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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竊失風刺死屋主 慣竊判刑18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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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1-26 23:03:09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行竊失風刺死屋主  慣竊判刑18年定讞
中央社 – 2017年1月26日 下午1:31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26日電)高雄市楊姓慣竊潛入莊姓男子家中行竊遭發現,打鬥過程中,楊姓男子持刀刺死莊姓男子。最高法院維持高雄高分院見解,依殺人罪、2個竊盜罪判處有期徒刑18年、褫奪公權6年定讞。
    楊姓男子另犯下5起竊盜案件,法官判處楊姓男子有期徒刑1年10月、得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楊姓男子民國104年4月某日,試圖用折疊刀打開莊姓男子住處大門,入屋行竊;莊姓男子聽到異聲出外查看,與楊姓男子拉扯。
    打鬥過程中,楊姓男子拿出預藏的黑色摺疊刀,刺向莊姓男子左、右乳房部位,楊姓男子見莊姓男子倒下後旋即離開現場;莊姓男子緊急送醫仍傷重不治。警方後來循線逮捕楊姓男子歸案。
    楊姓男子向法官供稱,還沒進屋就被莊姓男子發現,莊姓男子還拿椅子要打他,他手上有拿折疊刀,「我感覺我的刀子有刺到他的身體」,真的沒殺人故意等。
    法官審酌相關事證認為,楊姓男子折疊刀刃部位為10.5公分,但莊姓男子一處胸部傷口深度12公分,另一處更有17公分到19公分,顯見楊姓男子持刀刺入莊姓男子胸口力道猛烈程度;如果如楊姓男子辯稱是不小心,為何會2度用力刺莊姓男子?
    一審台灣高雄地方法院依殺人罪判處楊姓男子有期徒刑14年,檢察官不服提上訴。二審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認為楊姓男子犯罪手段兇殘,犯後也未與莊姓男子家屬達成和解,原審僅判14年徒刑顯屬過輕,改判為17年6月徒刑、褫奪公權6年。
    此外,楊姓男子還在103年12月、104年1月偷竊機車及闖入早餐店竊取財務,這兩起犯行與殺人罪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18年、褫奪公權6年。106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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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記得為保護妻兒,勒死竊賊的屋主被判刑的事嗎?


台灣的法律是專門保護壞人,修理好人的嗎?



發表於 2017-1-26 23:38:40 | 顯示全部樓層

這樣的判決叫做合理?和我以往的認知差太多了!

現在好了,連蓄意殺人都不會判死,小老百姓要心寒了!

發表於 2017-1-27 11:22:59 | 顯示全部樓層
蝴蝶 發表於 2017-1-26 23:38
這樣的判決叫做合理?和我以往的認知差太多了!

現在好了,連蓄意殺人都不會判死,小老百姓要心寒了! ...

唉!
大家早就心寒了!!
不必期待不存在的司法正義,
只能自求多福,自力救濟。

發表於 2017-1-27 22:09:19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蝴蝶 於 2017-1-27 22:11 編輯
LEE_FE 發表於 2017-1-27 11:22
唉!
大家早就心寒了!!
不必期待不存在的司法正義,


說得也是!

也不曉得要累積多少的民怨,在上位者才能看得見?

發表於 2017-1-28 08:04:34 | 顯示全部樓層
蝴蝶 發表於 2017-1-27 22:09
說得也是!

也不曉得要累積多少的民怨,在上位者才能看得見?

也許,要等他們身受其害,才有可能吧!

發表於 2017-1-28 18:41:10 | 顯示全部樓層
台灣的法律也保護詐騙集團!

發表於 2017-1-28 23:43:05 | 顯示全部樓層
LEE_FE 發表於 2017-1-28 08:04
也許,要等他們身受其害,才有可能吧!


難!

這些人日子過得可好了,住家安全比一般人嚴密,要他們遇上小偷,
機率微乎其微,恐怕一輩子也難感同身受。



發表於 2017-1-29 10:23:10 | 顯示全部樓層
讓人失望的無理判決,竊賊蓄意殺害屋主了,卻依舊不敢判死刑!這樣只會助長竊賊氣焰,寒了一般人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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