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自然人

 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查看: 2052|回復: 3

幫尪斬桃花 人妻鬥「法」敗給仙姑

[複製鏈接]
發表於 2017-5-27 11:42:42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幫尪斬桃花 人妻鬥「法」敗給仙姑






中國時報【蔡依珍╱桃園報導】

楊姓婦人為了擊退丈夫的紅粉知己,透過友人認識龜山一處道壇的顏姓仙姑,前年陸續花了28.7萬元,請顏女幫忙「斬桃花」,沒想到丈夫桃花斷了又再開,拒付尾款4.3萬元,被po上網公審,她一怒之下提告,但桃檢認為仙姑並未以詐術欺騙,偵結不起訴處分。

楊姓婦人的丈夫身邊不乏女性友人,讓她擔憂不已,透過友人認識顏姓仙姑,2015年9月起委請她幫忙作法「斬桃花」,仙姑遂開壇以法器斬桃花,並誦經施作道教儀式,楊婦發現丈夫桃花立斷,覺得有效,聽聞仙姑說:「不做會更嚴重」陸續支付28.7萬元做法事。

直到隔年3月,楊婦發現丈夫桃花仍朵朵開,覺得受騙,拒付4.3萬元尾款,沒想到仙姑竟在網路發文嗆:「拿了貨,錢也不還!大家注意喔,老公外遇也斷了,還有很多私事沒寫出來!可見此人心術不正!」還放上她泳裝照、找人討債,楊婦憤而報警提告,控仙姑詐欺、恐嚇、公然侮辱、妨害秘密等。

顏姓仙姑喊冤,稱自己是有合格的道教法師證照,開業20餘年來都是這樣幫客戶,強調法事很主觀,不該以有無效用判斷詐欺是否成立,且是楊婦先指責她斂財,發文是為了自清,幫忙索討尾款的也是男友,並沒有找人逼債。

桃檢認為,楊婦是主動找上顏女,並未施用詐術,且發文內容和照片,不構成公然侮辱及妨害秘密,對顏女予以不起訴處分。

「斬桃花」如果有用,台灣那有這麼多小三和老王?
這樣的判例,肯定會鼓勵更多的神棍出來歛財。


發表於 2017-5-27 12:08:38 | 顯示全部樓層
貧道也會斬!

此種爛桃花,必須從斬起,方能見效!

發表於 2017-5-27 13:59:37 | 顯示全部樓層
笨蛋,問題不在小三!(誠心建議,就換個老公吧!)


”桃檢認為,楊婦是主動找上顏女,並未施用詐術,且發文內容和照片,不構成公然侮辱及妨害秘密,對顏女予以不起訴處分。“ 所以詐騙的重點是,詐騙分子要主動找上你,而且要有詐術。原來詐術的定義是這樣:
http://www.justlaw.com.tw/LRdetail.php?id=539

基於未來沒有真假對照的基礎,所以不能構成詐欺。所以,如果法師說他可以替你斬桃花,你自己也要跟著去相信,結果抱了一堆錢給法師,自己要負責啊!神棍們終於知道法律是保障什麼了。

教育,教育(不是學位那種教育,而是理性的教育)真的很重要啊!

發表於 2017-5-29 22:01:22 | 顯示全部樓層
法官在嘲笑當事人沒知識也沒常識更不看電視@@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立即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