蝴蝶 發表於 2014-7-19 21:45 
一樣是變色的家庭,但卻有難解的結,希望各位自然人能提供一些
意見!
我的建議是:
1.如果要保住財產而不離婚,就要盡量蒐集先生與小三在一起的證據(照片、錄音、自白書等等),這樣丈夫在台灣基本上就告不成離婚(可歸責於丈夫),在大陸我就不清楚了(因為不確定因素太多)。如果丈夫在大陸拿到離婚確定判決,再回頭來台灣的法院聲請認可大陸的離婚判決,就很有機會可以訴請離婚成功。目前只能一直拖下去。
2.個人認為 malisa610121在87樓回覆你的內容才是本案的重點,雖然重複提醒好像很囉唆(但我還是要說),不要讓別人的負面的事情影響自己的情緒或生活。每個人都得對自己的人生負責,當我們看到當事人做出很奇怪的決定時,我們再三提醒後就只能尊重;別人的苦難我們也沒辦法幫他們承擔,悲歡離合就只是過程,過程中能多一點果斷、多一點理性、多一點勇敢,可能就可以好過一些。
3.我是男生,但我還是得承認,我們的傳統是比較不重視女生的。結婚後的女人不管有沒有生小孩,總是得順理成章的配合「男主外,女主內」,最後變成經濟上的弱勢就是上述傳統觀念下的產物。
4.最後是跟大家分享的:人的習慣很難改變,要小心那些會去勉強別人的人,藉詞某某原因,所以要對方配合這個、配合那個,善良的人很容易被洗腦或控制,被洗腦後就很難救回來了(當事人覺醒的時間會花很久,希望不會是一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