,愚弄人的人,你我心知肚明,望有機會讀到此篇留言的人,都能謹言慎行,明察秋毫出誰才是真正演戲的人,劉德華?有本事怎麼不用真名?而只會暗箭傷人,人家網站及書籍開得好好的,若是真如網上所說有詐財一事,早就會有司法判決,而真正用用真名真的現身出來指控或指證的人,根本連一個鬼影都沒有!都是這類搞笑瞎掰的故事,這樣有正確性真實性嗎?怎麼都沒有人真正跳出來過?被騙錢還會不採取法律行動?還會不報警?那還真是瞎耶!有證據嗎?哪一個人有出示真正證明或錄音甚至是匯款紀錄說有被騙錢?連張照片都沒有!網路世界不是要有圖有真相嗎?連張圖可以證明天尊騙錢都沒有!這樣才會反被告誹謗吧!有想過以上這些問題嗎?因為這些文章所講的根本缺乏可靠性,其實會受這些人是因為被元始天尊正本尊的部落格的一些言論,阻擋到財路,因此才遭這些人給惡意陷害,編造故事混淆大眾,此等行為,實在可恥!一些阿貓阿狗自編故事,明眼人都看的出來!奉勸智者別被任意誹謗謠言者給蒙騙,謠言止於智者
只是轉貼別人的文章,小心已經觸法,散播這些缺乏真實性的文章,等同於誹謗!早晚會被繩之以法的!等到被對方採取法律訴訟時,看你還笑不笑得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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