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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一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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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 小時前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太陽一族

作者:張開基


看過日本大導演黑澤明一部叫做「夢」的電影,其中有一段是以水車之鄉為背景的故事,那裡的人們過著與世無爭,樂天知命的日子,彷彿就是世外桃源,好生令現代人羨慕;

外來人問當地的一位老先生此間沒有電;到了晚上烏漆嘛黑的豈不是很不方便?

老先生的回答很簡單,也很令人有所省思,他說:天黑了本來就是該休息的時刻啊!

的確的!

天黑了,本來就應該休息而不應該挑燈夜戰的繼續工作嘛?

這麼簡單的答案,卻就是有許許多多的文明人想不通,每天總是忙、忙、忙,別說總是怨一天廿四小時不夠用,就算能活上一倍的壽命一百四十歲,相信他還是覺得不夠,好像永遠有做不完的事,更彷彿這個世界少了他;地球就會停止運轉一樣。

在文明高度發展,生活也同樣高度緊張的日本,對於大多數的上班族來說,「過勞死」已經是司空見慣的事,也隨時可能降臨在自己身上。

究竟是什麼原因呢?

答案也很簡單,那就是因為人類發現了電,特別是發明了電燈,從此人類的世界就飛快的告別了黑暗,而幾十萬年來原本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生活方式也因此徹底被改變。

人類害怕黑暗是其來有自的;

因為在原始時代黑夜的叢林中總是隱藏了毒蛇猛獸與敵人等等不可測的危險,而火的發現不但給人類帶來了溫暖、開始熟食更給人類帶來了初步的光明,可以說火不僅照亮了原始的黑夜,也照亮了人類日後的文明發展。

到了愛迪生發明了電燈,不但全世界的夜晚大放光明,此後的人類文明更是被電燈照耀得光芒萬丈;

的確的,有電燈的夜晚使人類可以免於黑暗的恐懼,增加了各種活動的方便,也因此可以更方便的繼續白天未完成的工作,古人雖然也有焚膏繼晷、秉燭夜遊的行為,不過總不如電燈來得方便,所以可以斷言的,生活晨昏顛倒的夜貓族當然是電燈發明以後才誕生的。

當完兵退伍之後,我曾在高中教了兩年書,每天早晨七點以前要到校,但是我通常五點不到就起床了,迎接著晨曦順著濱海的大道先慢跑個三、五千公尺才回來吃早餐再去學校,那時整天都覺得朝氣蓬勃全身充滿了用之不竭的活力,不但白天教日校,晚上還在夜校兼課,週末下午教跆拳班,星期天整天輪著帶各班級去郊遊,從來不知道什麼叫做疲倦?

出國打混了兩年回來,進了報社去當編輯,每天晚上十點上班,凌晨三點下班,和同事去吃個宵夜,回到家也差不多天亮了,後來改調副刊主編,晚上八點上班,凌晨一點下班,和副刊一些男男女女的年輕同事帶著吉他、零食去海邊唱歌聊天,也總是混到太陽出來才各自打著哈欠回家蒙頭大睡。

過後開始寫小說,也是從凌晨下班後洗完澡才開始動筆,總也要寫到東方發白才上床;

那時剛結婚,老婆也在報社工作,不過她上白天班,於是乎才新婚;我們就成了掛名夫妻;每天早晨她起床準備去上班時,正是我哈欠連天正要就寢之時,中午匆匆見面吃頓午飯,然後要到晚餐時分才能說上幾句話,等她去看連續劇時,我才要正式開始一天的生活,那是真正的夜生活,如此週而復始,如果要說有什麼好處的話,就是我們從不吵架,因為連說話的機會都很少,那還有閒工夫吵架?

不過,也就是從那時開始,我就成了夜貓子,不只是工作的關係,即使是休假日,一樣也要混到天亮才睡覺,那段時間說沒有看過日出是騙人的,因為我書桌前的大窗就正對著太平洋,只不過,別人看日出是起床之後,而我卻是每天上床之前。

人說:習慣成自然。

以前我也是一直這麼認為的,所以到現在十多年來,我習慣於深夜寫稿,如果有超過一萬字以上的稿子要寫,不到半夜十二點以後,我是絕不肯動筆的,如果是寫一整本書,那就可能是接連一個月每天半夜工作到天亮,實在說半夜裡的工作效率的確是最好的,幾乎完全沒有人事糾葛,電話嚕嗦,一晚上爬格子的努力,平均紀錄是一萬字,最高紀錄是一萬五千字,更曾經在十天之內寫完一本十萬字的書,而且,十幾年來寫了五十幾本書全是在深更半夜裡完成的。

到如今雖然比較少寫書了,但是不管是畫漫畫或者珠寶設計圖,還是常常熬夜。

就算什麼鳥事也沒有,仍然總是混到半夜兩、三點鐘才肯上床。

老婆也好,老媽也好,免不了總會叮嚀沒事要早點睡少熬夜,然而就是改不過來,太早上床根本睡不著,在床上輾轉反側的只會更難過,對我來說,烏漆嘛黑的夜晚正是我這隻夜貓最有活力的時分。

然而,習慣成自然對我來說,直到如今才了解這種習慣卻反而成了根本不自然;

因為,我這夜貓到了白天卻成了病貓,不但一千字也擠不出來,終日昏昏沉沉的老是想睡,而且身體狀況也明顯的大不如前,別說三、五千公尺的慢跑,偶而爬個五六層樓梯就上氣不接下氣,還特別容易感冒,鼻子也有些過敏,回頭去看看三十歲時的照片,自己都不禁會驚覺這十幾年來,我似乎老化的特別快,我一直自認為自己有一顆比實際年齡年輕了二十歲以上的心,然而卻有著比實際年齡蒼老了十幾年以上的外表,偏偏老婆在外表上看起來比實際年齡至少年輕個七、八歲,於是,原本兩人差不了幾歲,但是一起出門,總會給人一種老夫少妻的錯覺。

在新聞界、藝文界或者演藝圈,夜貓一族可真是人多勢眾,當然那絕對是由於工作時間特殊,不得不成為夜貓子,這種屬於工作夜貓。

但是卻有很多人竟是為了夜遊而刻意秉燭;台灣地區每到夜晚只聞麻將聲此起彼落,經常打通宵麻將的比比皆是,而各地的卡拉OK、MTV、酒家、酒廊、帕普、甚至路邊啤酒屋更是燈紅酒綠,笙歌達旦,何止是不醉不歸,簡直是夜夜不歸,這種是狂歡夜貓。

還有為了應付各種考試,靠口服液提神的啃書夜貓。

以及值班夜貓、樑上夜貓、釣魚夜貓、偷腥夜貓、失眠夜貓----等等不一而足。

雖然夜色是如此的魅惑,黑暗中似乎處處都充滿了刺激與待解的謎,甚至於在寒冷冬夜的燈下振筆疾書也是如此的淒美。但是那真的不是一件值得鼓勵的行為或生活方式,夜貓一族最明顯的特徵就是蒼白、不健康、未老先衰、精神萎靡、菸酒過量、但是,可以斷言的;「夜貓一族」鐵定是比較短命的,道理也很簡單;違反自然啊!

也許有人不以為然,認為夜貓子只不過是生活作息上與一般人正好顛倒而已,一樣也是一日三餐,睡眠八小時,營養和休息一樣充足。

然而問題可沒這麼簡單,因為白天的睡眠較多干擾,睡眠的品質絕不如夜晚,人類是自然的產物,身體裡自然的生理時鐘是老祖先幾百萬年來一次次校準之後遺傳給我們的,姑且說這隻鐘是靠太陽能在運行的吧;你看看向日葵總是隨著太陽的方向轉動,合歡樹的葉子到了夜晚就自然閉合起來,誰能說我們可以拒絕陽光,拒絕自然的運行呢。

當然人不是植物,不需要靠陽光來進行光合作用,但是,我們卻必須靠植物提供主要的食物及氧氣,即使我們似乎生存於食物鏈的最上層,仍然間接的和光合作用有著密切的關係,空氣、陽光、和水是任何生物維持生命所不可或缺的三大要素,誰能完全的棄絕陽光呢?

當然夜貓一族並非完全與陽光隔絕,即使每天睡到下午三、四點鐘才起床,仍然有接觸陽光的機會,好像不應該和早睡早起的「公雞一族」有太大的不同嘛?

然而不然,根據研究;早晨的陽光會給人一種興奮鼓舞,朝氣蓬勃,充滿希望的感覺,而傍晚黃昏時的陽光卻總是給人一種慵懶、感傷甚至消沉的感覺,這兩種截然不同的感覺並不只是情境氛圍所造成心理的主觀感受而已,而是這兩段時間中陽光中射線的波長及色溫都不一樣,長於攝影的人就知道,除非是打算拍夜景、雨景或晚霞,否則在陽光明亮的早上十點左右所拍攝的照片,色彩最是艷麗飽和。

所以,人既然是自然的產物,當然應該遵循自然的運轉來作息,其實也沒有什麼特別的喜忌,只要跟著太陽同進退就對了,自然的道理絕不深奧,古人早就了解而成了老生常談,那就是「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瞧瞧;真的就是這麼簡單,然而現代的人在有了各式各樣先進的照明設備之後,反而過度濫用,不停的透支時間、透支能源、更透支了自己的生命,有些人甚至以為熬上三天三夜不睡,然後只要好好大睡個三天三夜就可以補回來,真奇怪?他以為這是加減乘除的算術嗎?

事實上熬夜是最傷身體的,而長期的夜生活更是傷害健康的元凶。

不論任何理由,也不論是多麼偉大的事業,在自然面前都是一文不值的,因此實在不需要為了任何原因而經常熬夜,更不必要一生都成為「夜貓一族」,因為如果我們不幸這麼做了,那也就遠離了自然,其他一切也都將成為空談,想想;如果一個人連陽光都可以捨棄,自然對他又有什麼意義呢?

你上夜班嗎?你已經長期習慣於夜生活嗎?你一定要在黑夜中討生活嗎?

但是,最重要的是你想回歸自然嗎?

如果你回答:是的!

那麼請堅定的向黑夜說:不!

下定決心重新回歸於「太陽一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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