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17最新公告天地自然人註冊會員服務條款
重新再看一下這裡的規定
敬告天地自然人網友們:
針對近來諸多事件,先前2011/11/3所公告『天地自然人網站服務條款』已不適合目前天地自然人所需,因此,經過團隊討論決定新增相關註冊會員服務條款,原2011/11/3-2013/08/17日之間已註冊的會員,如無法接受『2013/08/17最新公告天地自然人註冊會員服務條款』,請在『2011/11/3-2013/08/17日之間已註冊的會員退出天地自然人會員登記 -
http://www.cwnp.net/forum.php?mod=viewthread&tid=5372』登記,請注意截止日為2013/08/31日午夜12:00之前。
『2013/08/17最新公告天地自然人註冊會員服務條款』如下所述:
2013/08/17最新公告天地自然人註冊會員服務條款
關於「著作權」與「智慧財產權」的所有權和使用權
所有會員在「天地自然人網站」所發表的任何「發文、回應、圖片等等所有內容」,依照「著作權法」的規範,當事人仍擁有所有權,可以自由運用。
但是,當您基於自主意願將內容以張貼、上傳或以其他方式提交至「天地自然人網站」發表,即表示您同時授予「天地自然人網站」全球通用的「無限期」授權,「天地自然人網站」可自由使用、代管、儲存、重製、引用、傳播、發佈、公開操作、公開展示與散佈這類內容。日後不論何種因素,會員自願放棄會員資格時;或者因任何負面因素被本網站取消會員資格時,「天地自然人網站」對上開內容仍然擁有所有會員原初授與的一切「使用權」,會員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刪改或全部及部份刪除上開內容。本規定完全符合「著作權法」第37條(著作財產權人授權之利用與例外):『著作財產權人得授權他人利用著作,其授權利用之地域、時間、內容、利用方法或其他事項,依當事人之約定;其約定不明之部分,推定為未授權。』之合法規範。本條版規為會員(即著作財產權人)與「天地自然人網站」已基於共同意願所完成之授權約定,不論日後是否「取消會員資格」,雙方均擁有相等之共同使用權。本項規定於會員自願註冊加入為會員時,即表示完全清楚所授權範圍及時效,並完全同意本規定,並同意日後不得以任何原因提出異議,並同意放棄先訴抗辯權。如不能同意本項授權者,請勿加入為會員。
(簡易說明;也就是說,在您成為會員之後,發表的任何文章、圖片或其他發表物,除了本身必須擁有完整的「智慧財產權」,不得違反相關法令侵犯任何第三者之權利外,您本身對於所發表的任何內容,仍然擁有「著作權」及「智慧財產權」,您本身可以做任何方式的使用,不受「天地自然人網站」約束。
但是,既然您是在自主意志下願意張貼出來與大家分享、討論,或者您是有各種疑問來「天地自然人網站」發問,又或者其他會員、網友提出問題,您熱心的解答,或者有工作人員、會員發表一個議題,您參與討論,並表述您的見解,不論是否引發辯論,只要是您張貼在「天地自然人網站」上的任何一個字,任何一句話,任何一篇文章,任何一張圖片或其他您主動分享的內容,在張貼出來的同時,就代表您已經同意把這些內容的「使用權」授與「天地自然人網站」,使用之地域、時間、內容、利用方法或其他事項如「本文」所包括,也許有可能您也同時發表於自己個人的「部落格」或其他任何媒體,也可能您發表的是一篇小說,有出版社願意將之出版為書籍,或者有電影公司有意願拍攝成電影等等等等,您都可以自由利用,「天地自然人網站」並不會阻止或要求分享您應得的任何權益或利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