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帖最後由 賀蘭飛雪 於 2011-11-8 16:18 編輯
Hi, 福氣平凡
我来提供你些参考吧:
1.那這樣的話,有沒有辦法創立個機構來監督宗教團體??
——我想是这样的,要创立一个机构,来巨细靡遗地监督所有宗教团体的活动,那是不可能的。要靠外在机构对每一个宗教团体、每一位神职人员做到具体监管、又能保证绝对公平,还让信徒能对这样的外在机构心悦诚服,这个非常不现实。
但现在起码有一点,就是要把宗教的活动置于法律管辖的范围之内;保证宗教、神职人员的行为在法律底线以上。比如说,即使有人当着佛教徒的面辱骂佛教或者某个寺院,佛教徒也只能按照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序良俗予以警告或寻求法律支持,不能说为了“护法”就算把人打伤了也没罪。还有,有的教团非常极端、狂热,信徒生了病,不许他去医院就医,极端时还会隔绝他与亲人的联络,行事类似非法禁锢,那么,法律就要支持家人把这样的信徒救出来。
还有,在财产上,对于寺庙公产,如果有侵吞、挪用、贪污的现象,法律也应该予以惩罚(以上这些,我只是按照大陆一般的想法说的,可能跟台湾细节有差异,但我想法律精神应该是共通的)
以上这些,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未必容易。因为宗教有时太过狂热会迷住人的心灵。有的人信了教,就会觉得天下是“教规”最大,比人间世俗的法律、道德都要大。他们有时会成为宗教狂热行为的受害者,但同时自己本身又是宗教狂热的拥护者。针对这样的人,和有被宗教狂热侵占的人,只有用其它精神上的解药去治疗。这也就是我们指出宗教缺陷的原因之一。
2.有時,宗教正如史大林說的:只是窮人的鴉片
——我想,史大林当时指的,应该是经济上、生活上的穷人。俄国在十月革命前,也是一个相较于西欧比较落后的国家,穷人很多。而在1950年代之前,可以说,资本主义社会的社会矛盾是相当突出的。贫富差距太严重,而且穷人的整体绝对数量很多。所以,从19世纪末起,欧洲的整个社会革命就一直在风起云涌之中。在那样的时代,穷人生活困苦,但是如果有宗教许诺的生前受苦、死后上天堂,那么,他们的心灵就会得到慰藉,就不会全部起来革命了。所以说,宗教有时只是穷人的鸦片。
在中国,基督教里曾经流传过一个普通农民信教的故事:一个农民,生活非常困苦,只靠两三亩薄田度日。但是,村里的财主为了修祖坟,还是把他的田地给霸占了过去。他哭诉、打官司都没用,气得好几次晚上偷偷扒了那家的坟。因此,他被官府通缉。他潜逃出狱后,也不能回乡。有一次,困顿交加时,他经过一所教堂,听到里面牧师在讲经,他听了一夜后忽然变得欢喜了。从此人总是很高兴。别人问他,你田地要回来了?他说,没有,但是我从上帝那里得到了更大的产业。——这是个什么样的故事呢?我们今天看起来,是个让人辛酸的故事。但是,在一百年前,几十年前,这却是现实,那样的现实产生了很多忠诚的教徒(包括道教徒、佛教徒)。如今,物质生活虽然好了,但是还总是有贫困的人群和个体。对于他们,如果因投入宗教而放弃现实努力,那就糟了。
3.有沒有可能宗教願意進步、不會把權力放給少數人?——
宗教界内部也总是有很多有识之士的。他们也能体察到宗教带来的负面效应,也在致力于改变。但是,如果真的能顺应时势、顺应发展,能够以现代科学和道德来与人沟通,那么这样的宗教内部人士,自身的宗教身份会变淡,也会被其他宗教内部人士所批判。而那些狂热的、基本教义派的宗教人士,却更容易被人认为是宗教的真正代表。正是这样的趋势,可能会加速宗教的整体走弱。
看看现在西欧、北美国家,它们都曾是传统的以基督教为国教的国家。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文的进步,当地白人还保持严格信仰和教徒生活的人口比例已经越来越少。这就是一个明证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