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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雄獅旅行社官司勝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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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6-19 13:51:52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與雄獅旅行社官司勝訴定讞


不信公理盡成灰,不信正義喚不回。


前年底與雄獅旅行社發生的「北海道」旅遊糾紛,經過「消保官」三次調解協商破裂,我和內人共同向花蓮地方法院提出民事訴訟,總共經過一年半的纏訟,終於在今年511獲得最終審判,我們確定勝訴,官司定讞。


比起其他36位團員都是與雄獅旅行社和解了事,每人獲得的和解金多寡不等,其中南部一個16人的家族,因為請立委出面協調,每人獲得19000元的和解金。


只有我們兩夫婦在「花蓮縣政府消保官」處協商破裂後,提出民事訴訟,在511獲得最終審判的勝訴,並由法院認定雄獅旅行社確實有重大過失,所以除了基本「賠償金」,還外帶判決雄獅旅行社要另外支付我們「懲罰性賠償金」,加總的賠償金額高過其他所有團員最高的「和解金」。


而且,法院判決賠償與「雙方私下」和解有很大的不同,通常「和解」後雙方都會簽署和解書(或協議書),其中一定有一項保密條款,雙方都不得公開和解書內容,而且,雙方不得再有任何攻擊性的批判行為。


但是,法院判決是公開的,網路上也可以查詢到,當然雙方沒有任何保密協定,我們仍然可以繼續公開評論對方的種種過失。


為了這件糾紛,對雙方都是曠日廢時的,但是,我是在「花蓮縣政府消保官」處提出調解請求,然後又在花蓮地方法院提出訴訟,所以,整個過程都在花蓮進行,我們「地主隊」的優勢就是不必舟車勞頓的一再前往台北去打官司,但是,在「花蓮縣政府消保官」協調三次,在地方法院簡易庭一審開了三次庭,二審開了二次庭,對方雄獅旅行社派出的「法務代表」前後遠道跑來花蓮八、九趟,車馬費及人力成本鐵定遠遠超過最後法院判賠金額好幾倍(碰到財大氣粗不到黃河不死心的大企業,這也是一個當頭棒喝)。


我們會提告,目的就是不想受到旅行社不公平待遇,備受委曲時,最後讓旅行社業者摸摸頭給點小錢就自認倒霉走開。


我們除了想要對方賠償我們的損失以外,也希望透過正當法律途徑,給予「雄獅旅行社」這麼嚴重的違規作為一個明確的懲罰,同時,除了為自己爭取應有的權益保護,也幫我們全體團員以及社會大眾爭取權益保護,更重要的是為了彰顯社會上「公理正義」的價值觀是絕對不容任何人或大企業抹殺的。


為我們的最終勝訴高興喝釆吧!也為社會公理正義的最終勝利高興喝釆吧!


註:請參看圖片:「雄獅旅行社」賠償我們的支票影本以及部份判決書的重點內容(懲罰性賠償金)。


謹此也非常感謝所有支持我們的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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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6-19 14:31:22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kiddo 於 2017-6-19 14:32 編輯

不息事寧人,不讓自己退卻,讚!我個人很贊成賠償性罰金,不然大企業是不會痛,不會改的。

倒是,雄獅旅行社是做了什麽失職的事?張大是不是有分享過了呢?

 樓主| 發表於 2017-6-19 19:00:11 | 顯示全部樓層
這個官司我沒有請律師,從一審「起訴狀」到二審「上訴狀」以及中間一些補充狀,全部自己撰寫。----------------------------------------------------------------------------------------------------------其實,大家根本不用害怕「跑法院」,尤其這種「消費糾紛」可以向各地方縣政府的「消保官」提出申請調解,萬一調解不成,可以自己寫「起訴狀」打民事官司;各種狀子在網路上或司法院網站都有固定的格式,內容也不用八股文言文,只要理由充足,文詞通順就可以了。------------------------------------------------------------------------------------------------------------我不是在鼓勵輕易興訟,而是讓大家了解合法申訴自己受到的不公平委曲,是有合法管道的,如果是「旅遊糾紛」,單單「旅遊定型化」契約及賠償是不夠周沿的,可以再輔以引用「消保法」的賠償和懲罰性條款,會獲得較多的法律依靠和較多賠償,為自己討回公道。

發表於 2017-6-19 20:12:30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jameswu 於 2017-6-19 20:14 編輯
kiddo 發表於 2017-6-19 14:31
不息事寧人,不讓自己退卻,讚!我個人很贊成賠償性罰金,不然大企業是不會痛,不會改的。

倒 ...

這事當初有上電視新聞喔

http://www.nownews.com/n/2015/10/11/1840974

讀者投訴/北海道豪華團吃剩菜 旅客痛批雄獅旅行社卸責     記者楊繼宇/綜合報導
      2015.10.11 / 19:05     



   



                  ▲參加北海道5日豪華旅行團卻吃到剩菜,張先生向今日新聞投訴。(圖/翻攝自張先生提供)

             
33名旅客組團出遊,參加雄獅旅行社的北海道5日豪華旅行團,名為豪華,但參加的民眾卻受了一肚子氣,不僅擠在一輛遊覽車上,更令他們氣憤的是,滿心期待在飯店用餐,結果等到的不是豐盛可口的大餐,而是剩菜。儘管全聯會幫忙旅行社緩頰,認為可能是飯店準備的菜量不夠,或是前一團旅客取用的餐點超出飯店預期,才會有剩菜窘境。不過,豪華團團員仍痛批旅行社推卸責任,至目前為止仍不聞不問,他們一定抗議到底。
參加北海道5日豪華旅行團的張先生日前已向媒體揭露這起消費糾紛,將吃剩菜的情事公諸於世。因雄獅旅行社迄今處理的態度消極,張先生遂向NOWnews(今日新聞)進一步投訴,將雄獅旅行社的惡行透過報導,廣為民眾所知,避免日後受害。
張先生說,吃剩菜只是豪華旅行團所遭不公平待遇的其中一件,從旅行團出發開始,他們已經覺得雄獅旅行社為刻意省錢而損及他們的權益。
張先生指出,他們全團33人,一般而言,只要16人就能成團出發,所以理當分成兩團出發,但雄獅旅行社為不想多花一輛遊覽車與一位領隊的錢,將33人擠成一個團,於是只要一輛遊覽車、一個領隊就能省下一半費用,等於多賺。他認為,只要有腦袋的人都可想而知,16人一團與33人一團,一輛遊覽車的載重就要加倍,勢必影響車速。
張先生也說,旅行社安排的遊覽車都非常老舊,所幸沒有發生拋錨意外,而車廂狹窄、低矮且擁擠,讓團員搭車過程都很不舒服。特別是他們的旅程需要每日長途拉車,擠在一起搭車,那來的豪華?
張先生表示,第三天的行程本來要去欣賞「知床半島海岸」,領隊以天候不佳為由,將行程改成去「知床五湖」,隨後走山路上「天都山」參觀「流冰館」,參觀後再爬坡到「層雲峽」。由於路程遠,加上遊覽車老舊,車速始終很慢,傍晚車窗外已一片漆黑,直到晚間7時多才抵達「層雲峽」這號稱三星級的老舊飯店。因一天拉車太長久,團員多半累到一上車就睡覺。
就第三天的住宿,張先生也相當氣憤。他說,既然是豪華旅行團,飯店的等級應該不錯,依照他的經驗,來到層雲峽應該住在等級較高的「層雲閣大飯店」或「大雪飯店」,沒想到旅行社卻安排三星級的爛飯店,無論餐點與服務都比不上「層雲閣大飯店」或「大雪飯店」。正因如此,全團住進破房間,晚餐也從預期的高檔美食變成「廉價自助餐」,而且還吃到上一團留下的剩菜。
張先生還痛批飯店的服務人員態度冷漠,各自忙著收拾,好像希望趕快去休息,張先生說,當晚用餐,白飯剩了不少,咖喱鍋內勉強能撈到一點點料,而他的妻子因不喜歡咖哩香料,只能盛白飯,配小菜填飽肚子。至於吃素的老太太只能淪落到白飯配2小碟日本醬菜。
張先生強調,或許會有酸民認為「五萬也不算多,吃這種菜也沒什麼」,好像他們付錢出遊,吃剩菜是應該的,他想請問酸民,如果花7、80元訂一個外送來的便當,裡面裝的全是剩菜,酸民會不會發火,去找店家理論?他希望酸民將心比心,錢多少是一回事,服務的態度和品質好不好是另一回事。



發表於 2017-6-19 20:42:18 | 顯示全部樓層
真糟糕啊,和飯店協調抵達時間不就是旅行社的職責嗎?真是太隨便的做法了,不尊重旅客。

發表於 2017-6-19 22:18:57 | 顯示全部樓層
現在人就是怕事,怕麻煩,所以公理、正義、權力不得伸張,
應本著
寧為理亡,不願泯滅良心苟且偷生

發表於 2017-6-20 00:24:03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蝴蝶 於 2017-6-20 00:25 編輯

我喜歡旅遊,跟團的次數也不少,從以前到現在也有兩抗爭的經驗,
後來發現,領隊的因素影響最大,其次是行程的安排。

我曾經在淡季時跟過普通價位的團,在同一家餐廳遇到所謂的高價團
,據團友打聽到的消息,他們的團費比我們貴兩萬元,但也只比我們
多一杯啤酒,而且那次我跟的團在住宿方面還讓我們有驚喜,老領隊
也說飯店是他爭取的(因為同樣的行程我去過,知道不可能住風景區
內),讓我覺得很超值。

也曾經跟過中價位的團,廣告文宣很漂亮,出發前卻幫我們降飯店等
級,讓我覺得不如跟普通價位的團就好。

而低價團是早年經驗還不足時跟過的,那位領隊十足商業嘴臉,又沒
敬業精神,讓全團的人玩得很不開心。

所以現在我找團,先看行程,接著把文宣上註明可能會住的飯店上訂
房網查,幾星?房內設備有那些?在市中心還是市郊?查完後就可初
步判斷這個團該什麼價位,值不值得跟?不過,低價是萬萬跟不得的
,羊毛出在羊身上,這種團的領隊最糟糕,成天只想怎麼帶團員去購
物站,行程就隨便帶一帶,貪便宜可能會換一肚子氣。

當然近幾年景氣不是很好,中價位的團不一定出得了,退而求其次找
普通價位的,雖然行程陽春一點,但只要用點巧思,自己加行程,也
可以玩得很盡興。

最後提醒網友一件事,發生不愉快的旅遊糾紛時,要記得保全證據,
回國後向旅行社客訴,他們若不理,可告上品保協會,但前提就是要
有證據,我曾經因此討回一點小公道。

 樓主| 發表於 2017-6-20 12:39:26 | 顯示全部樓層
再罵一次「他媽的!」

與雄獅旅行社的旅遊糾紛發生在前年(民國104年);

當時我在自己臉書中公開我們這次旅遊所遭受到的不公平待遇;其中第一項就是「全程搭乘的遊覽車」非常老舊一事;

結果,有「旅遊業從業人員」留言回覆,揶揄我「真厲害,連遊覽車新舊都看得出來!」

我一時氣不過,回應了一句:「他媽的!我又不是瞎子,難道車輛新舊也看不出來嗎?」

而他繼續硬拗一堆吱吱歪歪的理由,不知道是不是兔死狐悲,物傷其類的心態,硬是要幫雄獅護航。

今天,官司定讞了,我不用擔心違反「偵察不公開,審理中案件不得公開評論」的法規,拿出實證來讓大家評評理。

也因為我在對雄獅旅行社的「起訴狀」中,第一條就是指出他們提供「北海道道東旅遊」全程使用的遊覽車十分老舊,結果雄獅旅行社提出的第一項反證就是「遊覽車」公司出具的車輛檢驗合格證明,但是,最扯的是他們故意把「最近一次檢驗時間」謊稱是「出廠時間」。

但是,證明是他們自己向法院提出的「白紙黑字」影本,上面有二個日期,而真正出廠日期是「平成8年」,也就是「1996年,民國85年」。

想想民國85年到民國104年底,這輛遊覽車到底幾歲了?至少出廠將近廿年了,雖然檢驗合格,但是,這廿年中,全世界遊覽車進步有多大?

在台灣一輛自用轎車,開廿年之久會變成怎樣,更何況是營業用的大型遊覽車,不是早該報廢了?

可以合理推論;日本一家遊覽車租賃公司,可能會買幾輛新車,但是,也可能買幾輛中古車,或者營業已經很久,總是有些年代老舊但還差堪使用的遊覽車,當然在新車舊車的租金上一定有明顯的落差。

我們參加的是雄獅旅行社號稱的「嚴選團」,團費當時最高,而且要求提早三個月報名,結果卻讓我們全團三十多人坐這種出廠已經廿年的老舊遊覽車,怎不讓我們為之氣結。

而一輛出廠已經廿年的老爺車,和新出廠二、三年的新型遊覽車,在車體的大小、寬敞、馬力、舒適度上能比嗎?

而這樣出廠廿年的老爺車,和新出廠二、三年的新型遊覽車,我或者其他團員會分不出來嗎?

現在我舉出實證,讓大家看看;

但是,我仍然要對那些當時為雄獅旅行社護航的人再大聲的罵一句:「他媽的!我又不是瞎子,廿年的老爺車,我會看不出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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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7-6-20 12:42:27 | 顯示全部樓層
雄獅旅行社自己向法院提出的「 遊覽車檢驗合格證明」,車輛檢驗合格跟車輛的新舊根本是兩回事,在台灣,一輛出廠廿年的老爺遊覽車,有人敢坐嗎?而故意把「最近一次檢驗合格日期」說成「出廠日期」,這種惡質的說謊做假行為該不該受到嚴厲的譴責?---------------------------------------------------------------------------------------------------而雄獅旅行社所標榜的「日本嚴選團」,要求提前三個月報告繳訂金,有三個月的時間會租不到較新的遊覽車嗎?(北海道道東行程是少人會去的,事實上,我們一路從未遇到其他台灣團,大陸團和日本團,直到層雲峽,才碰到一個台灣團,在札幌才遇到幾個台灣團,團員少,搭乘的都是又大又新又寬敞舒適的新型遊覽車。-----------------------------------------------------------------------------------雄獅旅行社為了多賺錢,故意租用老舊的遊覽車,你還會相信這樣的旅行社?相信他們標榜「嚴選」的旅行團嗎?

發表於 2017-6-20 18:52:37 | 顯示全部樓層
張開基 發表於 2017-6-20 12:42
雄獅旅行社自己向法院提出的「 遊覽車檢驗合格證明」,車輛檢驗合格跟車輛的新舊根本是兩回事,在台灣,一 ...


這真的是惡劣!

我曾參加過三次日本團,早先台灣團用的是購物點的車子,時間一
到,司機就得走人,而且一定得把團員載到購物點,這時即使團員
也配合的買東西,但司機就是下班了,接下來全部團員得走三、四
十分鐘的路程回飯店,當然這種步行距離對日本人而言是再正常不
過了,只是參團的團員有老有少,這種散步對某些人而言簡直是要
命。

也因為曾遇過這種奇怪的用車法,以後去日本就儘量自助,所以已
經搞不清楚日本團是否有改善?

但雄獅旅行社既然定位這個為嚴選團,就不該有用舊車、改行程(
應該沒退船資)、降飯店和不積極連絡餐廳的事發生!非常不應該
!五萬元的團費不便宜耶!

另外,我也提供去年旅遊克羅埃西亞看到的事實供大家參考!

同時出發去克羅埃西亞的的有兩團,分屬同一個老闆,但不同的旅
行社,。另一團是比較早成立的旅行社帶的,有知名度,早年出國
也跟過他們的團,行程排得還不錯,只是他們有點不誠實,好幾次
都把旅館降等,雖然只有一、二天,但心裡總是有點不太舒服,後
來就不跟了,這一次是報到這家旅行社的姐妹公司。

同樣是克羅埃西亞的行程,我參加的團有二十幾位團員,他們則是
三十幾位,但也只有一台遊覽車,可想而知,旅遊品質很不好。諷
刺的是他們的團費還比我們高!

各旅行社有其屬性,像這家早年我跟過的旅行社,是以中價位的團
居多,早先的口碑也還不錯,不知是不是近幾年景氣的關係,品質
也大不如前了!

希望大家都不要遇到這些掃興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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