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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通緝犯逞兇 無辜運將中彈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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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1-2 20:17:18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本帖最後由 ppp0600 於 2012-1-2 20:18 編輯

遇通緝犯逞兇 無辜運將中彈亡
〔本報訊〕今(2)日一名計程車司機在花蓮縣新城鄉載客,沒想到上車的男子是有殺人前科的43歲通緝犯張添銘,因車已開到道路盡頭,張嫌還要求繼續開車,甚至威脅運將「信不信我會開槍」,結果張嫌一怒之下竟真的開槍打死31歲陳姓運將。
避警跟蹤 隨機攔計程車逃逸
 張添銘因涉及一起恐嚇取財案,被員警鎖定跟蹤,他為擺脫員警隨機攔了部計程車逃逸,卻發生槍殺運將事件。張嫌行兇後在計程車旁徘徊,與隨後到場的警方對峙,最後警方趁張嫌開槍「卡彈」時將其逮捕,帶回進一步偵訊了解案情。
 花蓮縣政府警察局新城分局在初步調查後表示,張嫌約在今日下午2時左右,於新城鄉攔下一輛計程車,要求運將沿著產業道路行駛,不過運將開了段時間就開到路的盡頭,告知張嫌卻得到對方回應「繼續開」、「信不信我會開槍」,接著張嫌真的掏出手槍威脅運將,並開槍射中運將腹部。
道路盡頭 仍掏槍威脅運將開車
 運將中彈後身亡,張嫌則下車在事發現場徘徊。由於張嫌手持槍枝,又疑似情緒不穩,附近民眾察覺有異報警。
 警方到場後與張嫌對峙2個多小時,張嫌突然舉手開槍,不過槍枝卡彈,警方才趁機一擁而上逮捕張嫌。
 新城分局表示,目前仍在調查張嫌犯案動機,以釐清疑點。
http://iservice.libertytimes.com.tw/liveNews/news.php?no=587734&type=%E5%8D%B3%E6%99%82%E6%96%B0%E8%81%9E

晚上新聞播出說:此人有殺人前科、被判無期徒刑但目前假釋中
所以簡單說,沒辦法判死刑就判無期,無期就是關幾年就出獄,然後繼續犯案


發表於 2012-1-2 20:45:35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LANHU 於 2012-1-2 21:01 編輯

真希望這嫌犯能判死刑.廢死團體請想想看這位無辜司機若是你的親人或是朋友你一樣博愛  慈悲  護人權嗎???????

那這無辜司機的人權在哪???其家屬情何以堪.

發表於 2012-1-2 22:00:15 | 顯示全部樓層
LANHU 發表於 2012-1-2 20:45
真希望這嫌犯能判死刑.廢死團體請想想看這位無辜司機若是你的親人或是朋友你一樣博愛  慈悲  護人權嗎????? ...

走了一個王清峰,又來一個王清峰!

發表於 2012-1-2 23:19:07 | 顯示全部樓層
張開基 發表於 2012-1-2 22:00
走了一個王清峰,又來一個王清峰!

老師好

我不是王清峰.我不是求平等.而是要真相與真理.更求平安.

發表於 2012-1-3 00:05:58 | 顯示全部樓層
看事件的過程,看的無法理解。

沒路還要司機往前開,不聽話就朝人肚子開一鎗,開完鎗在附近逛逛?

恐怕是吸了毒,腦子怪怪的吧?

努力工作謀生的計程車司機與家人何其冤枉啊?

司法機構有在乎良民的生存權嗎?

發表於 2012-1-3 00:14:20 | 顯示全部樓層
Skywalker 發表於 2012-1-3 00:05
看事件的過程,看的無法理解。

沒路還要司機往前開,不聽話就朝人肚子開一鎗,開完鎗在附近逛逛?

司法機構會在乎一般人民的生存權??

天行者別傻了! 這是不可能的! 那是特權階級的工具而已!

發表於 2012-1-3 10:19:17 | 顯示全部樓層
Skywalker 發表於 2012-1-3 00:05
看事件的過程,看的無法理解。

沒路還要司機往前開,不聽話就朝人肚子開一鎗,開完鎗在附近逛逛?

司法機構什麼時候在乎過良民生存權,不妨查看看我們的法院,舉凡執行  裁判  裁定 等費用這個單位算市收入頗豐 的單位,不妨去一下地方法院參觀,用門庭若市可是不誇張.

發表於 2012-1-3 11:14:56 | 顯示全部樓層
LANHU :

我說的是新舊任法務部長,對死刑犯好像作為也沒太多差異。

發表於 2012-1-3 12:23:57 | 顯示全部樓層
看了今天的報紙。

1 他真的吸了毒,拿著槍逛大街。

2 他才43歲,從17歲殺了第一個人,到目前已先後殺了三個人。

3 被害司機才32歲,新婚二年,與嬌妻育有一2歲稚兒。


發表於 2012-1-3 14:04:56 | 顯示全部樓層
張開基 發表於 2012-1-3 11:14
LANHU :

我說的是新舊任法務部長,對死刑犯好像作為也沒太多差異。

老師好

對不起!性子太急了.慎重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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