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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有關變通的思考法
(一)要因分析法:
要因分析法是 1953年日本石川馨(Kaoru Ishikawa)教授所提出的,是一種把握結果(特性)與原因(要因)的方法,這個方法方便有效,能迅速掌握因果。特性要因圖(C&E diagrams)的設計,就是讓結果與原因二者間關係的特性清楚表達出來,因其形狀很像魚骨,所以又稱為「魚骨圖(fishbone diagrams)」(如下圖)。要因分析的步驟是先決定評價的特性,然後列出事件的大要因,在將各類小要因分門歸類於大要因後,依照中、小要因,也就是一級、二級原因等,完成魚骨圖。分析時因特別注意的是:特性要盡可能具體的表達,不要用空泛的文字,層別的劃分要清楚,使管理責任明確化。分析時別忘了解決問題是最初重點。
(二)卡片法:
卡片法是思考視覺化的工具,常見的 KJ法即屬之,此法是由日本人川喜田二朗設計發明的,因此用他的名字命名。使用時是將所採納的問題,利用思考單元化,單元思考卡片化,卡片群島化三個原則來組成腦力激盪後的問題解決法。此法以一張卡片一個概念的原則,將概念一個個的紀錄於卡片上,然後將相似、同屬於一個類型的編彙在一起,再用圖解或列表的方式,將各式各樣的構想統合起來,而進一步地得到一些更新的構想,這些構想可為解決或改進問題方面,帶來新的激勵。操作步驟是由創意團隊小組成員用1張卡片寫下自己的創意,每一組要寫下100張小卡片。然後將卡片分類。先把卡片初步分為50類,再來是20類到30類,再來是10類或更少。分類時應注意新的類別,如此可激發新的創意。最後在白報紙上寫下創意的內容,也可加上圖畫。最後大聲唸出創意,並將分類結果以完整方式呈現。而NM法是KJ法的改良,在寫卡片前會先加入個人或團體的冥想,先設定一個主題,由主題中找出關鍵語詞,然後依這個語詞,思考它的聯想、背景、概念以產生新點子再做分類。
• 型態分析法:
型態分析法 (morphological analysis) 為 Zwicky與Allen所提倡。此法是以結構的分析為基礎,使用組合技術,來產生更多的新觀念。實施時,學生必須就待解決的問題或改進的事物,提出兩類以上不同的屬性,分別列出所有的要點在進行排列組合,這些屬性表面似乎毫無關係,但互相結合後即可成新的觀念。型態分析法的步驟是盡量從多方面想問題,然後把有關問題的要點一一列舉出來,找出每一要點可能產生的變化,最後將可能產生的變化相互結合,形成許多新觀念。
• 檢核表技術:
所謂檢核表技術( check-list technique)就是從一個與問題或題旨有關的列表上來旁敲側擊,尋找線索以獲得觀念的方法(郭有遹,1973)
檢核表事實上即一份列出有問題或事物改革方向的清單,對每項檢核方向逐一進行檢查,以避免有所遺漏,而藉自行提出檢視一些問題,會引發找出問題的多面效果的機會。提問越多,就越能探討事物或問題更多不尋常或被忽略的存在特性,從而就這些特性作出更多樣化改良 /革新的構思。常用的檢核表有奧斯本(Osborn)檢核表、「奔馳法」 (SCAMPER)、「創意十二訣」的檢核表法。
1. 奧斯本(Osborn)檢核表
「奧斯本檢核表」是現在所有檢核表中,最常用及最受歡迎的。主要有以下九項,每項中把簡短的文字或問題寫在卡片上製成檢核表,以助構想出更多改良或革新的方案。 (Osborn, 1963)
檢核方向分為下列九項:
1.是否有其他用途?
2.能否應用其他構想?
3.能否修改原物特性?
4.可否增加些什麼?
5.可否減少些什麼?
6.可否以其他東西代替?
7.可否替換?
8.可否以相反的作用/方向作分析?
9.可否重新組合?
2. 奔馳法(SCAMPER)
奔馳法是艾爾伯 (Eberle, 1971, 1982)參考了Osborn的檢核表,提出另一種名為「奔馳法」的檢核表法,在產品改良中常被應用,這種檢核表主要藉幾個字的代號或縮寫,代表七種改進或改變的方向,幫助推敲出新的構想。學者陳龍安(2002)用了「代結應改他去重」七個的中文單字作代號,以方便記熟這七種改良原物的方法。
1.代(Substituted, S)
何物可被「取代」?
2.結(Combined, C)
可與何物「結合」而成為一體?
3.應(Adapt, A)
是否能「適應」、「調整」?
4.改(Modify, M)
可否改變原物的某些特質如意義、顏色、聲音、形式等?
5.他(Put to other uses, P)
可有「其他」非傳統的用途?
6.去(Eliminate, E)
可否「除去」?可否濃縮、精緻?
7.重(Rearrange, R)
可否「重新安排」原物的排序?
3.創意十二訣檢核表法
「創意十二訣」由國內學者張立信等依據檢核表法的原則,創出十二種改良物品的方法,概要如下:
1. 增添、增強、附加(加一加)
2. 刪除、減省(減一減)
3. 擴張伸延(擴一擴)
4. 壓縮(縮一縮)
5. 改良(變一變)
6. 變換、改組(改一改)
7. 移動、推移(搬一搬)
8. 模仿(學一學)
9. 替代(代一代)
10. 連結(聯一聯)
11. 顛倒(反一反)
12. 規定、設限(定一定)
(五) 六六討論法:
六六討論法( Phillips 66 Technique)為美國密西根州立大學菲立普先生(J. Donold Phillips)所倡。下列就針對此法的目的、實施步驟與優點作簡略的說明。
1.目的:此法是腦力激盪法為基礎的團體式討論發法,以期待討論者激發出不同的想法。
2.實施步驟:1) 先將大團體分小組,每組六人。 2) 一分鐘內,各小組互推一位主席。 3) 教師在一分鐘內提示討論主題或問題。 4) 各小組在六分鐘內提出解決問題方案(每人發言一分鐘,共六分鐘)。 5)各組推派一位代表提出該小組方案。6)教師予與統合歸納,並對各組所進行之討論情形評估其優缺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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