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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萬不要從事西方的競技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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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10-29 20:43:48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本帖最後由 daonature 於 2013-10-29 20:47 編輯

所謂西方的競技活動,像是籃球、網球、棒球、排球、桌球、溜冰、直排輪等等活動。
這些活動都在破壞身體結構的平衡,快速衝刺與大量流汗對身體內臟也是傷害。
溜冰摔倒可能會讓骨盆一高一低,馬上就是長短腳,時間久了脊椎就產生側彎。

如果是學校的體育課怎麼辦? 就不要拼命認真打,隨時注意保護自己的身體。
請勿追求一時快感,等到身體受傷後,才終生後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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籃賽撞癱球友 壯男不起訴檢認碰撞是打球風險 非蓄意違規
2013年10月28日
【蔣永佑╱台北報導】打籃球受傷竟全身癱瘓!北市一名邱姓中年男子去年九月在南港玉成公園籃球場與球友們三對三鬥牛,防守時猛然轉身撞上後方身材高壯的謝姓隊友,這一撞竟讓邱男全身癱瘓。邱男控告謝男涉嫌過失重傷害罪,士林地檢署認為激烈衝撞的籃球本來就有風險,謝男也無蓄意違規,日前將謝男不起訴。

據了解,受傷的邱男約四十五歲,身高約一百六十公分,體型瘦小;肇事的五十六歲謝男則高達一百八十公分,身材壯碩,與邱男體型差距大,雙方都是住玉成公園附近的多年球友,卻為此意外反目。

「根本來不及反應」
去年九月二日清晨約六時三十分,邱、謝兩人一如往常到玉成公園籃球場打三對三鬥牛,雙方被分到同一隊。當時進攻方欲傳球給籃下的隊友,負責防守的邱男和謝男,同時往傳球方向飛奔,卻在罰球線附近互撞。

據目擊球友們指出,當時邱、謝兩人一人在前,一人在後,前方的邱男為了想要搶球,一個轉身一頭撞進謝男胸口。直到接到傳球的高男發現自己竟無人防守,眾人才發現邱男已痛苦倒地,經送醫急救,邱男因頸椎脊髓受傷,脖子以下全身癱瘓,臥病在床。
邱男開庭時,認為謝男在防守時,應注意不能緊貼隊友背後,因此導致自己轉身與謝男互撞,造成無法挽回的不幸。但謝男表示,當時一心想要防守,事出突然「我根本來不及反應」。

檢察官經比對當天在場所有人的證詞,確認謝男防守無違規或不當之處,認為一般人在從事球類運動時,本來就會為了求勝全力以赴,藉由競技過程享受贏球的樂趣及成就感。
檢察官另指,籃球原為肢體碰撞激烈的運動,在三對三鬥牛中,更因常採一對一防守,不僅進攻方、防守方會肢體碰撞,防守方球員彼此也可能發生碰撞,所以發生碰撞應屬從事運動者事前所容許的風險範圍,因此在難認有任何故意或過失下,將謝男不起訴。

提出造成癱瘓證據
律師鄭伊鈞指出,即便謝男刑事部分獲不起訴,邱男仍可提出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的民事訴訟,因為一來民事案件的因果關係(指打球碰撞與受傷關聯)標準較寬,二來民事法官的認定也不受刑事起訴或有罪與否的拘束,但邱男要注意自己的舉證責任,主動提供法官足以證明對方因過失造成自己癱瘓的證據,才有辦法在民事求償上勝訴。


發表於 2013-10-29 21:49:43 | 顯示全部樓層

我想不只是你所謂的「西方競技運動」,其實任何運動都存在受傷的風險,更何況是更有風險的對抗性運動,而高專注、刺激的比賽更不用說了,隨時都像是戰場上,一不小心就有可能會嚴重受傷。

台灣的體育課根本只是「遊戲課」,簡單的熱身後就開始進行不同的球類運動,可是卻有很多觀念卻沒有真正帶給學生。

在「你運動對了嗎?」這本國家運動選手健護教練「甘思元」先生所著的書裡頭,可以明顯看到台灣體育課程非常嚴重不足的地方,也有很大的改善空間。

你所說競技運動若有好的觀念與事先良好的大、小肌群鍛鍊,是可以減少受傷的情況發生。

發表於 2013-10-30 01:03:33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jameswu 於 2013-10-30 01:07 編輯

我認為這個法官的判決並沒錯!

任何事物均存在風險,實在不必因噎廢食!
汽車大王福特到了70多歲還在踢足球哩!
記得曾經看過一個報導,好像是台灣球員參加NBA的訓練營,
提到,要求他們跳上再跳下圓型鋼鐵汽油桶,記得是破百次,
總之,先加強肌耐力之類~~~避免容易在比賽時受傷~~

大聯盟先發投手,原則上是以 100球為界,這些都是累積的經驗法則~~





 樓主| 發表於 2013-11-11 10:56:58 | 顯示全部樓層
玄逸宗 發表於 2013-10-29 21:49
我想不只是你所謂的「西方競技運動」,其實任何運動都存在受傷的風險,更何況是更有風險的對抗性運動,而 ...


玄逸宗兄:

1.
從事任何活動,方法不當,都是傷害,包括你所練的中國武術!

我要闡明的是西方競技活動不是運動,運動的必要條件是養身。
西方競技活動的本質都是破壞平衡,絕對是傷身,不可能養身!
所以舉凡球類比賽皆是勞動,勞動體損命,只有運動體能養命。

勞動與運動,許多人往往分不清楚!

2. 中國武術絕對不是用來打架或者比賽表演用的!

 樓主| 發表於 2013-11-11 10:57:59 | 顯示全部樓層
jameswu 發表於 2013-10-30 01:03
我認為這個法官的判決並沒錯!

任何事物均存在風險,實在不必因噎廢食!

我喜歡看林書豪打球~ 觀賞就好~

發表於 2013-11-11 16:29:41 | 顯示全部樓層
45歲玩3對3籃球  年紀算大但其實還好
不過3對3比一般全場賽相對來說激烈與肢體接觸多
而且還那麼拚
真的覺得 有點勉強了




發表於 2013-11-11 19:36:14 | 顯示全部樓層
daonature 發表於 2013-11-11 10:56
玄逸宗兄:

1.

雖然說武術不是拿來打架用~~~~
不過,如果武術無法克敵制勝,那這個武術也沒啥存在價值。

 樓主| 發表於 2013-11-11 19:55:06 | 顯示全部樓層
jameswu 發表於 2013-11-11 19:36
雖然說武術不是拿來打架用~~~~
不過,如果武術無法克敵制勝,那這個武術也沒啥存在價值。 ...

中國武術是用來殺人的!

發表於 2013-11-11 20:08:41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赫生童子 於 2013-11-11 20:30 編輯

很多技巧也是用來殺人的啊。

真的不懂這要爭什麼?


證明什麼?


發表於 2013-11-11 20:23:43 | 顯示全部樓層
daonature 發表於 2013-11-11 19:55
中國武術是用來殺人的!

不盡然吧................

就看你是用甚麼心態..................

其實中國武術.中醫.或是西醫.都有其利弊.

只是自己要多辨識.要與自己的身體多對話."用心去認識自己的身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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