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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清峰又在宣揚廢死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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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5-22 14:49:55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1/8692835.shtml?instant

【聯合晚報╱記者盧沛樺╱即時報導】
2014.05.22 01:09 pm
首宗北捷隨機殺人事件,已在網路上瀰漫加害者立即伏法的聲音,前法務部長王清峰上午出席活動時指出,她真心對受害者及其家屬表示慰問、哀悼之意,另一方面,不要因為這件事,讓負面情緒、想法不斷擴散,如何彌補這起事件帶來的傷害,記取教訓,還是要正面思考。 駭人的北捷殺人事件,又讓死刑存廢的討論浮上檯面。面對媒體詢問,王清峰支持廢死的想法是否有變?她堅定地說,不會。她也說,從這件事可發現,死刑沒有嚇阻作用,死刑已經存在很久了,會去殺人的人還是會殺、還是出現很殘暴的行為。 王清峰曾撰文「理性與寬容─暫停執行死刑」,推動廢除死刑政策,直言任內決不批准任何一件死刑執行,以保護死刑犯的生命權和人權。但該舉遭朝野立委批評,於2010年3月因廢除死刑之爭議,請辭下台。 王清峰表示,兇嫌鄭捷的行為是非常可議的,造成很多家庭的破壞跟傷痛,這是令人難過的事情;但未來刑事制裁和民事賠償,依然要經法定程序進行。她說,兇嫌應是有身心方面的問題,屬於身心有偏差的危險族群,需要家庭、學校、社會的關心。學校若發現偏差,應在第一時間有效輔導、嚇阻。 【聯合報╱記者陳景淵╱即時報導】 北捷發生殺人事件,民間「支持死刑」的聲浪升高,不過先前支持廢除死刑的前法務部長王清峰,今天受訪表示,從北捷殺人事件可以看到,「死刑沒有嚇阻作用」,必須從個人的身心問題、家庭因素和校園教育等多方面去了解該案狀況。 王清峰表示,對於這麼不幸的事件,他真心為受害者及受害家屬慰悼,不過社會大眾不應該讓負面情緒持續擴散,而是要轉化成社會正面關懷。每個時代都有每個時代的「憂與愁」,但經過克服,社會可以更進步


發表於 2014-5-22 15:50:56 | 顯示全部樓層
照王清楓這種似是而非的白癡邏輯;

竊盜搶劫都會被判有期徒刑,但是,竊盜案搶劫案從來沒有消失,可見徒刑並不足以嚇阻竊盜及搶劫,所以,為了避免浪費國家資源,以後犯竊盜罪和搶劫罪,不用判徒刑,讓他們自行返家反省就好。

強暴犯,出獄後的再犯率一直是最高的,可見坐牢也改變不了他們喜愛性侵強暴的本性,所以,不要再把這種人關進監牢,提醒他們以後強暴無辜婦女時要記得戴保險套就好。

重大殺人犯;不要判死刑,由王清楓收容他們,終生供養他們就好!

 樓主| 發表於 2014-5-22 20:06:40 | 顯示全部樓層
醉大說得是--- 您以前曾提過: 如果殺人不必償命, 那欠債為何要還錢???

二戰後全球的"人權主義"早已變質成"娘炮主義", 抱歉, 我說話粗魯, 但這也是不爭的事實.

刑罰的目的是什麼?? 矯正教育??? 報復???為什麼"殺人償命"是人類有文明以來一直的共識, 直到那些自以為是的歐洲人近50年來搞什麼"娘炮主義"??

我們既然把報復權交給國家, 那, 對這些破壞群體秩序的人, 犯規要怎麼辦???

一是, 如果犯的錯, 是對受害人可回復的, 那就要這人賠償原有損失, 並且, 要"讓加害者記得犯規的教訓, 並且以後不敢再犯", 怎麼做呢??? 總不是讓加害者更加吃香喝辣吧?? 所以, "給一個教訓"的方法, 勢必是會對加害人造成痛苦的.  這怎麼能叫"報復主義"呢??? 現代已沒有"以眼還眼", 很文明了.

二是, 如果犯的錯, 是對受害人不可回復的, 比方說生命權, 那, 讓他"學會教訓"的方法, 也就只有"讓你嚐到同樣的痛苦"了.

更重要的是, 如果連人都敢殺, 要是讓牠和其他人關在一起, 甚至放出來, 是不是會讓牠有再殺一次的機會呢???

什麼"留著牠對社會有正面貢獻"??? 笑死人了. 牢裡放出來幾乎根本找不到工作, 我家就有遠房親戚放出來的, 結果還不是靠家裡養, 又沒多久就又進去了, 他還只是吸毒的小罪哩!!!

發表於 2014-5-22 21:08:24 | 顯示全部樓層
讓犯罪者先承受他應該接受的懲罰~再來才是輔導心理~
而不是一昧的套上精神障礙等等的觀點藉以成就自己廢死的目標~
父母親教育小孩難道不是先讓他知道他做的事情是不對的~然後懲罰他~再予以導正嗎?
死刑存廢是循序漸進的~在人們道德意識層次未到達一定階段~蠻幹只會造成有心人士利用與僥倖心理~
最後再補上一句~若真的是精神障礙造成偏激行為~那還不如早早了結他~免讓他繼續再人世間受苦了~

發表於 2014-5-22 21:29:23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miker 於 2014-5-22 21:36 編輯

       自從馬英九當法務部長時,把監獄受刑人的被關環境改善後,個人覺得報復型的監獄政策已一去不返,沒有讓受刑人覺得被關是很難過的一件事。以前媒體曾報導過,花蓮自強外役監現在很多犯人不想去那裡,因為要做很多體力上的付出,不像其他監獄的環境那麼舒服。       個人從事教育工作20幾年,發現有的學生真的是壞,行為乖張、影響其他同學。用說的、勸的都沒用,只要施以體罰,還真有效。(當然,又拜馬大總統之賜,現在禁止體罰已經入法,所以不能體罰了)雖然效用持續有長有短,但對於守規矩孩子的受教權是一種保護。
        鄉愿德之賊也!孔老夫子說的真好

發表於 2014-5-22 21:59:50 | 顯示全部樓層
         
             很多人都以為大部分兇殺案被殺的人.一定是做了什麼.惹惱了兇手.
    這是很多旁觀著的內心的聲音.所以大家的漠視才會讓廢死在那拿著大旗在練肖尾進而影響司法判決!!
        
     越來越多血淋淋的例子告訴我們:
     有可能一輩子只想安安份份的.但想都沒想到就死在這倒楣的事上.
     以牙還牙就是撫平大家傷痛的最好方法.
     父母或許難受.但把子女養的自己都不認得了.還是有必須檢討的地方.  
   
  

發表於 2014-5-22 23:43:44 | 顯示全部樓層
贊成廢死的人,他們的邏輯思考真是異於常人啊!無法苟同!

發表於 2014-5-23 00:08:05 | 顯示全部樓層
偽善!真的是......卡~屁!

對受害者及其家屬只出一張嘴「假」慰悼!

卻用實際行動保護該死的加害者免於一死!


發表於 2014-5-23 02:05:16 | 顯示全部樓層
那麼崇高,那麼廢死聯盟成員一人帶一個死刑犯回家養,不要浪費納稅人的血汗錢。
偉大是做出來的,不是說出來的!

發表於 2014-5-23 02:17:46 | 顯示全部樓層
張開基 發表於 2014-5-22 15:50
照王清楓這種似是而非的白癡邏輯;

竊盜搶劫都會被判有期徒刑,但是,竊盜案搶劫案從來沒有消失,可見徒刑 ...

張老師,你的邏輯思辨能力,是無限的,學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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