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成立新宗教正是好時機
先看看宗教法的規定:
1. 先佔領一大塊公有地,最好要有山有水,風景秀麗的風水寶地,市區中譬如一些運動公園、大巨蛋也不錯,佔領後立即要求就地合法。
2. 所有信徒應當虔誠信仰「教主」為「宇宙超級無敵至高無上大神尊」;為宇宙創造者,統領宇宙一切事務,不得有絲毫懷疑。但凡終生虔誠信仰教主,往生後將立即進入天界最高層仙福永享,不再入輪迴受苦,一切果報一筆勾銷,即使一生作惡多端也受到教主庇佑,不受業報修理,七代祖先同時超生天界。
3. 後山專門放生各種毒蛇猛獸,凡有叛教或有離教者一一律投入後山當毒蛇猛獸食物,過剩時製作為乾性飼料儲存備用。
4. 信徒應為教主建立超級大豪宅,並建立後宮,不論年齡,只有有貌美信徒,被選入後宮,服事教主,應視為無上榮耀,七代祖先均能因此超度天界享受仙福。(註:不受未滿16歲等等年齡之世俗法律規範,教主看中即可)
5. 所有信徒應將名下所有財富,包含不動產全數奉獻予教會,由教主統籌運用;捐獻房地產者,立即過戶交屋,由教主施捨帳篷一頂居住。
6. 所有信徒,一日為信徒,終生為信徒,新生兒一出世即為當然信徒,不必任何儀式,終生皆為本教信徒,不得異議。
7. 凡有違反本教內言行規範者,視情節輕重,施以鞭刑,情節嚴重者,應施以截肢斷臂或炮烙之刑,以昭炯戒。所有世俗法律不得過問或試圖阻止。
8. 每月陽曆初一、十五,應以年輕壯男剖心祭祀太陽星君,每月陰曆初一、十五,應以遭教主打入冷宮之女子剖心祭祀太陰星君,以示對天地日月之虔敬。基於聖俗分離規定,法律不得干涉教內任何儀式。
9. 待本教經費充足時,應廣建精舍,所有信徒應全數遷入男女分居,以便就近效勞教內事務。
10. 拉人入教為每位信徒之基本修行方式,每人至少需拉100名下線,始能獲得「榮譽教友證書」一紙,並且應向社會大眾積極化緣,以充實本教經費。
11. 教主出入除一般名車外,尚需信徒虔心奉獻私人飛機數架,俾便教主全球傳教宏法之必須。
12. 建立精誠護衛隊,即教主私人之隨扈兼保鑣及御林軍,日後擴大為軍隊化大型組織,以防世俗人等及法律干預,可與警察力量對抗,至少應配備裝甲車、戰車、武裝直昇機及針刺飛彈等初級武力。
13. 其他未盡事項,另行由教主欽定後公布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