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台東騎機車沿西部回板橋,途經苗栗時給警察攔下來,吃了一張未依標示兩段式左轉的紅單。
警察在欄下我時,我全程配合認罪認罰,活脫脫的扮演一個好公民,當然我也有適當的狡辯一下,試圖脫罪。把一切的錯誤歸咎于垃圾導航與對路況的不熟。雖然辯解無效我依舊收了罰單。但我還是客客氣氣的跟兩位警察說了聲謝謝。
有那麼一瞬間感覺自己還挺賤的!為何會如此?我給奪舍了?其實在被警察攔下前,我感覺有些心神不寧,也許是剛才被導航帶進一處墳場,又或是在之前的路口差點讓水泥攪拌車追撞。總之今天狀態不是很好,剛剛弄丟了信用卡,天氣又熱。被警察攔住時,我感覺人好受一點,氣場像是突變了,人也感覺清明許多。接到罰單時,感覺那張罰單就是護身符,它能讓我平安回到家中。臨走時兩固警察還祝福了我,聽的出來這兩人是真心實意的。
回家的這一路上,我復盤這整件事。警察身上有著一股剛氣,這股剛氣能清除掉我身上沾染的晦氣。然後我開始後悔!剛才應該找機會跟警察叔叔握個手,進行一下氣的交流,把我身上的晦氣傳給他,再從警察身上薅來更多的氣。什麼?你說我缺德?德這玩意我確實沒有……。突然間我腦洞大開,我想到許多問題。例如:祝福與詛咒。當他人給予我們祝福時,就等同此人將身上的正能量給我們,反之詛咒就是負能量。而發動的條件則是真心實意。虛偽造作是發揮不了作用的。
然後我想到如何薅警察身上的氣。這個世界上的貴人太少,想薅貴人的氣難如登天。而且那些貴人的氣也不能保證純淨。就算逮到一個貴人,或許還是貪污犯……。警察好,警察基數大!警察局也到處都有。如果被阿飄騷擾時是不是可以到警察局坐一下?這事還真值得研究研究。
(文不對題,我故意的不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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