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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活靈活現三書大批判」第四章 打著「達摩」旗號,對佛卻一無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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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4-9 20:08:57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活靈活現三書大批判」第四章 打著「達摩」旗號,對佛卻一無所知

作者:張開基

25. 該書第111頁第7行至112頁第17行「-----老師說:「你現在有腫瘤,直腸有問題!」---原來,阮先生的靈格很高,他前兩世的天職都是要來凡間弘揚佛法,可是他都沒有做到。這一世,靈界再給他第三次也是最後一次的機會,如果再沒做好,他的靈返回靈界後,一定會受到降格的處分,所以他的「靈逼體」來得特別強烈。其實,阮先生對佛學佛理的悟性很高,年輕的時候,就曾經一度想要到佛學院去念書,卻被家人勸阻,於是人生的道路就偏離了。----老師告訴他:認主後,向他的主神懺悔,告訴祂,現在已經知道自己的天職,願意在一、二年後退休,以後半生的心力,從事佛學的宏揚宣達工作。---」

評:
這件事,不用去請教出家人,問問真正有在修佛法的佛教徒大概統統無法認同。說的人和寫的人究竟了解什麼是「佛」嗎?了解什麼是「佛法」嗎?了解為什麼要「修佛法」嗎?

一個人夫妻感情不順,有人跟他說:哦!那是因為你沒有去修殯葬禮儀師的學分!

一個人兒子不孝順,有人跟他說:啊!那是因為你沒有去考超重型機車的駕照!

一個人中風了,有人跟他說:咦!誰叫你不學倉頡輸入法?

一個人老公有外遇,有人跟他說:嗯!誰叫你不去修英文文法?

所以「靈逼體」,所以統統不順,難怪會這樣,趕快去「認主歸宗」,向主神說以後你們統統會乖乖聽話-----

這是那門子的論調呢?

佛陀為了有人不修佛法,或者沒有宣揚佛教,就運起神通讓他得直腸癌來修理他嗎?還「靈逼體」哩?

這真的是「佛」嗎?

佛陀在世時曾經鄭重的告誡他的弟子們道:「我從來沒有傳授佛法,後世任何人若說我曾經傳授佛法,就是謗佛!」

我相信作者向先生和書中通靈人雖然打的是「般若達摩」(佛教禪宗的開山祖師哦)的旗號,恐怕對「佛」和「佛法」,尤其是佛陀親口留下的告誡根本不曾聽聞,才會有「不宣揚佛法」會被「靈逼體」弄得出現腫瘤等等怪說法!


26. 該書第115頁第6行「-----為了順應陽間大環境的急速轉變,使靈界與凡間還能維持緊密的互動,靈界於是採行了「認主」的新方法,做為補救之道。」

該書第115頁第9行「-----所謂認主,就是告訴先天靈的人,他的守護主神是那一位神尊。如果他能完全接受,也完全相信他的靈是來自這位神尊,願意忠誠的對他的主神虔敬,就可以經過一個簡單而莊重的宣誓程序,稱為「認主團圓」。簡單的說,認主就是做一個「我相信祂是我的主神」的宣誓程序,使先天靈的人的元靈,與他自己的主神相認。

經過認主後,守護主神確知你的靈已經歸隊,找到了自己在靈界的家,你的肉體也認同了自己的靈與主神,神人之間,完成了「連線」,此後,認過主的人,不論在何時何地,只要雙手合十,報上自己的姓名、地址與祈請的內容,主神均能收到訊息,就像在廟寺裡的神像前或在家中安奉的神像前祈求問安一樣。這正是印證了「舉頭三尺有神明」及「神是無所不在」的語諺道理。」

評:
這個「認主」的新方法不知道是公布在那邊的公告欄呢?到最有名的Google搜尋網站去搜尋能不能找到詳細的全文?發文公告的單位又是那個機構?這麼重大的政策改變,難道只是私下進行,不用昭告天下嗎?否則如何取信於天下蒼生?難道作者是想告訴讀者;這是獨家消息,只有作者和書中這位特定的通靈人知道而已???只有透過這本書,求助這位通靈人才能進行「認主」儀式?

關於「靈界於是採行了「認主」的新方法,做為補救之道。」有沒有其他旁證或全球普遍性的宮廟、獨立靈媒共同簽署的正式公報?

莫非又是本書作者和這位特定通靈人說了算?

我們怎麼知道是真是假?我們怎麼知道消息來源絕對正確無誤?我們如何能相信這麼重大的政策改變全世界竟然只有這二個人知曉?

再評:第一、反過來說;如果不經過「認主」宣誓程序,就無法印證「舉頭三尺有神明」及「神是無所不在」的語諺道理?(註:是「諺語」才對吧?)

第二、這個「認主團圓」並不是表面上這麼單純,會要求經過一個簡單而莊重的「我相信祂是我的主神」的宣誓程序,目的應該是讓當事人不敢反悔;即便所求助的事無效,當事人可能會因為害怕遭到鬼神懲處,所以也不敢質疑,遑論興師問罪?這是我看過所有收費辦事通靈人,為了「維護自己」最『強力』的一招!

27. 該書第116頁第8行「-----先天靈的人,一生運勢都掌握在主神手裡,---」

評:
雖然短短兩句話,學問可大了,再仔細看看內容:「一生運勢都掌握在主神手裡」,書上寫的是『都』哦,不是「大部分」或者「一部份」哦,這個『都』正是關鍵,『都』就是『全部』的意思,所以整句話是在說所謂「先天靈」的人,一生的吉凶禍福或者該做那些「天職」都是他的主神事先安排好的,就像棋盤上的棋子一樣,不論是將士象還是車馬包,反正都是由靈界主神來決定進退和攻守,只要不照這個天職去做,那當然就是「靈逼體」肯定會被修理得潦倒不順,病痛纏身-------也所以「萬般皆是主神掌握,半點不由人」;

關於這點沒什麼好反駁的,向先生三本書中一直傳遞的訊息和強烈主張就是這樣,請不要說「先天靈的人也不是單純懸絲傀儡,還是有自由發揮的空間啊?」

真的有嗎?真的有自由意志發揮的空間嗎?如果要說「有」,那和這裡『都掌握』就自相矛盾了,能有自由意志發揮的空間,就不是被『都掌握』,如果要強調是被『都掌握』就沒有自由可言。

這麼簡單的邏輯,作者向先生不會不知道吧?



 樓主| 發表於 2018-4-9 20:10:00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赫生童子 於 2018-4-9 20:21 編輯

28. 該書第116頁第12行「所謂「相信祂,祂必助你」---」

評:
基督教早就這樣在宣揚了:「信我者得永生!」

現在「慈濟人」遍佈全球,各地有災難,「慈濟人」都會率先趕到去協助救災或者援助糧食醫療藥品,那些不同國籍,不同種族,不同文化,不同宗教信仰的難民要先「認主」或者改信「佛」,「慈濟人」才肯伸出援手嗎?需要宣誓認證,才能得到食物和醫療嗎?

人,尚且能不分彼此的提供協助,結果所謂的靈界主神竟然需要人「相信祂,祂必助你」?那豈不是比人還要不如?私心比人還要重?

這樣心態和作為的所謂「靈界主神」真的是神嗎???

29. 該書第117頁第16行「-----還有一位學者,條件不錯,交往過許多對象,但是每當論及婚嫁時,就會莫名其妙的分手,原來他是孤寡命格,註定了一生不會有婚姻。他認主後,極為虔誠,也不斷祈求他的主神不要讓他孤老一生。後來他的主神也透過老師表示:「會給他一段姻緣。」結果不到一年,他確實找到了對象。」

評:
仔細看看:「原來他是孤寡命格,註定了一生不會有婚姻---」,既然是『註定』的,那就是不能改變的,能夠改變的就不叫做「註定」,這樣的邏輯也搞不懂嗎?

原來「認主歸宗」有這等好處,明明是『註定』的事都能來個大翻盤,心想事成?那麼他「確實找到了對象」又是怎麼一回事呢?對象那個『她』原本一生註定的命運又是什麼呢?也是孤獨一生嗎?(她原本很享受獨身主義也說不定啊,這可以強行配對嗎?),也或許她原本要註定要嫁給豪門帥哥幸福一生的,因為靈界主神強行介入干預,所以也改變了她的註定嗎?還是靈界主神有上帝造人的本事,用泥巴捏一個夏娃給當事人當老婆?

30. 該書第118頁第15行「-----他的想法是:「祂先顯神蹟,我就相信祂。」但靈界的論點卻是:「你先相信我,我才可能顯神蹟給你、助你。」


評:有人想買新型手機,走進手機行,沒看到最新款的A牌手機,問店員?店員肯定的說:「當然有啊?但是,你先相信我,付完錢,我才能拿出來給你看!」,這人的想法是:「妳應該先展示出來,讓我看到實物,並且讓我檢測看看是否和廣告宣傳的一樣,不論是體積、重量、顏色、功能----我沒有看到實物,我怎麼相信妳們真的有現貨呢?沒有看到手機之前,沒有確定要不要買,我為什麼要先付錢呢?」

這個不是笑話,是非常合理的心態,倒不一定要顯什麼神蹟,但是,也絕無可能沒有任何作為就要人「相信」,反過來說如果一個人若是不問青紅皂白就深信不疑,既然已經相信,那還需要什麼主神來「顯神蹟給你、助你」?

很吊詭的論調,不是嗎?

31. 該書第119頁第14行「-----報到也是過去不曾聽人說過的事,為什麼靈界會要先天靈的人,增加這一個程序呢?過去的先天靈在肉體死後,只要經過適度的法會與誦經(或是西方宗教的望彌撒、追思禮拜等),都能回到該去之處,但是二十一世紀以來,凡間的陰陽失衡,外靈、游靈、邪魔(西方統稱為魔)太多,很容易干擾或攔截了欲回靈界的先天靈。」

評:
這確實是一個新的說法和做法,問題是:無非又是全世界只有兩個人知曉的靈界新政策,如果所謂「靈界」是一個「雙人俱樂部」,那就罷了,如果指的是和眾人甚至所有生命相關的那個「靈界」,在21世紀開始有這麼重大的新政策,為什麼只單獨告知一個特定的通靈人?為什麼全台灣甚至全世界沒有其他通靈人有相同的見解、認知或者表示也接到同樣的訊息?

一個人的個人私事,或者一個小家庭的家務事,其中一個人怎麼說都沒關係,然而一旦是和社會大眾有關的事務,那就不是一個人說了算!如果又沒有任何有力的佐證,那就只能被當成是在「自說自話」!


*註明;這是張老師於2010年4月出版的書評。

*註明2;可與鬼學 附錄「活靈活現三書大批判」出版後的迴盪一文互相參照。

(本文作者擁有著作權,非經同意請勿擅自轉載、轉貼、摘錄或任何形式之引用,改作)


發表於 2018-4-10 02:22:35 | 顯示全部樓層
最近那位先生及女士又出新書了
新書說到:
不只初祖顯靈
連二祖都來凡塵重修
看得我一愣二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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