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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shyuan030

殺童魔免死 檢批高院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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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3-7 06:21:02 | 顯示全部樓層
引述自朱學恆facebook;

人權不就是是人人平等嗎?

認為人權有所謂的專家,甚至這些專家可以超越民主程序評斷什麼叫人權高低,有些人的人權比其他人更專業的這種觀點,才叫人權倒退。

更荒謬的是還請什麼巴基斯坦的「人權專家」來評斷台灣人權不夠先進?

這是二零一二年五月的新聞:「6名巴基斯坦男女因在婚礼上唱歌跳舞被判死刑」

成語有句話叫做:問道於盲。

 樓主| 發表於 2013-3-7 09:43:12 | 顯示全部樓層
daonature 發表於 2013-3-7 06:21
引述自朱學恆facebook;

人權不就是是人人平等嗎?


還有這則新聞也是  


http://udn.com/NEWS/WORLD/WOR3/7737200.shtml

發表於 2013-3-7 14:58:48 | 顯示全部樓層
daonature 發表於 2013-3-7 06:21
引述自朱學恆facebook;

人權不就是是人人平等嗎?

哈哈 你說的一點沒錯
人權專家 不過是無可救藥的過度自信思考謬誤

越是專家越是權威  更要懷疑

請那些專家先ˊ回家 刮好鬍子再來說吧

發表於 2013-3-7 17:06:05 | 顯示全部樓層
g871702 發表於 2013-3-7 14:58
哈哈 你說的一點沒錯
人權專家 不過是無可救藥的過度自信思考謬誤

如果人權是少數決,那就跟印度種姓制度一模一樣,少數的婆羅門與剎帝利說的算。

結果將是畸型的社會,極端的社會,不人道的社會,這就是專家說的算的人權國家。

所以,沒有所謂的人權專家,人權專家就是放狗屁!

發表於 2013-3-7 17:22:51 | 顯示全部樓層
天賦人權?

放屁!

「人權」是靠拳頭和爪牙贏得的寶物,是靠鐵血才能保有的寵物,

不是天上掉下來的禮物!

相信吧!

發表於 2013-3-15 18:39:15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daonature 於 2013-3-15 19:07 編輯




祂是余貝貝,已經被虐死亡。

去年的殺嬰案,近日法院一審宣判,23歲的柯文展15年有期徒刑,周婉婷不起訴。

可以想見的,關7年假釋出獄,又是一尾活鬼。

打斷五月大嬰兒的四肢的被告,該不該死?

判被告15年徒刑的一審法官,該不該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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扭斷4肢虐死男嬰 求重刑
2012/9/28 自由時報


〔記者周敏鴻/桃園報導〕桃園縣男子柯文展8月間與同居女友吵架,竟把氣出在友人託給他們照顧的5月大余姓男嬰身上,連日凌虐男嬰致顱內出血、四肢骨折,送醫不治;桃園地檢署昨依殺人罪嫌將他起訴,並請求法官從重量刑。
起訴指出,柯文展(23歲)的周姓同居女友,與余姓男嬰的父親為乾姊弟,因周女喜歡男嬰,常常帶回家同住;7月29日晚間,周女又將男嬰帶返桃園市住處。
柯男與女友因細故連日爭吵,未料卻把氣出在男嬰身上,連日凌虐男嬰。檢方調查,8月3日晚間,柯男先用香菸炙燙男嬰的右大腿與右手腕;4日晚間,又用香菸燙男嬰的右手指。當晚10點多,柯男因與女友大吵,一旁的男嬰被嚇得大哭,他竟用力扭斷男嬰的左腿骨,男嬰疼痛哭得更大聲;他又抓狂地將男嬰緊抱在胸前,擠壓男嬰的身體,造成男嬰的左臀、右臀、左臂、右臂、左肩等多處骨折,就連肋骨也全數骨折。
檢方痛批,柯文展為逞一己私憤,竟一而再、再而三暴力相向,手段凶殘、令人髮指,有長久與社會隔絕之必要,請求法官從重量刑。



五月大男嬰 瘀青骨折疑受虐-民視新聞
http://www.youtube.com/watch?v=GK608yM1js8


五月大男嬰疑受虐 雙手雙腿骨折昏迷http://www.ctitv.com.tw/news_video_c14v92123.html
   


發表於 2013-3-15 18:59:05 | 顯示全部樓層

近日法院一審宣判,周女不起訴,柯文展15年有期徒刑。

斷四肢虐殺別人的小孩,竟然還敢嫁禍給親生父母。

周女竟然沒被起訴!  柯文展竟然沒死刑?  

台灣是殺人犯的天堂樂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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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2012年8月份的事了,轉自余貝貝的facebook;

我想告訴大家關於小鶴(余貝貝)受虐的事實:
因為我跟把拔都需要賺錢,才能給兩個小寶貝好的環境
所以我們原本正在替哥哥找幼稚園,
替小鶴(余貝貝)找好的保母
所以當小鶴(余貝貝)的乾姑姑表示願意替我們照顧他時,
我們自然是想先讓他照顧兩到三天看看
雖然之前小鶴(余貝貝)從他們那邊回來曾有淤青
但乾姑姑都對我們表示是從家裡離開後就發現了
因為他們情侶二人都是騎車來接
所以雖然我們曾想過會不會柯先生(乾姑丈)有打過他
但就因為出於周小姐(乾姑姑)總是表現的很愛小鶴(余貝貝)

所以我們也曾想過是不是在騎車的路上安全帽不小心撞到寶寶
導致寶寶的身上有小小的瘀傷
而這次會再給周小姐機會,是因為我們想與其找一個不熟的人
來當小鶴(余貝貝)的保母,倒不如由熟人照顧來的更好。
於是從7月29日的晚間,可愛的小鶴(余貝貝)
便由周小姐與柯先生兩人帶回家照顧
原本說好是說好7月31號晚上要送回來
但因為那天晚上下著大雨,把拔擔心風強雨大他們可能沒辦法
把小鶴(余貝貝)送回家中,曾致電周小姐表示可以坐車過去接
但周小姐(乾姑姑)表示她願意繼續照顧小鶴(余貝貝),
因此小鶴(余貝貝)又在周小姐家多待了幾天
8月5日晚間我曾致電周小姐,詢問小鶴(余貝貝)乖不乖
周小姐向我表示小鶴(余貝貝)好乖,在他們家過的很好

吃的好睡的好,很可愛也很好哄。
只是另外問了我一個奇怪的問題,小鶴(余貝貝)是不是很容易身上有瘀傷啊?然後又對我說她發現小鶴(余貝貝)很容易瘀傷
連在床上扭來扭去,滾來滾去都可以瘀傷。

當時我並沒有多做聯想,只有想到他是不是皮膚比較薄才會這樣
8月6日晚間7點或8點時,周小姐打電話給我,
表示要過來家裡拿小鶴(余貝貝)的奶粉
當時我還有聽到小鶴(余貝貝)的哭聲,
周小姐也表示是沒有奶粉了,小鶴(余貝貝)肚子餓才在哭。
因為當時我人在外面,便聯絡爸爸,讓他們過去家裡拿奶粉
爸爸還打電話跟我說因為下雨,小鶴(余貝貝)沒有要一起回家
只有柯先生會自己過來拿奶粉。
但到了晚上10點將近11點的時候,我卻接到周小姐的電話,
他說寶寶突然發白,現在在醫院急救。
當我緊急趕到時,已經被院方報給家暴防治中心了,
而小鶴(余貝貝)也被判定必須緊急轉院
當時周小姐一再的推卸責任,表示他從我們家把小孩帶走時,
小孩臉上就有異狀,而且四肢都腫腫的。
一再的說是爸爸打他虐待他,甚至向警方表示她比我們更愛小鶴
接著我陪著小鶴(余貝貝)轉院至林口長庚,
爸爸則和周小姐以及柯先生到警局錄製筆錄,
當時他們依然推託是從我們家帶過去時就有傷痕了。
而我在醫院陪著小鶴(余貝貝)直至他的外祖母和乾媽過來,
我才和他的乾媽拿著診斷證明過去警局,
診斷上表示小鶴(余貝貝)到院前就已經死亡
全身上下多處骨折,左邊胸部血胸,頭顱下出血。
這些傷都是當下發生的幾分鐘甚至幾小時後就會導致小孩昏迷
我不知道他們究竟是拖了多久才把小鶴(余貝貝)送醫
導致可愛的寶寶會到院前就死亡,經過聖保祿醫院搶救,
才好不容易恢復心跳,目前昏迷指數3。
經過漫長的一夜,周小姐和柯先生仍然推說是我們虐待小孩,
而他們是偉大的保護者與拯救者。
還好證據會說話,醫生表示小鶴(余貝貝)的頭部受到重擊,
應該是當下就發生的事,而身上的瘀傷,也都介於一週到兩天內
這也就是說小鶴(余貝貝)是在他們家受到傷害的
小鶴(余貝貝)離開我們身邊八天,
我們一直以為他很好,沒想到再見面卻再也不會對我笑了
這才是事實的真相,柯先生以及周小姐,你們也有小孩
怎麼會忍心對一個這麼小的小孩下這麼重的手?
我要你們負起法律上的責任,也要你們受到良心譴責
我希望你們能親自向可愛的小貝貝道歉
是你們毀了他的人生,是你們毀了我們活潑可愛的小孩
還有請新聞記者,不要再胡亂報導,把真相還給事實
也請大家爲目前昏迷的小鶴祈禱,祈禱他能夠快點醒過來



被柯文展狠心折斷的小手手,周小姐你真的是眼瞎看不到嗎?




周小姐﹔
這張也是長庚提供給我們的照片
你每天都要幫寶寶洗澡
你卻跟我們說你沒有看到這些煙疤
我嚴重懷疑你是眼睛真的瞎了?
還是愛那個男人愛到連心都瞎了?





周小姐:
這是長庚提供給我們的照片
弟弟8月7號早上在長庚拍的
弟弟的臉黑青成這個樣子
也腫的不成人形了
你還有臉推說你什麼都不知道?
請問你是眼睛瞎了嗎?






發表於 2013-3-15 19:19:53 | 顯示全部樓層

才五月大 男嬰受虐四肢折拗頭骨打裂

    2012-08-08 01:17 中國時報
  • 【胡欣男/桃園報導


五個多月大的余姓男嬰,上個月底被父親托給乾姊周姓女子照顧,引起周女的同居男友不滿,「都沒錢生活了,還幫人顧小孩!」多次徒手「折拗」男嬰四肢、軀體,致全身瘀青、手腳骨折,六日晚間他更用手掌狠劈男嬰頭部,腦膜出血目前昏迷指數三,有生命危險。

     周女前天深夜十一時發現男嬰沒呼吸也不動,嚇得趕緊抱到桃園市聖保祿醫院就醫,院方評估到院前已無呼吸心跳,搶救後轉送林口長庚醫院,昏迷指數是最低的三,仍在加護病房觀察。院方發現男嬰多處骨折全身紅腫瘀青,立即通報。

     警方調查,男嬰父親余姓男子(廿三歲)失業,母親上夜班。上月廿九日余男為專心找工作,把男嬰托給乾姊周女照顧。周女無業,同居男友柯文展(廿三歲)在做臨時粗工,經濟狀況不佳。

     檢警說,柯文展不滿女友不工作,還幫別人帶小孩,多次因缺錢起爭執,因吵鬧聲音太大,嚇得男嬰啼哭,柯文展嫌小孩吵,多次徒手折拗、捏男嬰,儘管女友在旁勸阻,他仍不罷手。

     前晚柯文展再與女友爭吵,遷怒一旁呱呱大叫的男嬰,用手掌垂直往男嬰腦部劈打,男嬰頓時奄奄一息,兩人以為男嬰只是累了覺著;到了深夜該喝牛奶時間,男嬰仍動也不動,周女驚覺不對,趕緊叫車送醫院急救。

     醫護人員透露,男嬰傷痕累累,瘀青「多到數不出來,也不忍心數!」經X光照射檢查,發現男嬰紅腫的四肢都已骨折,到院時無呼吸心跳,經搶救恢復生命跡象,但昏迷不醒。檢警至醫院了解傷勢,男嬰頭骨裂開受傷,導致腦膜出血、血胸,狀況不樂觀。

     男嬰的父母趕至醫院,痛罵:「拜託人照顧小孩,怎麼被虐打成這樣?」余男父親節前夕,得知是乾姊同居男友虐嬰,氣得直呼:「所託非人,真的很自責!」兩夫妻提告柯男涉嫌重傷害。

     柯嫌傍晚到案,坦承上月底到前晚,動手虐打男嬰四次,前幾次都用「折拗」,前晚用手掌劈打;周女則否認動手,僅說勸阻不了男友。桃園地檢署婦幼專責組檢察官深入了解傷勢,以殺人罪嫌偵辦,晚間移送地檢署後聲請羈押。



發表於 2013-3-16 12:14:15 | 顯示全部樓層




太狠 摔嬰當出氣筒 四肢骨折
大人吵架小孩遭殃 渾身傷命危

2012年08月08日

【石明啟╱桃園報導】真是沒人性!一名柯姓建築工人僅因與同居人吵架,竟把同居人受託照顧的五月男嬰當出氣筒,抓起來拋、摔、拉扯四肢,導致男嬰手腳嚴重骨折;前晚男嬰哭鬧時,柯又以手刀狠敲男嬰頭顱,男嬰出現呼吸窘困才緊急將他送醫,男嬰目前與死神拔河;桃園地檢署昨晚依殺人罪嫌聲押柯男。男嬰的父母親昨痛罵:「他(指凶嫌)是惡魔!如果兒子死了,要他一命賠一命!」

檢警調查,受虐余姓男嬰的父親(二十二歲)與妻子都以打工為生,兩人還有一個兩歲大的兒子,有時因工作關係,無法同時照顧兩個兒子,所以偶而會把五個月大的男嬰託給周姓乾姊幫忙照料。

柯文展虐打男嬰致昏迷,被依涉嫌殺人罪送辦。石明啟攝父母託顧照料出事
十天前,余男又把兒子託給周姓乾姊照顧,因剛好碰上「蘇拉」颱風,沒把小孩接回家,沒想到周女因與同居人柯文展(二十三歲)為了錢發生爭吵,柯竟將男嬰當做出氣筒,一把抓起男嬰又拋又摔,甚至還拉扯男嬰四肢,導致男嬰手腳嚴重骨折,後來男嬰疑因疼痛哭鬧不停,柯男一時火大,竟還以手刀狠敲男嬰的頭顱,直到前天晚上,周女發現男嬰臉色發白、呼吸困難,嚇得抱著男嬰送醫。


男嬰小小身軀傷痕累累,令人目不忍睹。翻攝畫面眼睛出血全身瘀青
但男嬰送到桃園聖保祿醫院時臉頰紅腫、眼睛出血、後腦鈍傷、身體瘀青紅腫、四肢骨折,經急救恢復心跳後,立即緊急轉送林口長庚醫院搶救,但目前昏迷指數只有三,情況仍危急。
檢警調查時,周女矢口否認虐嬰,經警方提示醫院檢查報告,認定男嬰身上的傷勢是最近一周內造成;周女才坦承說,她事後得知同居人曾動手教訓小孩,因害怕同居人柯男找她麻煩,才不敢供出實情。


轉自蘋果日報

發表於 2013-3-16 12:48:22 | 顯示全部樓層
許多人是「敢做不敢當,敢說不敢應」,甚至還做賊的喊捉賊,再加上一群假慈悲的人和甚至幸災樂禍的人,就形成人間許許多多讓人覺得義憤填膺的不幸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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