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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爆黑幕:比法條不如有金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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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2-29 18:27:57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文 / 林宏達

這是一個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面對台灣司法的真實告白。

張冀明,眾達國際法律事務所前合夥律師,台灣知名的訴訟律師。他2006年至今,連續獲得「亞洲律師」(Chambers Asia)和「亞太法律服務評鑑——前500家事務所」Asia Pacific Legal 500選為傑出律師,職業生涯戰功彪炳。

一次次的紀錄,像勳章般貼在他的身上:法商馬特拉公司控告台北市政府案,在他手上反敗為勝, 拿下20億元賠償;湯秀璸控告醫生丈夫殺人未遂案,在他接手後拿下高額和解金;威盛商業間諜案、太電案,他都沒錯過。

張冀明也是台灣律師圈有名的「四大惡人」之一。在股東會經營權大戰裡,他關門跳上桌子舌戰對方律師團的畫面,經常出現;面對上門搜索的檢調人員,他也不假辭色;在他職業生涯裡,還曾3次在開庭時當庭質疑法官有既定立場,審判不公,當場離席抗議,3次卻都勝訴。

今年12月,張冀明卻收刀入鞘,退出台北市律師公會,沒有律師公會會員資格,他將從此不能再代表任何人進行訴訟。他高掛25年歲月打造的「訴訟刀」,遠走北京,發展新事業,離開台北之前,他寫下了《你最好要知道的司法真相》,踢爆他看見的司法黑幕。

「司法真相是什麼,就是法官會收錢,檢察官也會軟弱,所有的人都會軟弱啦,收錢只是其中一部分,」張冀明說。法庭上發生的種種怪象,讓他不想再走訴訟這條路。

「正義只是一種理想,它不是現實就存在的。」張冀明無奈,他長於訴訟,但當自己投資的錢被朋友虧空,他都不想上法庭討回公道。因為他知道,上了法院,就是雙方互揭瘡疤的開始,判決過程中,又有太多不可知的變數,要保護自己的權益,與其把力氣花在上法院打官司上,不如花心思好好解決和對方的爭執,把時間花在有生產力的事上。

在張冀明眼中,司法是一隻變形蟲, 不只法條的解釋會變, 調查人員的執法方式會變,法官審判的風格也會變,連律師在壓力下,也可能會變形,無法盡到保護當事人權益的義務。

「兩邊都是市井小民(互告)才有正義,碰到財大氣粗的人,正義就很難,」張冀明嘆息,「法條再多,也比不上金條。」

「不要隨便打官司,你的法官不會永遠是好法官。」張冀明指出,司法界仍然有不少清廉認真的好法官,但只要碰到一個壞法官,就可能扭轉你的官司結果。

「如果非打官司不可,你一定要用心,」握有證據、看懂法條,這些都還不夠,你更要看懂法庭上的人性百態,才能全身而退。


資料來源
http://news.msn.com.tw/news2471223.aspx



發表於 2011-12-29 23:57:49 | 顯示全部樓層
現實真相總是讓人心頭沈重,只希望永遠不要與這些人事沾到邊,但現代社會最好是也能多懂些法律,必要時或可自保,清楚狀況一些。

發表於 2011-12-30 00:36:31 | 顯示全部樓層
法律是保護懂法律的人!

如果實在不懂也沒關係;只要你夠有錢,懂得花在什麼刀口上,也能保護自己。

發表於 2011-12-30 07:50:26 | 顯示全部樓層
所以有錢人都擁有一個律師團.....

發表於 2011-12-30 08:30:06 | 顯示全部樓層
「如果非打官司不可,你一定要用心,」握有證據、看懂法條,這些都還不夠,你更要看懂法庭上的人性百態,才能全身而退。
很實在的建議,要記住!

發表於 2011-12-30 17:10:08 | 顯示全部樓層

法律到底在保護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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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年5撞奪2命 恐怖駕駛車照開
自由時報 – 2011年12月30日 下午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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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酒駕沒肇逃 照拿駕照
〔自由時報記者王定傳、吳柏軒/新北報導〕恐怖運將!先後開過砂石車、公車、曳引車、自小客車的男子李燕祥,13年來竟釀5次車禍,共造成2人慘死、5人輕重傷的不幸,卻因不符終身不得考照的要件,仍能開車趴趴走,宛如1枚遊走馬路的不定時炸彈;而之前喪命於李嫌輪下的陳姓女子,其母昨聽說李嫌又撞傷2名兒童,搖頭嘆氣地說,「為了大家好,這個人別再開車了!」
新北市土城區男子李燕祥,去年開自小客撞傷2名兒童,李某辯稱,「路面有尖銳物刺穿輪胎所致」,但鑑定報告直指是他操作不當,因他未酒駕、未肇逃,板橋地院昨依過失傷害判他2個月,得易科罰金。
法官也批:開車太不小心
但法官調閱李燕祥的肇事紀錄,赫然發現,他之前也因開砂石車、公車、曳引車等車輛,曾肇禍4次,奪2命、釀3傷;奇怪的是,李某不斷肇禍,卻沒被吊銷駕照,車子還越開越大台,法官對他頗有微辭,責備他「你開車很不小心!」
李燕祥的肇禍造成社會不幸,對31歲的陳志淵而言,2009年4月17日那晚是他的斷腸日,由於李燕祥,使得陳志淵與心愛的戀人,從此陰陽兩隔。
陳志淵的母親昨天回憶,事發當晚下著雨,她接到電話,只聽見兒子顫抖地哭著說:「媽,出事了!」原來,陳志淵載著女友陳盈茹,騎在新北市三重區堤外便道機車道,卻被李燕祥駕駛的曳引車逼車,來不及反應就從側邊挨撞,陳盈茹滾落曳引車輪下,安全帽飛脫,就這樣遭輾死,陳志淵摔落地翻滾,胸部受到撞擊。
女兒被撞死 氣沒句道歉
死在李燕祥輪下的陳盈茹,是大學會計系畢業,在會計事務所工作,她的母親昨天很感慨地說,盈茹和志淵交往2、3年,原有大好前程,但李燕祥「連一句道歉都沒有!」對李燕祥的態度,陳母迄今無法釋懷,她與李所靠行的運輸公司談賠償,李不但態度不佳,還找人到殯儀館嗆聲,並惡意脫產,台北法院雖下令強制執行,但迄今,除了第三責任險350萬元之外,陳家僅獲李某的70萬元賠償金;聽聞李某又撞傷人,她嘆口氣說:「已經有這麼多人受傷,他自己背了2條人命,希望他別再開車了!」
至於僥倖生還的陳志淵,目睹女友慘死輪下,內心衝擊無法平復,法律系畢業的他,迄今沒有再交女友的打算,他母親難過地說:「車禍後有一段時間,他幾乎自我封閉,無法對外界溝通,我很心疼!」陳志淵目前在準備律師考試,並在士林地檢署打工,提供民眾法律諮詢,陳母盼他早日走出陰霾。記者昨天連絡不上李燕祥,無法得知其說法。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終身不得考照的要件是,駕駛人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而逃逸者、酒駕或吸毒開車致人重傷或死亡、拒絕檢測而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等;李燕祥未符這些規定。



發表於 2011-12-30 19:41:56 | 顯示全部樓層
這是哪門的爛法條及爛人嘛.........十八塊........

發表於 2011-12-30 22:47:47 | 顯示全部樓層
原來開車技術不好到可以一再撞死人,只要他不是喝酒吸毒逃逸拒絕檢測,大家是拿他沒轍的,真恐怖!
砂石車,公車、曳引車…都是最該更小心操控的。
是單純運氣不好?鴐駛技術不好?如此頻繁的出事,不知是否可以有心理測試,看看是否有反社會的情節,對人是有惡意的怒氣,否則一般人怕是早已轉行了吧。

 樓主| 發表於 2011-12-31 00:21:53 | 顯示全部樓層
對李燕祥的態度,陳母迄今無法釋懷,她與李所靠行的運輸公司談賠償,李不但態度不佳,還找人到殯儀館嗆聲,並惡意脫產,

好多年前,我聽朋友說過發生在她的朋友身上;肇事者把別人的老公撞死,惡意脫產而且沒有賠償任何一毛錢,還逍遙法外。 受害者往生留下孤苦無依的妻子與小孩。


有幾種車喜歡橫衝直撞,要多多注意。

1. 砂石車

2. 貨車

3. 箱型車(麵包車)

4. 計程車

5. 飆車族(機車類或者改裝車類)


發表於 2011-12-31 09:44:17 | 顯示全部樓層
雖然這時候說這件事可能不恰當 但是我先生就遇過2次
他開車別人來撞他 可最後都是我先生賠償
一次是2個年輕人雙載 從後面超車前面沒注意後面的人撞到我先生車上的東西
他靠太近超車 又過快 最後是我先生跟機車騎士各付一半的責任
地2次是一個有點失智的老婆婆過馬路 我先生轉彎 她任意穿越馬路
我先生根本沒看到她 撞上了 也是我先生要付7成的責任
但那也只是這樣說 最後家屬還不是緊咬著要我們賠錢
出了車禍 往往都是要大車賠小車 小車賠路人 就算是別人來撞妳 也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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