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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cwnp

Re: 混蛋制度下的爛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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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0-11-10 11:48:13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本帖最後由 賀蘭飛雪 於 2011-11-15 22:33 編輯

================================================== 殺害一對國小姊妹花的變態狂,司法制度既然可以讓這殺人魔從 一、二審的「無期徒刑」-->更五審減刑為「12年」-->96年減刑條例再減刑6年。 7年前殺了兩位無辜小孩兒,法院應該判處罪犯「死刑」,怎麼會判處「無期徒刑」? 甚至連續減刑到只剩「 6」年徒刑! 難道只要罪犯自稱 「我有精神病」,就可以逃過死刑? 精神鑑定報告可信嗎? 榮總鑑定報告「精神耗弱」? 國軍北投醫院報告「精神喪失」? 哪一個



俺娘說俺村俺最強 » 2011年 10月 16日, 18:16
這位大大虧您有心了,但是又有多少人重視???
這整個亂源根本就我們的心態出了大問題!!
想想當我們在教育下一代的時候,我們敎了他們什麼???
好好讀書,將來當醫生<---目的是賺錢
考試寫錯了<----打罵為什麼粗心了
業務人員要業績<----管他的只要能拿訂單逢迎拍馬都來
這個社會病的不只是法官而已,而是我們每一個人的心態
道德現在都跟法律放再同一條線上了
父母們關心子女的是考試考多少分
可不可以進入好的學校
曾幾何時我們會不問這些
跟孩子們聊聊你今天有沒有做錯事
錯在哪?那要怎麼來去修正?
而分數的高低不再是罵孩子的分貝高低
接二連三的看到法官審理案件令人噴飯的判決
反過來看 這些法官不就正是我們引以為傲的教育系統所培養出的"高素質"人才嗎??




apple55522 » 2011年 10月 17日, 10:26

"瑪蒂雅 寫:這個版面是教人抱著恨意來解決紛爭的嗎?"

或許當你面對自己是個受害者的家屬時 你會有不一樣的看法
我還沒滿周歲就是受害者家屬 死了母親
沒滿十歲 成了第二次受害者家屬 死了父親
2個加害者都沒接受到該有的法律制裁
請問 我該用何種心態去看待這件事?
往者已矣 來者可追
我不會過度去恨 雖然它們毀了我的家庭 但我也絕對不原諒
重點是不要在有下個受害者....那會毀了一整個家庭裡所有的人
不一定每個人都站的起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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