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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jameswu

困荒野3個月 宰食救命忠犬保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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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11-8 23:53:45 | 顯示全部樓層
決定很艱難
但我支持他這樣的決定

 樓主| 發表於 2013-11-9 03:37:33 | 顯示全部樓層
賀蘭飛雪 發表於 2013-11-8 23:36
獸性、人性、神性

還記得李安導演的"少年PI的奇幻漂流"這部電影嗎?那兩個故事中不論是動物版或是人物版 ...

你提到電影,對耶,有異曲同工~~~

 樓主| 發表於 2013-11-9 03:42:06 | 顯示全部樓層
http://www.cwnp.com.tw/forum.php ... E5%B9%B4&page=2
  1. 我找到了,沒錯,原來我以前看過的,是同一案例!
  2. 以下節錄自網路:
  3. 《如何做一個正直的人1:理解政治的五十個關鍵字》
  4. 關鍵字33 法律
  5. 為人的處境保留空間
  6. 楊照

  7. 一八八四年五月,一艘載了四位船員的船,從英國南漢普頓港出發,要遠航到澳洲雪梨。航程很遠,航行了一個多月後,七月五日,船在南大西洋遭逢暴風,船員操作稍一不慎,被大浪直接襲打船身,瞬間船就沉沒了。

  8. 船員緊急登上救生小艇,艇上只來得及帶了半桶水和兩個罐頭。七月九日,救生艇上的船員幸運地捕捉了一隻大海龜,靠著大海龜的肉和血,能夠繼續漂流的航程。但是大海龜提供的食物,到七月二十日左右也全都消耗完了。絕望中,船員開始討論也許應該抽籤,倒楣中籤的人奉獻生命,給其他人當食物吃。講歸講,船員們還沒有勇氣做那麼極端的事。

  9. 又撐了三天,飢渴交迫中,船長杜得利(Tom Dudley)拿出小刀,突然砍向艇上最年輕的十七歲的少年喉嚨。少年來不及反抗就被殺了。七月二十九日,救生艇終於被一艘路過的德國船隻救起,艇上除了活著的三個人外,還有十七歲少年被吃了一半的屍體。

  10. 那一定是非常可怕的景象。

  11. 三位倖存的船員,被帶回英國,一位水手同意擔任檢方證人,依照他的證詞,船長和大副被以謀殺罪起訴。

  12. 駭人聽聞的食人罪

  13. 船隻航行在公海上,等於是其所屬國家的國境延伸,換句話說,必須遵從該國法律規定。所以檢方按照英國法律指控杜得利船長和大副犯下了殺人及更加駭人聽聞的食人罪。

  14. 這種案子當然引起社會輿論注意。幫杜得利船長及大副辯護的律師,提出了兩項主要的論點。

  15. 第一,船隻是英國國境的延伸,沒錯,但船隻已經在海上沉沒了,殺人與吃人行為並不是發生在原來的船上,而是跟船隻脫離了的救生艇上,法律沒有明文規定英國法律也自動延伸到這樣的小艇上,因而他們的行為不該受到英國法律管轄與制裁。

  16. 更重要的還有第二點,他們所處的,並不是原本法律訂定時想像的「平常狀況」。他們在海上漂流,命在旦夕,沒有任何其他可以延命的機會,不殺少年,他們必然都會渴死餓死,從這樣的具體條件上看,他們的行為是不折不扣的自衛,是保護自己生命延續的正當自衛。

  17. 律師特別強調:茫茫海上,沒有文明的保護與協助,人只能使盡一切辦法讓自己活下去,在這種航海環境下不應該用跟文明社會一樣的觀念、規定管轄。

  18. 你覺得律師的辯護有道理嗎?那個時代,英國國力正盛,大英帝國是靠航海擴張才建立起來,也得靠頻繁的航海活動才有辦法維繫下去,社會上有的是具備豐富航海經驗,見識過恐怖海洋威嚇的人,這些人聽得懂律師在說什麼,這些人內心自問,也都覺得自己也有可能陷入類似的絕境,說不定被迫做同樣的決定,因而普遍同情被控的杜得利和大副。

  19. 法律尊嚴與人的處境

  20. 這種情況下,陪審團該怎麼判?經過反覆辯論,陪審團做出了有罪判決,不過特別要求法官對兩人從輕量刑。問題換成,那,法官怎麼判?

  21. 負責定刑的法官,宣判時破例沒有戴上象徵法官身份的黑帽,依照法條明白規定,法官還是只能判處杜得利和大副死刑。不過,法官又馬上給予兩人特赦,只要他們實際服刑六個月。

  22. 法官不戴黑帽,為了表示他不完全是以執法者的身份臨庭的。這件非常案子的確有超出法律所能規範範圍以外的條件,那部分,法官只能還原其作為一個人的身分來面對。維護法律的尊嚴,他必須判處兩人死刑,然而顧慮到真實的「人的處境」,他以作為人,同情理解「人的處境」的立場,特赦兩人,讓他們只服輕刑。

  23. 為什麼要有特赦?上面的這段歷史,應該可以清楚顯示為什麼要有特赦的根本理由。因為再好的法律都無法將複雜的人間變數全都納入考量。再周延的規定,都會碰到曖昧灰色的例外。我們不能依照特定的案子去改法律,不能主觀地說什麼樣的特別案子不受法律管轄,法律依靠其公平、一視同仁的原則,才有尊嚴、才有力量。可是,碰到不能一視同仁處理的案子,怎麼辦?

  24. 必須為這樣的多樣可能性留一條路。那條路,就是特赦。就像故事裡的法官做的,一方面維護法律,依據一視同仁的精神判刑;另一方面再依照例外的需要,以特赦予以救濟。幸好有特赦的權力可用,法官才能不傷害法律原則,又能防止因為法律缺乏彈性帶來無可挽回的傷害。以前英國法律將特赦權放在法官手裡,現在通行的作法則是轉而由最高行政首長行使特赦權,免除法官的自我角色衝突、矛盾。

  25. 理解特赦的邏輯及用途,我們就知道,特赦權不是高興怎麼用就可以怎麼用的。特赦只能在「非常狀態」,在法律精神無法預期的條件下,拿出來當作救濟的手段。特赦不能亂用,除非找到跟海上漂流求生一樣極端、非常的情境條件,才構成合理的特赦背景,要不然,那就是濫用特赦權侵犯司法權、破壞法律的公平原則了!

  26. 本文收錄於《如何做一個正直的人2:面對未來的五十個關鍵字》(本事文化)

複製代碼
以上連結,是之前本網《少年Pi的奇幻漂流》討論串,節錄我找到的故事原型。

把新聞中的狗,置換成真正的人類,
兩個人類,一同受困,這樣子討論起來就更有張力

 樓主| 發表於 2013-11-9 03:43:28 | 顯示全部樓層
如果將狗,置換成人類,相信許多人的選擇會不一樣,甚至非常猶豫!

新聞主角的做法,有人批評殘忍,但相信多數人均抱持理解態度,
也不會認為主角有錯,畢竟是非常時期。

以效率觀點、經濟學的理論、模型來看此案,人殺狗求生,是必然中的必然,
但我實在不願意僅用這些技術、模型做出必然的推論。


照新聞原版,同行者為狗,
我不會殺狗,我會帶著狗繼續向外找路、求援,
因為:
狗已先擊退熊救我一命,某種角度而言,我欠狗一命,
我對狗也因此產生某種道義。
再者,以新聞內容描述,顯然狗也屬於家中一份子,類似家人,我對狗也有情義。

如果換成人類,我不知會有多少人也能當機立斷選擇殺人求生?

發表於 2013-11-9 04:30:42 | 顯示全部樓層
jameswu 發表於 2013-11-9 03:43
如果將狗,置換成人類,相信許多人的選擇會不一樣,甚至非常猶豫!

新聞主角的做法,有人批評殘忍,但相信 ...

上述新聞中
雖說是非常時期
但為什麼死的就是那17歲的少年而不是別人呢?

我會這麼不贊同
就是因為我也是社會中經常被欺侮與利用的人
看到狗與17歲少年的情況
真的很像自己的處境

弱  善良   忠誠
最後就容易被利用
吃乾抹淨

發表於 2013-11-9 08:47:57 | 顯示全部樓層
我不會殺狗,我會帶著狗繼續向外找路、求援,


你選擇了第三條路喔!
怎麼又想到了一部卡通【少年賈修】。
有一集賈修面臨了二選一,結果他說我都不要,我要找出一條大家都可以活下去的路。
(憑印象說的,但是是這個意思)


恩..........思考要訓練,不然會落入舊巢裡。
(調皮一下。你怎麼這麼讚)


發表於 2013-11-9 10:48:43 | 顯示全部樓層
jameswu 發表於 2013-11-9 03:43
如果將狗,置換成人類,相信許多人的選擇會不一樣,甚至非常猶豫!

新聞主角的做法,有人批評殘忍,但相信 ...

我希望都能活命!但是如果事與願違,不論是寵物或者人,在極度恐慌之下的原始本性驅策,讓我們試著把自己投身在那樣的情境中,沒有救援,沒有食物,尤其是在海上漂流的話,那種絕望,孤立無援,唯一能夠救活自己的,會是怎樣的信念?我要活下去!我要活下去!我要˙˙˙當腦中的幻象開始出現時,是否還能保有理性多久?又對象(寵物或者人)也開始採取行動的話,我們能有什麼選擇?

新聞中的問題可能是在幾天之後殺犬,如果撐過幾天人狗一起努力求生之後,如果故事再寫的更悲慘一點,真的餓到發昏,抱著狗痛哭,不得不殺死牠以果腹,吃完牠的肉把骨頭埋葬,獲救之後再去尋回安葬,這樣的故事應該會被更多人接受吧。還是說人狗抱在一起雙雙陣亡,這樣的結局才是最被人所接受的?可是我們無法預知在那樣的情境中,到底會有什麼變數。

我相信當事人的心中非常不捨不願,這事件也會在他心中留下某些程度的愧疚,因為我們都不是喜好殺戮者,也不是那種喪心病狂者,那些在事後責備他的人,有誰能夠保證當事發案件主角換成是自己的時候,能夠有多少作為?又有誰能夠真正的了解他內心的傷痛?只要是正常人,多少會留下陰影的。存活下來的人,要有多大的勇氣與決心,克服心中的恐懼,安頓自心,把那份(?)繼續生活下去,獸性、人性、神性真實的集於一身,接受它面對它。

*(?)我想寫的是 愛 ,但我想也可以把自己所希望的代入。

發表於 2013-11-9 15:38:37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Kuoshuching 於 2013-11-9 15:40 編輯
賀蘭飛雪 發表於 2013-11-9 10:48
我希望都能活命!但是如果事與願違,不論是寵物或者人,在極度恐慌之下的原始本性驅策,讓我們試著把自己 ...

可能我感覺自己經常性的命運有點偏向於那隻狗
所以很難接受
以你的說法
狗其實也可以咬死主人以求自己活命不是ㄇ
難道只因為狗蠢
愚忠嗎

不好意思我的層次較低
比較駑鈍難以想通
不是為了反對而反
如果有冒犯請告訴我

發表於 2013-11-9 18:06:40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賀蘭飛雪 於 2013-11-9 18:07 編輯
Kuoshuching 發表於 2013-11-9 15:38
可能我感覺自己經常性的命運有點偏向於那隻狗
所以很難接受
以你的說法


抱抱你~

請千萬別那麼說,沒有什麼層次分別也沒有什麼冒犯。
柔弱、善良、忠誠,是很好的優點,你擁有這些優點卻被有心人拿來利用,
是那些人的損失!能擁有這麼棒的朋友是幸福的!真的!我有幸也擁有這樣的好友。
我並不知道你遭遇過哪些對待,柔弱有時候的確會被欺負,
所以可以學習著堅毅的拒絕,必要時也要試著反應甚至反擊。
正因為你有一顆溫暖的心,才會對那些弱勢感到心痛,
也因為你自己的生活遭遇而有那樣的聯想,
但是你現在的人生已經在改變了,
過去的遭遇是一種激勵,期許自己會有更好的人生觀,
更樂觀的去面對,要對自己有信心,
不能把那些優點丟棄,也別為那些優點感到無用,
我相信!會有人看到的!會有不少人感受到的!




發表於 2013-11-10 07:02:19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April1589 於 2013-11-10 07:03 編輯

之前在閱讀「人食人」的相關歷史事件和報導,曾讀到一段發人省思的話:
「一切,都是由于饥饿;活下去,是本能。正义,仁慈,爱,这些东西必须在肚子不饿的情况下才能闪耀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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