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redhung 於 2013-12-30 12:37 編輯
我們家很慶幸做對了,那時我母親去醫院檢查時已經是癌症第四期了,兄弟姐妹們一致決定以減輕母親的痛苦為主,花錢自費住個人房(我母親極怕吵,又不好意思叫別人安靜一點--合住每個人都有使用權對吧!),醫生那邊一開始就溝通好了,醫生都知道我們不求母親活多久,只求讓母親減輕一點痛苦。因為我們不是住安寧病房,所以沒有做安寧治療(聽說安寧治療就只是讓病人吃藥一直睡而已,我母親也不會喜歡這樣子),但是治療的主軸已經幾乎接近安寧治療了,差別是母親意識清楚,並且放療、化療也配合醫生做看看(一開始沒跟母親說她已經第四期了,是後來才說她很嚴重--其實,她自己都爬不起來了,心裡又怎麼不清楚呢?)。
因為一開始就跟醫生說清楚了,並且也強調會配合醫生,所以醫生就會比較放心的放手去做,也很清楚尺度該到那裡。在這段時間當中除了兄弟姐妹輪流照顧外 〔這沒辦法澈底分清楚誰該照顧多久,而且我母親開完刀回加護病房時聽到鄰床在吵這個,說聽了就很難過,所以我們兄弟姐妹就有默契"不在病房吵架"(這種事也分不清楚)〕 ,大家各盡其能,有一點存款的先出錢,時間多的出人力,並且在病房內還是照平常生活一樣偶而開開玩笑,有的人自己買花來裝飾病房。一直到最後即將插管時,我們還好有聽說插管不好拔除(是指法律上及親友間的麻煩),所以堅持不做強制性的急救(沒有吵架,是平心靜氣;況且一開始醫師就都已經知道我們的態度了),所以就逐漸加強安寧治療的療程一直到去世為止。
★另外就是一路以來保持與醫生護士良好的互動關係也很重要。不需要到大禮小禮一直送,但也不能沒事就恐嚇"給我小心一點"。沒事就恐嚇的話,大家為求自保,能不影響治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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