賊父竟然膽敢要求高額賠償金?真該死!
文:張開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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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歲的竊賊張俊卿,有違禁藥品和竊盜前科,2014年年初才剛假釋出獄,但因為失業5個月沒有收入,他再次動起了歪腦筋。監視器畫面中可以看到他用按門鈴的方式 來確認屋主在不在家,接著換上不同顏色的衣服 以萬能鑰匙進入了何柏翰的住處,他搜刮了墨鏡項鍊婚戒等財物,但幾分鐘後被返家的何柏翰發現。身高180公分的張俊卿看起來雖然健壯,但他患有冠狀動脈硬化性心臟病,加上案發當時他又帶著口罩,最後因為被壓制 氣管受阻,造成呼吸性休克 心肌梗塞而離開人世。
而從事冷氣技工的何柏翰,在案發當時與剛與妻子結婚不久,面對即將出生的寶寶,他加倍努力的工作,但沒有想到如今為了保護自己的妻小,他要面對刑事訴訟和竊賊家屬高額的民事求償。
2015年5月16號,地方法院一審宣判何柏翰防衛過當,過失致死罪名成立,判處他3個月有期徒刑,緩刑兩年,竊賊張俊卿的家屬更是向他求償700萬元新臺幣,何柏翰與律師團隊不服上訴,但在3個月後的9月6號,高等法院仍判處他2個月有期徒刑,緩刑兩年定讞。在民事訴訟方面,法院則判他要賠償竊賊家屬64萬元新台幣。即使何柏翰向媒體表示他不接受這個結果,一定會再上訴,但最終他在2018年4月選擇與張家人和解,並支付賠償金,全案也到此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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賊父沒教好自己兒子,作惡多端,才出獄又犯案,結果被格斃,賊父竟然膽敢要求高額賠償金?真該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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