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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張開基

變色的家庭,有沒有關心過子女的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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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7-15 12:08:21 | 顯示全部樓層
秋隱 發表於 2014-7-15 02:20
別激動!
或許水月前輩所要表達的另有他意
晚輩自作主張幫水月前輩改個說法

我是以一位十七歲的少女在那樣處境才寫殺三歲小兒是正當防衛

如果你只有十七歲.你的父親被小三奪走了 .你母親的疼愛都跑去小三女兒那裡了

你什麼都沒有了 .那你會怎麼樣????

如果今天這個少女是在27歲發生這件事情 . 相信結果就會不同


至於秋隱寫到所謂"虎毒不食子"............不成立
在大饑荒的時候易子而食是很普遍的狀況 .中國古代有太多這種記錄
生存超越繁殖的本能

不過這則新聞和"虎毒不食子"沒有關係

人的心裡是多面性的 . 不會是單行道 .
就像當你做一件重要事情時 .你會找多個方案 .而不止是一個.以防失敗

另外..我只是就我的看法分析 .並沒有要求別人同意

秋隱雖然你所說的和我想的不同 . 還是謝謝你幫我說話
其實沒有必要 .真的   

發表於 2014-7-15 12:25:00 | 顯示全部樓層
賀蘭飛雪 發表於 2014-7-15 09:48
呵呵呵-----------------------------
我對分析人性也有興趣-------------------------------
所以, ...

賀蘭大姐

請問你對你家所有人的心思都撩落指掌嗎 ? 如果你的答案是否定的

蝴蝶今天只是講他阿姨的事 .他阿姨家發生的事他又怎麼能完全明白??

當初我說不奉陪那是因為蝴蝶自己都寫完結論. 沒有必要再去談了  

還有  我從沒有寫 "我認為如何就絕對一定如何 " . 最多是個合理的猜測

發表於 2014-7-15 14:46:47 | 顯示全部樓層
虎毒不食子在人類的領域內,除了極少數的特異父母外,是成立的。
人類的腦內預設模組不能與獅子的相比,人類的預設模組大多數傾向疼愛稚子的。看見小孩通常人的反應大多是會摸摸他的頭,說些安慰鼓勵的話;幾乎不會有人為了生殖慾望發動想殺小孩的念頭。

戰爭內易子而食也不能用來否定人性的基本設定,因為人類的性格在極端環境、戰爭環境、絕望環境中,是會受環境影響而產生扭曲的。
能因為毛巾扭曲成麻花捲的模樣,就否定它的原型是四方型的嗎?在的正常值環境內,人性大多呈現基本面。

以生存本能替代正當防衛也不恰當,其實這兩個詞是幾乎畫上等號的,生存受到威脅時激發生存本能,生存本能激發正當防衛。
案例中姐姐應該只是感受到,愛的需求被剝奪,被重視的感覺被剝奪,比較屬於忌妒領域的心理反應,並沒有被遺棄更遑論需要激發生存本能的地步,所以正當防衛無法成立。
姊姊實際上並沒有到什麼都沒有了的地步,是他的心理過度放大了她自己的委曲,從而解釋自己的處境絕望。她的父母還是很重視她的,只是雙方疏於良性溝通,實際上她的資源仍然很硬底,只是忌妒扭曲她看見事情的能力,以至於發生遺憾的錯誤判斷與行動。

發表於 2014-7-15 15:36:31 | 顯示全部樓層
水月 發表於 2014-7-15 12:08
我是以一位十七歲的少女在那樣處境才寫殺三歲小兒是正當防衛

如果你只有十七歲.你的父親被小三奪走了 .你 ...
"還有  我從沒有寫 "我認為如何就絕對一定如何 " . 最多是個合理的猜測 "
其實
你已在留言一來一往的過程當中加了一大堆自己的看法想法
甚至是自己的胡亂猜測與異想硬加進去
好像把一盤原本清淡有一點鹹甜蔬菜味的炒青菜
硬要加一堆辣椒進去
然後說你看這菜又嗆又辣不是嗎
是你沒吃出來!

我們能說什麼.....?

發表於 2014-7-15 17:06:42 | 顯示全部樓層
Kuoshuching 發表於 2014-7-15 15:36
"還有  我從沒有寫 "我認為如何就絕對一定如何 " . 最多是個合理的猜測 "
其實
你已在留言一來一往的過程當 ...

我有請你或者強迫你看嗎 ?  
如果有  那是我的不是
如果沒有  那是你選擇要看的

這裡的文章很多   你可以選擇自己想看的

如果我看到了一篇我不喜歡的文章   最多跳過去就算了   也不會認為發文者有什麼不是

我不記得我之前有回覆你的文章 .應該不可能對你有什麼損失吧

如果你不喜歡我的文章   那日後就請跳過去吧  避免妳的困擾  謝謝

發表於 2014-7-15 18:52:30 | 顯示全部樓層

這個網站高手如雲,每個高人在這裡發表心得感想,
然後大家一起討論,從每個角度展現自己的思辨能力,
大家都從善意出發,真理越辯越明,
高手過招,講究的是內涵,發言有物,
大家看了,有些心領神會,有些從中學習吸收知識,
每個人都可以增長智慧與見聞。

如果把大家帶入了口水戰,實在不是明智之舉,
到時過火了,被禁言了,
再換個帳號再上來~~~,
這麼辛苦的事,實在沒有必要這樣。


發表於 2014-7-15 19:37:41 | 顯示全部樓層
賀蘭飛雪 發表於 2014-7-15 09:58
秋隱兄所言,實不敢當!
您的過往發言也常令人拍案!
有空多上來交流分享啊!

意圖換帳號、IP 重新上來的人,順便也該換換腦袋、心態!
只要像一般網友一樣,沒人想過問你以前是誰、為何被禁,
如果只想上來鬧,依然死性不改,結局只會一樣,這樣重複惡性循環有何意義?!


發表於 2014-7-15 19:57:51 | 顯示全部樓層
水月 發表於 2014-7-15 12:08
我是以一位十七歲的少女在那樣處境才寫殺三歲小兒是正當防衛

如果你只有十七歲.你的父親被小三奪走了 .你 ...

你的狗屁正當防衛!
中華民國刑法第 23條: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而出於防衛自己或他人權利之行為,不罰。但防衛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正當防衛的對象、適用範圍、法理依據、客觀事實都是可受公評!
三歲小兒礙著誰?正當防衛個屁!胡扯!

發表於 2014-7-15 19:59:46 | 顯示全部樓層
水月 發表於 2014-7-15 17:06
我有請你或者強迫你看嗎 ?  
如果有  那是我的不是
如果沒有  那是你選擇要看的

以你自己的邏輯回覆你:
不想看K大的回覆,你也可以不必看、不必回覆!
囉嗦什麼!

發表於 2014-7-15 20:01:58 | 顯示全部樓層
水月 發表於 2014-7-15 12:25
賀蘭大姐

請問你對你家所有人的心思都撩落指掌嗎 ? 如果你的答案是否定的

你不要一直迴避!
你了解蝴蝶嗎?又憑什麼說她不了解她阿姨!那你又了解她阿姨了!
狗屁不通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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