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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赫生童子

關於死刑廢存自己的一些模糊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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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5-2 02:53:13 | 顯示全部樓層
赫生童子 發表於 2014-5-2 00:38
我看到你這樣講。

我覺得要不要死刑,不用公投也可以看出來目前死刑在台灣不可能廢除。

辦辯論死刑廢存問題的辯論會或演講很棒阿
現在問題在於施政單位根本就是一意孤行

發表於 2014-5-2 09:38:05 | 顯示全部樓層
我是務實主義
罪大惡極  該不該極刑 法官與相關法庭都有多道程序審理  當然有訟棍與不肖司法人員上下其手這也不無可能

不過我覺得  任何刑度都一樣   都有所謂受害人
政府代理人民實施管理法律制裁  如果能回歸對被害人的心理或是精神撫慰
包括有期徒刑也是一樣
受刑人應該給予強制勞動與工作  所得作為養活自己與補償被害人家屬

只把人關起來- 吃免錢飯  感覺對被害人也沒幫助
另外社會大眾還要出錢養它們
難怪處以極刑的聲音始終沒停過


發表於 2014-5-2 11:35:54 | 顯示全部樓層
歷次廢死民調,贊成廢死總占少數,不贊成的每每占民意的絕對多數。

台灣刑事犯罪率不低,兇狠殘殺案件不少,善惡有報,這是底層民眾的基本要求。

民風如此,配以三審定讞的司法,和非常上訴等制度,司法已夠週延,個人不贊成廢死。


發表於 2014-5-2 14:46:12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蝴蝶 於 2014-5-2 14:52 編輯

請問美國有那些州沒廢除死刑?
https://tw.knowledge.yahoo.com/q ... n?qid=1611092401136

美国那些州有死刑?那些州没有死刑?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573604180.html

請大家先參考一下!

我先拿我以前的自身經驗來說好了!當年打的是民事官司,有證據的,照理很快就會有判決吧?
但事實並非如此,一次判決仍得開個十幾庭左右,只要對方提出丁點大的理由,法官就會針對此
項給他們機會,那你認為三審走完得開幾庭呢?更遑論發回更審了!民事案件如此,攸關人命的
刑事案件難道只會草草了結嗎?


我點閱過支持廢死的網站,在那裡我沒看到他們引述被害家屬的說詞,如果只站在單向,何能說
是理性公平呢?

有些贊成廢死的人是站在宗教立場,但誠如老師在「疑神」一文裡講的,神如果是萬能的,請祂

常常現身給我們看一下吧!我想如果真有神,這不難吧?而且我還想要各宗教的神都現身,這樣
全世界的人都會一致贊同真有神的存在,否則連神存不存在都是一個大問號,還要談死後的審判
嗎?好!就算假設神是存在的,千百年來祂從未禁人類執行死刑,那祂是默許嗎?

從多年的觀察結果,殺人案件多是輕判,重判的比例實在太少,會陰錯陽差地當成替死鬼的也是

很少,而且很多那種案件,是制度上的問題,難道得因噎廢食?所以我贊成死刑繼續存在!




發表於 2014-5-2 15:08:56 | 顯示全部樓層
要求廢除死的理論基礎主要有兩個核心價值觀

第一個是人權,天賦人權,人個生存權應受到保障

第二個是應報,從哲學與法律邏輯推論,不應該以暴制暴,司法不該成為復仇的工具,國家機器也不應該有剝奪他人生命的權力

其實這兩個核心價值觀是來自西方亞伯拉罕信仰系統的餘毒

"天"賦人權,代表有個至高無上的存在賦予我們人權,因此人類的位階低於"它",人不能有剝奪他人生命權利,只有"天"可以有生殺大權。

那個"天"就是上帝啦

這是來自一神論的道德價值,帶有奴役與不可違背的禁忌色彩

其實就邏輯上推論

國家是由人民組成,國家有義務提供給人民安定的環境

如果這個國家裡面一直出現會殘害同胞性命的罪犯,造成社會動盪

國家當然有權力在維護社會安定的前提下,將這個搗亂份子驅逐出境或是剝奪其生命

因為國家也是人民意志的集合體

死刑不代表以暴制暴,不代表代替受害者報仇

而是為了防止已經泯滅人性的畜牲繼續破壞社會的安定,也減少社會資源的浪費

最重要的是,讓這些畜牲能夠用自己的生命來對自己剝奪他人生命的這個行為真正負責!

發表於 2014-5-2 16:27:30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享受呼吸 於 2014-5-2 16:29 編輯

證據確鑿下,維持死刑+1。

但看到執行死刑的方式,我卻有一種新的想法浮現,相對於那些死前受盡折磨、內心充滿恐懼颤慄,無處逃生的受害者,還有受害者親屬內心的痛、精神上自我折磨...來說,
以死刑處死死刑犯真的太過仁慈。

發表於 2014-5-2 17:05:53 | 顯示全部樓層
若一旦廢了死刑... 那麼如同「自殺者在靈界2-善念惡果,念珠鞭亡魂」那個罪該萬死的男子,因屢屢逃過一死,持續的以人皮獸心,在陽間毫無忌憚的接二連三犯案,至今仍不知這男子最終下場如何..且更多的受害者冤魂,何以得償?

我想可能將會有更多被扭曲的生命藍圖,同時產生更多的「因果律」下的特殊逃犯,持續的在陽間作亂..而且記得張大說過,某些人原本是從惡道轉世而來,原本就存在這種劣根性。

發表於 2014-5-3 10:26:53 | 顯示全部樓層
有些報導說有些已廢除死刑的國家,考慮再恢復死刑

發表於 2014-5-3 11:34:13 | 顯示全部樓層
        
             死刑就是你犯了罪大惡極的罪時最大的制約. 除了警惕自己也相信在這制約下.
      別人要做更壞的事之前都要先想到這個層面.我認為這就是預防性犯罪的重要警惕.
            
             5月了.每繳的一分納稅錢.我都會想誰浪費了這一塊塊錢.若是錯誤的政策失敗花錢了.
      若在遇到少數服從多數下的決策.尊重的前提下.只能願賭服輸.
            
            然而若是將納稅錢做為死刑犯的終身養老津貼.只為冠上護人權的虛名.那就太偽善了.
      想想南韓那些在船艙底下的無助吶喊.活著看著自己死去的學生.即便意外事故大於故意.都讓我們
      感到心痛.更何況是被致死的受害人.別說下輩子來還了.這輩子的事.這輩子解決吧!!      

發表於 2014-5-12 19:22:15 | 顯示全部樓層
證據確鑿下,維持死刑+1

或許有極少數誤判,或是因義憤而殺人,
但大多數死刑犯為財或色而殺人,
受害者在加害者施虐下輾轉哀嚎而亡,
施虐者卻打了麻藥才執行死刑已經夠<人道>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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