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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奇怪

黑白講外二章 – 梁老之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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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11-23 23:47:03 | 顯示全部樓層
8 練習題
  
嗯咳,這演講基本說完了,在回答一些同學們的疑問之前,先說一個大家對於真理最常的回答 – 太陽每天從東邊升起。我想,如果我們去做問卷調查,這個真理的舉例應該排前幾名。
  
這裡我就不談世界是幻相、夢境。這不受歡迎,噓聲會很多。雖然我個人也喜好把自己也處在笛卡耳的懷疑論處境中。
  
如果我拿康德的「人為自然立法」的言論來說事,說這自然是人自己感知的自然,不一定就夠真實,這又是第一主觀感知的論點,八成也會被抨擊。
  
所以,我們講人話。
  
對這個描述,我也不說「東」是什麼定義,正東?偏南?偏北,其實每天都不一樣。太陽真的每天升起嗎?到北極跟南極去看,又不對了。這描述有限制,對吧!
  
如果真理被認為是絕對的、永恆的、不變的,這「太陽由東邊升起」的描述就不是真理。
  
我就不說站在地球何處看太陽升起,就說自從有太陽及地球以來,就真的每天如此。然即使如此也無法使它變成真理。
  
我看過一些報導,說地球在太陽命終前變成紅巨星時會被吞噬。那時地球都沒有了,這描述就沒意義了。即便地球沒被吞噬,太陽變成白矮星,地球繼續的繞著又如何?凡物質終有消逝變異,宇宙任何星體都可能有終極之時,真理如果是恆常的,則宇宙中任何可見的物質,都不具恆常性,也都不是真理了。
  
於是,我們聰明一點,把「法則」拿來做為真理的範例。比如說,地球繞著太陽轉,這講的是太陽與地球的引力法則。如這麼講,那太陽、地球可以不見,但行之而上的引力法則在,是統領宇宙的法則之一。
  
我不知道物質不在了,法則還在不在?畢竟我們是觀察物質的相對作用得到的法則。沒有物質,便觀察不到現象,不能為自然立法了,何來法則?
  
不過,這樣推下去,我也可以說我不在了,世界還在不在?這就走到了唯心的路子上去,肯定會引來一堆噓聲。
  
為什麼兩個有質量的物體是互相吸引而不是互相排斥呢?如果再問現象為何如此,也沒人可以回答。只能說,如果不是這樣,這宇宙就不是現在這樣的宇宙。也許其他平行宇宙的法則不一樣,但誰知道呢?
  
我個人喜歡看一些科普的書籍,但並不是科學家,有關一些科學上的論點,大家就當閒聊,我有說錯的,也歡迎指正。
  
幾千年來,人們一直認為的是太陽繞著地球轉,這地球為中心的說法其實也沒有錯,只是參考點的問題。我們人總是以自己為參考點。
  
哥白尼的「日心說」,也是我們現在廣泛的認知,比起「地心說」,有更簡潔的圖像。因此,日心說便被當成真理了。
  
但太陽也是繞著銀河系中心轉的。所以,地球其實也不是圓周運動,是螺旋運動。
  
那銀河又是繞著什麼轉呢?又不知道了。
  
如果我說,其實地球是沿著它自己的直線運動,不知道各位有沒有意見?因為太陽重力場所造成的時空扭曲,使得地球的直線運動是圍繞這個重力場的。這電影裡有用桌巾,書本裡有用彈簧床,把重物當成太陽壓著中心的比喻。也就是說,引力其實是重力場造成的時空扭曲,這使得地球"直行"於這扭曲的時間空間之上。
  
我在美國賣場有看過「黑洞捐幣箱」,捐錢幣讓它沿著螺旋一直滾到中心的洞內,蠻有意思的。呵,離題了。
  
從地心說到日心說,從牛頓引力到愛因斯坦的廣義相對論,是否還有更不一樣的可能?
  
一個住在二維世界的生物,有一個定理叫:「兩點間的最短距離是直線」。而這個廣大的二維世界是一個曲面。所以,兩點間的最短距離不是沿著它們曲面的直線,而是離開曲面。所以,台北到洛杉磯最短的距離是穿過地表,不是橫越太平洋。
  
一個人在三維世界裡開機關槍掃射,穿過了二維,照成一連串的洞。一個二維科學家經過研究後得到一個定理,說明了這些洞的相對距離方位與產生的時間是有關係的。這很不錯,下次又有洞出來,就可以預測下一個洞何時出現在哪,避免災難。但這定理算是真理嗎?
  
如果從更高維度的世界來看,也許所有的光景都不一樣了,更廣義了,不是嗎?我有時候胡思亂想,想像有個高維的聲音告訴我其實沒有什麼東西在動?可不可能?我想如果沒有了時間或者時間也是離散的就有可能,但這很難理解了。我又離題了。
  
於是,有人要說,真理是有條件的,在某某條件下為真,就是真理。恆常不是真理的本質,真理有是有侷限的。那好吧,我就不爭論了。反正,問題都是可爭論的,你有你認為的真理、我有我以為的真理,也就不存在什麼客觀真理了。
  
這演講我亂七八糟講了一堆,可能走得太遠了。我想張老師可能想拉回來一下。
  
接著,我來回答一些同學在演講前對我的提問。
  

 樓主| 發表於 2013-11-27 18:58:27 | 顯示全部樓層
9 人生目的

演講最後,回答上台前幾個同學們問的問題。其中最大的問題指向的都屬人生目標之類的。人活著要幹什麼?人生的意義?等等的。

說實在的,我不知道。我不知道你們人生會有什麼際遇、你們個人的興趣、你對未來的期待。

以前我會說,除了歪路,走什麼路都好。只是走路的時候要看路,要睜著眼看路!重點在「睜眼」。所謂的睜眼,就是警覺,知道自己在幹什麼,時時的觀照己身。

這麼做,我想至少可以轉化氣質,生活也會順心一點。

人生意義這事,我想了一輩子,人生沒有什麼「意義」的問題,所謂的意義、目的,都是自我揣度給自我實現或安身立命用的。如果對於人生目標你真沒有什麼想法,那麼現在我給同學們一個建議,就爭取「自由」吧!真可以到「從心所欲而不逾矩」的境界,這人也就做得夠成功了。

我這裡說的自由,怕同學們誤會,還是解釋解釋一下。

這自由當然不是說你可以為所欲為想幹嘛都可以,尤其是除了生存所需的基本生理需求外的種種自私慾念的行為。這些私慾行為在我來看,反而是最不自由的,這我後面再說明。

這自由也無關於是否被關在監獄,也不是在暴政下自由的爭取,也與你從事什麼行業沒有關係,也無關乎有沒有錢,財務自不自由,可以隨心消費等事。

應該說,我說的自由是全面的,凡舉行住坐臥、待人接物,乃至吃喝拉撒、舉手投足等,在每件事務的對應之間,而不是表象外顯的條件情況。

那我這自由的意思是什麼呢?如何爭取自由呢?談這之前,我先說說我對人類是自由的還是不自由的看法,這單純是我的看法,提供給各位參考。我說過了,追根究底我是不知道的。


 樓主| 發表於 2013-11-28 23:14:25 | 顯示全部樓層
10 自由的爭取

由物理學之量子力學所說,物質在微觀上是機率性的,但到大尺度上就幾乎是決定論的,沒有自由度可言。人類不是礦物,並非決定論可以約制死的,但也不能訴諸於機率性被動的自由度來自我安慰。

說得再清楚一點,我們丟錢幣,會出現人頭或字。我們無法知道每一次丟擲的結果,但我們知道在大規模的數量之下機率都趨近於二分之一。如同微觀不知,但巨觀就確定,這是層次上的不同。

另一方面,由生理學與心理學的角度來說,也顯示人類這生物也並非純然是完全自由的。由利貝特實驗、催眠實驗、及其他許多的生理、心理的實驗,再再顯示了許多你其實是先行動後思想,一種腦由下而上的情況。
  
你可以活著當個僵屍體,只用你生物生理上的自動行為模式生活;把這遺傳基因、社會環境加諸於你,而你所接納養成的性格、嗜好、習氣、心態…,所造就成現在的你的種種,去順從,自發而盲目的反應與行動。然後事後再為自己的行為辯解。

或者,你可以呼應你的身體意志的下個瞬間,在意識上來之時,知所進退。

前者,是沒意識自動的反應,然後找為此找理由;後者,則是有意識的反應,理由不在事後,而是當下已知。

我這裡所說的自不自由,也就在這裡。滿足自己私慾的行為,大體都是生心理發動,而你長期認可並行為之,遂成了習氣、便成了嗜好、養成了性格等等。

有本書叫「人真的有自由意識嗎?」,建議有興趣的同學可以去讀讀。裡面提到許多左右腦胼胝體切除的人的測試反應,發現人真的會做自我的合理化解釋。為什麼?自我感覺良好吧?彷彿沒有個理由人生便沒有了意義一般。

測試者站在不同但更宏觀的角度上,可以看出受測者其實是在為自己辯護。簡言之,他們並不知道他們「為何如此」,但會為了「為何如此」找理由,為自己的反應捏造出合理的解釋,而這正是頭腦的功能 — 意義化。

有關腦神經這方面的議題,我不是專家,張老師比我熟練多了,我就不在關公面前耍大刀了。

在我看這個世界就是一個生心理的大實驗道場。如果真有站上不同視野的高人,以更宏觀的角度來看待這星球上的人類,也許也會如實驗者對左右腦分離的人所下的註腳一樣 — 大多數人類僅僅是為了為自己的行為找理由,並不真的如自己所想像的那般自由。

人類既有可能的限制、社會的制約、環境的薰陶、宗教的催眠、性格與習氣的養成…,這些不一定都是不好,但追求自由的態度便是:活在其中,醒覺著看著。

怎麼做?自己看著自己,對任何事情的反應,想想為何如此反應?倒不必太在意去對反應評判好壞、或加以標籤,這很容易又會落入頭腦的遊戲。

在刺激與反應之間,給自己留一點空隙。有人說,幸福的定義就在那刺激與反應的距離之中,這你們自己去揣摩。

做一些改變,這需要有「否定」的功夫。每個人都擁有這我稱為「否定的自由」的能力。


 樓主| 發表於 2013-11-29 22:16:18 | 顯示全部樓層
11 否定的自由

什麼是「否定的自由」?就是在身體動作後,意識升起之時,及時的知曉,並下判斷是否依照身體意志來行動,或者選擇及時的停止。

各位不要以為去執行這我說「否定的自由」是容易的。去否定慣常的自己,這會置你自己於自我恐懼之中,會有心如刀割的感受,尤其是對自我意識強烈的人來說。

比如說,工作上某個同事指責你做事態度有問題。或者,被攻擊時,對被激怒的你的反應。還有,對應自己不良的嗜好,比如抽菸,的反應等等。

再說遷怒吧!在外受了氣,心裡頭帶了半筒瓦斯回家,只要有人稍不合你意,點著了,你就開始噴火。說實在的,如果事情錯在自己,生氣便是自己惱羞成怒,給人的評價更低;如果事情錯在他人,你又何必拿別人的錯誤來懲罰自己?

這些常常是在外相的刺激下,心理對應的自我保護機制升起的反應。彷彿不反擊就會被看不起,就會被當作無能力者,然後臆測自己的不反擊會導致很不好的結果,比如自我感覺惡劣、社會評價低落、甚至於擔心工作不保等的,是吧?

常常人要維護但自我形象,總會選擇反擊,但仔細想想,其他人真的很在意?或者只是看戲心態?你做的辯解真能改變他人心中對你的印象?那些都是假我。

有時候,用寫的可以為自己買一些時間。我知道有人把攻擊性的回應或電子郵件先忍而不發保存起來,一段時間後再去回顧,常會發現自己當初所寫的情況已經事過境遷,不再有其必要,或者發現自己的幼稚。這「隱忍而不發」便是一種否定的功夫。

以前我的罩門是有人來質疑我的專業。我認為自己已經充份理解,但又被外行人拿外行話來質疑。但如果被質疑還跳腳的話,我自己的自由度也不高了。如果我相信這世界上沒有真理,那我所說的究竟來說不也一樣沒有確切的基礎立論?不也只是一種辯解?為自己的信仰找理由?

要追求自由,這些關卡去要過的,沒有商量的餘地,因為一商量,又落入頭腦,落入自我的遊戲裡了。而在逆境之中,尤其適合磨練這「否定的自由」。

要說我自己,也做不到。只是有生之年,希望能當個「自由人」,這事是現在的我與大家共勉的。

而自由之後真能「不逾矩」?也許有同學會問:這「不逾矩」不是一種限制的嗎?有了限制怎可說是自由的?或至少要說自由度降低了。

這部分,我簡單的說明一下。


 樓主| 發表於 2013-12-3 20:58:21 | 顯示全部樓層
12 公正

談自由與限制的矛盾之前,有一些同學的提問也是有關公理正義的事情。這些提問,可能也與最近社會上發生的事件有關,但我不評論社會新聞。

談公正,我建議你們可以去網上看看哈佛大學的公開課「公正」,這也有出書。內容論及許多的個例,談到很多道德的困境、凸顯如何建立道德原則的議題。講「最大功利主義」、「自由論」、「共同善」等。然哲學家、政治家、道德論者,討論再討論,結果總還是莫衷一是。總之,所有議題都是可爭論的。

我不談公理正義這題目,其中自由論的議題也與我在這裡所提的個人爭取的自由不一樣。「公正」所提及的對象是公眾、鋪陳下去的是政策,個人與團體、小我與大我的相對。

這是對應外在世界的。不擔心,我們不盡然常會遇到這種困境。也無需拿許多假設性議題來卡住自己。

而我要說的只在個人,在內不在外。講的是個人的善惡觀,我自己的看法。講到這個,你當然可以不同意我的看法。面對善惡,我想我會先做的是檢視自己內心的感覺。

先來兩個小故事。
張三與李四,一同到餐廳吃飯,門口遇到一個小女孩,很可憐的在討錢,於是張三掏出了一百元,便進餐廳吃飯了。李四說:你幹嘛給她錢,她是騙人的,她天天在這裡要錢,可是身世一點都不可憐,餐廳的人都知道。
張三說:真的嗎?那太好了!原來她沒有真的這麼可憐。
  
你很在意被騙嗎?

下一個故事。
一晚大風浪,沙灘上許多海星被打上了岸,奄奄一息。一個小孩一隻隻的抓著丟回大海。大人問:你撿得完這成千上萬的海星嗎?小孩搖搖頭說道:我救不了所有的海星,但對我手上這隻而言,卻是它的生命。

即使整體而言沒啥效果,做還是不做呢?

錢財是流動的,在不影響自己家人生活的條件下,適時的施捨,實在不需要在意是否被騙。而施捨的行為,不在於助人,在於自己,事情過了便是過了,培養的是豁達的心境,也是一種自我解析的過程。

雖然這麼說,然對於錢財的在意,包括我,都還不能輕易釋懷。

大家難道不覺得其實陳樹菊比較富有嗎?呵!



 樓主| 發表於 2013-12-4 23:28:04 | 顯示全部樓層
13 惡起於侷,善本乎通

「惡起於局,善本乎通」,各位想想這句話有沒有道理?

上善若水,這水也有流通的意思在。

當一個嬰孩逐漸長大變成幼兒,當其自我意識逐漸升起,從天真無邪,到幼稚自私,喊著「這是我的我的」與其他小孩爭執之時,就已經不太可愛了。

想想遇到一個乞討事件,我們的第一感受、第二意識、以及隨後加入的種種思維吧!當頭腦,或說「自我」進來了,侷限了,便不通於天地。那是「對立」的開始,是否也是惡的起源呢?
  
有一句英國諺語說:「愛就是讓『我』死在你裡面。」能把自己消融到對方心裡,那真是至高的境界了。
  
而那能感同身受的,也許與這腦袋裡的鏡像神經元的發達程度有關,這是我亂猜了。
  
也有一句話說:「以無著心行善惡者,無咎。」

這「無著心」,也可以說是「無執」,也就是一種最豁達的境界了。

而這「咎」指的是因果緣法中的業果,有善果有惡果。有人問我,「善有善報,惡有惡報」是否當真?我的回答是:在於心境。「我」還在這個因果緣法的變化之內,也就在了。

那外在的律法、規範乃至於他人的看法、言語,都是有爭議與區隔的。而對那內在的,向來都只有自己對自己的審判。
  
注意這裡,行善者亦有咎,也就是得善業。然雖亦屬「造作」,不至於需加以屑斥。更如果是因為自己不做就駁斥的,那心態就更可議了。往內在這條路走,開始時的我依然是造作的。假久成真,在於改變氣質,也未嘗不可。

這「無執」做不做得到?這裡有一個矛盾,「想要無執」本身就是一種「執著」。而這執著的本體就是這個「我」了。有「我執」就無法完全的豁達。

而如果已經完全的豁達了,則這「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也就無關緊要了。

無論如何,只是告訴各位,「善與惡」、「通達與侷限」正好是對立的兩端。而自由便是在通達的那側,也是善的那端。

有這麼一說:不會有做惡的菩薩、亂來的金仙。為什麼?如果他們如此,也就成就不了,要不也當場殞落了,除非他們已不著相。

不會有亂來的自由人,做惡並不是自由的內涵。是故不逾矩不是自由的限制,而是自由後必然的品質。

  

 樓主| 發表於 2013-12-5 22:09:52 | 顯示全部樓層
14 人性

於是乎老生常談的說「諸惡莫作,眾善奉行」,也可以是爭取自由的途徑。這八個字我一向的理解便是對內對己的氣質變化,而不是對外拿一些假設性議題來做頭腦批判的遊戲。

我們拉回來,這無著心的立論太高,我做不到,故講其次。對己身行為之善惡,在於「動機」。

動機為善,非關己利。存好心,做好事。但中善伐謀,事要做好,需要一點謀略,避免「存好心」結果「壞了事」。

至於真的「存好心」結果卻是「壞了事」,是自己智慧不到。對於此,我只能放掉那無謂的頭腦。難道真的要為一場車禍,由於怕被栽贓嫁禍,就不救人,變成事不關己嗎?應該想想那時的我的最初感受是什麼?

再來談談人性本善或本惡之說吧。我用一個不同的角度來詮釋,當然,這又是我自己思辨議論的產物。
  
意識的層級,那自由的意識是在心智之上的、是生動的、實相的,有真、善、美、愛…等屬性的,也是那最初的現量、那未被汙染侷限的一統、那尚未被量子坍縮的能量。而那慾望的、情意的、好惡的,那個意識是存在於意念之識的,與生具有的本來目的是物種要為生存繁延開展的能力。

孟子對嗎?對!那仁愛、那真誠、那和善、那良知,是心靈本具的。
荀子對嗎?對!那慾望、那好惡、那情意,也是生命本存的。

當愛變成占有,意識變成內心的恐懼,由心智之上下降到意念之識。本來是物種要為生存繁延的能力,變成了沒有你我會死。

人性本善、本惡之說的分野,也就在這裡。

未知生,焉知死。要談善惡到死後會如何如何,何不只管現在尚在世上的作為呢?

好了,說了這麼多,我們會問:「要怎麼做呢?」

我是頭腦的,上述的案例,我跟大部分的人一樣,都是旁觀時多,常常頭腦的第N個思維就進來了,自找藉口的以使自我感覺良好。

下善伐力,身體力行的作為,比如當志工。但我們談下下善,不伐力。講白話,就是談「做」什麼,不如先說「不做」什麼。



 樓主| 發表於 2013-12-6 21:51:07 | 顯示全部樓層
15 結語

就一個最低標準,不做「損人不利己」的事。夠合理吧,很符合頭腦的思維。簡單嗎?仔細想想,看看外在的事件,內省自己的行為,是不是連這件事都很難控制不去做?

忌妒、報復的心態,是人性中最險惡的。「他憑什麼?我要扯他後腿!」這有必要嗎?「不行,他傷害了我,我要報復!」這對被害者來說或許合理,尋求心理的平衡也算「利己」。但對無關的第三者來說,有需要加入一起制裁人嗎?我又怎知如何公正裁決呢?

我知道,總是常常人會繼續的辯,那第N個思維,一直向外對抗的思維,已是侷限再侷限了。面對這種事,我還是回到自己的心態上。

最後,盡可能保持在那最初的感動,或許是一種理性的直觀。我相信那總是善的、自由的、美麗的、真誠的。面對一個事件、一項刺激,總是提醒自己記得,那第一個反應,總是「我」,以反省自我的心態首先面對,非關他人。

說到這,讓我想到了奇蹟課程裡有這麼一句話:「所有的攻擊都是一種求救。」這話給同學們好好咀嚼一下,用「心」想想看。

「幸福」的獲得,是存在於「刺激」與「反應」之間。也許到最後,終能了解「寬恕」的意義。也許當真有那最終的審判來臨時,那無法被寬恕的,總是自己,而不是外在的事物。
  
最後,讓我來為各位算個命,應該會很準,就是 — 你們正在死亡。

最終我們每個人都要面對這檔事的。雖然說,死亡這事跟「我」沒多大關係。畢竟「我」存在的時候,我沒死亡;我死亡以後,「我」不存在。

另一方向,出生之時,當你還是個嬰兒,你這個「我」又是什麼呢?

無論如何,這個「我」終究是要捨棄的。捨掉這個我是否有另一個「高我」、「真我」取代?我不知道,但少留一點牽絆於這世界的「我」,也許走的時候會比較舒坦些。

當然,也有人反方向的追求自我、成就自我,也沒什麼不對。這大千世界本是個遊戲場,我們也都是演員。

這演講講完了,只做為娛樂大家的材料,不用太認真,也無需鼓掌死細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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