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自然人

 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查看: 5678|回復: 1

15「活靈活現三書大批判」第十四章 若是收費合理又干嘛牽拖給神尊?

[複製鏈接]
發表於 2010-5-28 06:15:34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本帖最後由 賀蘭飛雪 於 2018-4-8 16:58 編輯

若是收費合理又幹嘛牽拖給神尊?


(本文節錄自張開基先生《活靈活現三書大批判》一書,經徵得原作者同意獨家轉貼於本「天地自然人」網站,請勿另行轉貼、轉載或移作其他任何用途)





61. 該書第280頁第1行「-----通靈人的工作是幫人找出問題、化解劫數與災難等,這樣子的工作是會觸犯陰邪或觸犯到求助者的冤親債主的。所以,通靈助人反而要替求助者背負責任與罪過,或是與求助者成了「共業」,因此必須以收費的方式來「買斷」與「化解」。
以實例來說:墮胎的婦女,因為使嬰兒失去投胎的機會,嬰兒的靈(俗稱嬰靈)就來騷擾報復母親,令母親不順。若是通靈人驅離了嬰靈,使他不能騷擾母親,嬰靈可能因此懷恨通靈人,轉而向通靈人騷擾。所以通靈人就背負了母親的責任。收費與買斷的意思,就是說:通靈人是收了母親的錢,才來驅離嬰靈。這是通靈人的工作與職業,當然嬰靈就沒有理由再找通靈人的麻煩。如果通靈人不收費,就如同愛管閒事一般,當然會招致嬰靈懷恨。----
幫人化解卡陰、解冤親債主等,道理也都是一樣的。所以辦事收費,是辦事者保自己平安的方法。
當然,也有人強調還有另外的原因,如通靈人也要過生活,也有房租、場地、水電的開銷。如果自己過不了生活,如何濟世救人?這些當然也是必須收費的理由,但並不是重點。
問事必須收費,在目前陰盛於陽的世紀裡,這是一個尤其要守的準則,希望帶有天命的問事者,都能切記。



評:通靈人幫人處理疑難雜症,俗稱的「辦事」,到底應不應該收費?這是見仁見智的,譬如依附在廟宇神壇在幫信眾服務的通靈人,通常沒有硬性規定的收費,都是所謂「隨喜功德」居多,甚至有些人到廟裡去問事或接受化解,事後一毛不拔,連香和金錢都是用宮廟中免費提供的,但是這當然是極少數;

大部分的善男信女都是多少會奉獻一點香油錢的,也許三、二百,也許五百、一千或者更多------但是,很多都是經常性前來串門子的虔誠信徒,每次都會奉獻一些,每年點光明燈,各種迎神賽會也會奉獻比較多,甚至碰上要興建大廟時,虔信又有財力的一口氣奉獻個百萬千萬也各所在多有,毫不稀奇。但是,這類奉獻都不是針對辦事的乩童或通靈人。所以不能當成固定收費。有些乩童或者通靈人甚至是純粹發心奉獻,為神明效勞,完全不領取任何薪水、津貼或者車馬費的。

相較於獨立通靈人,一般是在自己家中,有的有像樣的神壇,有的只是正常家庭,也有的是掛單在一些茶藝館或者咖啡廳之中--------這類通靈人,通常也有「隨喜功德」的,也有固定收費的,通常從一、二千起跳,以目前台灣地區的行情,單純問事,大約二、三千,如果需要化解,有的是一次包辦,就是有了疑難雜症,從問事到處理,只收一次費用。也有的則是分開計價;不過大多數也是在四千到六千之間為多。

有沒有獨立通靈人是完全不收費的?當然也有!

所以,要不要收費,見仁見智,尤其是獨立通靈人,也要生活,只要是真的擁有通靈能力,真的能看陰看陽,又真的能幫人化解,譬如驅邪、靈療甚至隔空看到陰陽宅的問題,提供處理建議。這樣的通靈人收費如果在幾千元之譜也是相當合理的行情,沒什麼好批評或置疑的。

沒有通靈能力的神棍,信口雌黃騙財騙色,以飽私慾的,那個不值得一提。

倒是,基於使用者付費的原則,通靈人收費也是合情合理的;所以,根本不需要說那麼多大道理或者冠冕堂皇的理由,通靈人或者相關的神職人員,甚至連正統醫護人員幫助各種病患診療,都會沾染「負能量」的,本來就需要有「自衛」能力。但是硬要說什麼幫民眾處理靈異事務會形成「共業」,或者要幫當事人承擔責任,被「嬰靈」、「陰靈」找麻煩,那是言過其實的藉口。

想想,有公務員拿國家薪水處理糾紛,被其中一方心生不滿而暗中遷怒報復的有沒有?有收費打官司的律師遭到對方遷怒報復的有沒有?甚至黑道受人錢財圍事,被另一幫派砍殺的有沒有?

多的是!這個跟收費與否毫無關係;要有事,收不收費都會有事,跟收多少也無關;所以,不能拿這個來當藉口;

前面說過了:收費可以啊,也合情合理啊!

真正重點應該是收多少吧?還有由誰收吧?

通靈辦事,不能說有絕對的行情,但是,總也不能太過於離譜吧?

以普遍通靈人的能耐和處理靈異事務的能力,差不多就是那樣,從來沒有出現能「生死人肉白骨」神仙菩薩級的通靈人啦;所以,定價就是十萬八萬甚至十幾萬,幾十萬,那個真的太超過了啦!(註:所謂的「通靈人」所能提供的服務差不多就是在那樣範圍,不可能讓死人復活,讓截肢重生如常,讓天生眼盲失聰的人變成正常人的,也不可能讓矮冬瓜變成高腳七,讓玻璃娃娃變成強健的奧運體操金牌選手的----也所以,算命問事加改運定價總的收個幾千元,還算OK啦,但是,如果真的讓求助的當事人因為祈求如願而衷心佩服,樂意雙手奉上幾萬元、幾十萬元,甚至幾百萬,幾千萬,甚至幾十億,那並不少見,任何第三者也沒什麼好插嘴的。)

重點不在於該不該收費或者收費多少,而是,不要把收費這麼世俗的問題推托給神尊,更不要因為收費很高而推說是「神意規定」!這當然不會是真的!



62. 該書第281頁第3行「-----然而,收費必須是合理的。至於如何的收費才是合理?最好的方法是由神尊作主決定。例如黃老師辦事就是如此,一般收費標準,均先得到神尊同意,遇到特殊個案,是否要辦或是要如何收費,均再個案請示。有些來求助的案例,神尊拒絕處理,就算當事人出再高價的金錢,也是沒用。因此,曾經帶著鉅款來向老師求助,卻被拒於門外的,現在也應該知道原因了。


評:錢是人在花用,人間才需要錢來流通,為什麼需要由「神尊作主決定」呢?所謂的「一般收費標準」又是多少?200?300?還是2000?3000?或者十萬?八萬?十幾萬?幾十萬?

其實,不論收費是多是少,這個不是重點,重點是在長年的研究中,不論是「靈界」、「通靈人」、「民俗宗教」以及台灣地區各種命理或改運等等的普遍性田野調查中,極少有人會把收費問題推給什麼神尊神明來決定的,雖然,我知道確實是有其他「獨立通靈人」也是說由神明來決定收費,但是,大約總的收費也不過是幾千元左右;我沒有聽說過什麼神尊神明透過通靈人獅子大開口,處理一點小事就要上十萬八萬的。

我無法認同這種把收費責任推給「神尊」的作法和說法,尤其是很高貴的收費時,很難讓人相信這會是什麼「靈界」或者「神尊」的意思,因為根本沒有合理的解釋!


說一個神壇收費的笑話:

三個同門師兄弟分別在全省不同的縣市開壇服務信眾;

有一天偶然小聚敘舊,大家話題聊到收費的問題時;小師弟先發言說:
「我是一向都很虔誠事奉神尊的,當然是神大我小,所以,我都跟祂六四拆帳,每個月神壇的所有收入,我只拿四成來花用,其他都歸神尊,準備日後建廟用,所以我一向心安理得!」

二師弟說:「我也是一向都很虔誠事奉神尊的,一切聽候神尊的旨意,所以,我每個月都把收入平均分成二份,放在神桌的左邊和右邊各一份,然後擲杯筊請示,看神尊要拿那一邊,剩下那一邊就是我的,所以我也心安理得!」

大師兄聽完笑著看著他們頻頻點頭,然後才說:
「我開壇歷史久,信眾多,收入也多,所以我都是每天結帳;每天晚上等信徒散了,把大門關上之後,我把香油錢全部整理好,然後大聲把金額誠實的秉報神尊知道,並且請神尊派兵將前來收款;每次我都是把所有鈔票和硬幣全部往空中一扔;神尊要多少就拿去多少,我都謹遵旨意,不敢埋怨,然後神尊不要的,掉在地上的,當然就是神尊恩賜給我的,所以我從來都是拿得心安理得的!」


*註明;这是张老师于2010年4月出版的书评。

*註明2;可與鬼學 附錄「活靈活現三書大批判」出版後的迴盪一文互相參照。

(本文作者擁有著作權,非經同意請勿擅自轉載、轉貼、摘錄或任何形式之引用,改作)


發表於 2016-5-25 15:53:39 | 顯示全部樓層
  通常貪婪的神職人員 或是命理師 風水師  如果想要多撈一點錢 又要顧及慈悲濟世的形象 通常有這些理由 1價錢是神明規定的2師門規矩 所以才收這麼多錢 我其實很樂意免費的 3法界是平衡的 你想多得 就必須多付出..........反正藉口絕對找的到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立即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