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借錢
文/張開基
大家好,今天來談一個題目,跟錢有關係的。
錢,這是個很奇怪的東西。
我們現在談的題目,是關於借錢。
古話說:朋友通財之義,也就是說朋友之間錢財借來借去,應該有這樣的情誼。
事實上,我認為朋友最好不要借錢!真正非常好的朋友之間是不會借錢的。
為什麼呢?
大家太注重這個情誼,借錢怕破壞感情。
說實在話,真的會很容易破壞感情。
那麼,反過來講的話,人也有急用,朋友也好,自己也好,我也有跟人家借過錢,朋友之間來跟你借過錢的也可能。
當然以現在來講,你生意做很大,借錢借個幾百萬幾千萬,那是另當別論。
我們以一般上班族、學生來講的話,借個幾百塊、幾千塊錢,數子不是很大的話,一萬、八千塊,這個大概還可以,人家會還你。
除非你碰到那種爛人,那就沒有話講。
我的意思是說,如果你是個上班族,一個朋友平常交情沒有跟你多麼好,一開口就跟你借個十萬、八萬,甚至二十萬、五十萬。
我是覺得說真的不必了!
因為你可能會因此失去一個朋友!
因為你不只是失去錢,更會失去朋友。
因為平常又不是很密切來往的人,突然開口跟你一借十萬、八萬,借個二十萬甚至五十萬。
你要借給他嗎?
這也是你自己很辛苦賺來的錢。
那麼你要借他嗎?
你借給他以後,不要說他故意不還你啦,可能他也不是故意,就是有困難才會跟你借,他有困難的時候,正需要這筆錢,那你借給他,也許他還不夠,他還去跟別人在借,然後,當然他可能就還不出來了。
對不對?
手頭很緊,還不出來。
還不出來怎麼辦?
沒有辦法還你,他也不好意思見你,不好意思見你,就一直躲著你。
然後呢?時間久了以後還是還不出來,一直躲著你,最後的結果是怎麼樣?
你的錢也失去了,朋友也失去了。
他不想見你嘛。
對不對?
你也失去了一個朋友,結果呢?
你損失的很慘重。
錢損失了,要不回來,然後,朋友也損失了。
我有碰過這樣的朋友,借了錢以後,人不見了。
我有借錢給他們過,我不能講說他們故意不還,只能說手頭一直很緊,還不出來。
說數量很大嗎?也不是很大。
就像我來講,我也不可能借你個幾千萬、幾百萬給你,那是不可能,我自己也要生活嘛。
對不對?
其實,也沒有多少錢,就只是幾萬塊錢而已,但是,問題就是人就是不見了。
那麼,損失了錢還損失了一個朋友。
朋友呢,我是覺得說,如果你是真的要幫助朋友,如果你有能力的話,要幫助朋友,那麼贊助可以!
我覺得贊助可以。
比如,你有朋友真的有困難的時候,剛好你手頭還過得去。
以一個上班族來講,三、五萬、十萬、八萬以內這樣。
我講的是贊助,看你跟他的交情,交情很好的話,當然更多一點,那也無妨。
但是,有一個條件,就是你不要去想要回來。
贊助嘛。
借!
只是一個名義。
好聽一點是借,事實上,你的心態是一種贊助。
你知道你朋友是真的很有困難。
比如,我這樣講,有一個年輕人要結婚了,缺錢,缺個三、五萬,剛好你手上有這筆錢,那你願意幫助他,結婚是大事啊,對不對?
或著說,他要工作,他需要買一台摩托車,那你可以的情況下,你贊助他,也不要想要回來,就想他要個摩托車,贊助他個兩萬三萬這樣,剛好你有收入。
不要去想說,你什麼時候還我?
不要去想這個問題。
因為既然是好朋友,朋友通財之義,我講的意思是這樣,不是在那邊借來借去這樣子。
是你有那個能力贊助他,那OK,你贊助他。
那如果說你事業有成了,然後工作有成了,然後你願意的話,有時候對年輕人有創業的,或著說有什麼計畫,希望你贊助的時候,你願意贊助他一些錢,其實也是不錯。
但是,既然叫做贊助,其實就是不要要回來了!
叫贊助嘛!對不對?
那麼如果他願意還你,當然是最好。
比如前面說的,朋友缺錢買個摩托車,你借錢給他,等到他開始工作了,有錢賺了,把錢還給你了,或著,你朋友要結婚,他沒有錢,你借了個幾萬塊給他,籌備婚禮,好,他工作穩定了,家庭穩定了,他把那個錢又還給你,那當然是最好的。
對不對?
可是,如果沒有還,那就算了。
朋友嘛!朋友的情誼不是錢可以買的到的。
對不對?
那你贊助他,我相信一個正常人,心理一定是心生感激,覺得說你這個好朋友,寒冬送暖流,在他最急需的時候,雪中送炭,能夠得到一個幫助,這是最好的。
然後兩個交情從此變得更好。
對不對?
交情變的更麻吉。
這樣不是很好嗎?
但是,本來就是說,借錢容易要錢難,借錢容易討債難。
你要去跟他討債,那是很難的,說實在話,如果,他真的不想還你的話,或著,他有心要還你,但是,他沒有能力還你的時候,一定是有點跟你像是在賴債一樣。
講說我就是沒有、我就是沒辦法,怎麼樣怎麼樣.......講一大堆那些,那你聽了也是很生氣,那不然就是你也很同情,這就很難過了嘛!
對不對?
錢你借出去,希望他還你。
結果呢?
第一個是他不想還你,他有那個能力,故意裝窮跟你講,那你會很生氣。
明明知道他有錢還卻不還,那你當然會很生氣。
第二個是他沒有能力還你。
他很窮,比你更窮。
哇!那怎麼辦?
你是不是在借他一點?
所以,就是說,錢最好不要借出去。
當然,我剛剛講的有一個原則,不是說一定要這樣,一定要那樣。
不是!
你一個學生或著上班族來講,臨時借個幾百塊、幾千塊那是無所謂,他一定還你的嘛!
除非你真的碰到那種爛人,那就另當別論。
如果是爛人,你自己看清楚!
要不然的話,一般臨時我剛好朋友來要請客沒錢,跟你借個兩、三千塊。
那你借給他,隔兩天他就還你了嘛!
對不對?
那就無所謂了。
如果你是借錢給一個跟你不太來往的人,一開口就跟你要,通常都是這樣,不太來往的人,平常沒有什麼來往,然後一見面,第一件事情沒有別的,就是借錢。
誒!最近方便嗎?跟你調個十萬、二十萬,然後調個五十萬....像這樣的我告訴你,肉包子打狗!有去無回啦!
真的是我看過太多太多這類人。
尤其是平常那種,說有交情嘛有交情,但是,不是那種非常密切關心的那種朋友。
那種往往都會這樣,開口跟你借錢。
我是覺得那是不必了。
錢呢。
可以給!可以贊助!
但是不要隨便借錢給人家。
當然也不要隨便跟別人借錢。
不要自己變成一個爛人,借了錢也不還。
這一點,是我自己生活的經驗。
經驗法則,大家做一個參考。
謝謝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