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弒夫謀保金 最高院:天理難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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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6-13 19:19:14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惡媳死刑定讞家屬:還給公道

中央社 – 2013年6月13日下午4:46
(中央社記者林恆立南投縣13日電)南投埔里鎮媳婦林于如謀殺丈夫企圖詐領保險金案,最高法院今天維持死刑定讞;死者家屬得知感慨說,總算給劉家一個公道。
林于如夫家的小姑劉怡岑獲知最高法院維持原判死刑定讞受訪表示,這是公道獲得彰顯,如果未判死刑,社會將沒有公義。
不過,劉怡岑也難掩悲憤說,再怎麼判都換回不了死去的親人,「永遠不會原諒她」。劉怡岑也希望林于如要真心懺悔接受判決結果,不該再為自己的犯行找理由。
林于如的夫家鄰居也表示,林于如為貪圖保險金,先後謀害母親、婆婆及丈夫,手段殘酷,泯滅天良,非判死刑沒辦法展現社會正義,也難給社會一個交代,「老天有眼」。
林于如被控因沉迷簽賭六合彩,需錢孔急,陸續幫親生母親、婆婆及丈夫買保險後,從民國97年11月起,接連謀害母親、婆婆及丈夫,詐領保險金。
林女殺害母親、婆婆部分已被判處無期徒刑定讞,最高法院將她殺害丈夫部分發回更審,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更一審去年判她死刑;最高法院合議庭上月行言詞辯論,今天維持前審認定,判處林于如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定讞。1020613



弒夫謀保金 最高院:天理難容




中央社 – 2013年6月13日 下午5:25

   
   
(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台北13日電)南投縣埔里鎮媳婦林于如弒夫企圖詐領保險金。最高法院認為,林女犯行「國法、天理難容」,判決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定讞。
林于如為最高法院今年第2名判處死刑定讞的被告,也使待槍決的死囚人數累積至51人。此外,她也是近20多年來首名女死囚。
經營臭豆腐製作、批發的林于如,因沉迷簽賭六合彩,需錢孔急,陸續幫親生母親、婆婆及丈夫買保險後,從民國97年11月起,接連謀害母親、婆婆及丈夫,企圖詐領保險金。
林女殺害母親、婆婆部分已被判處無期徒刑定讞,最高法院將她殺害丈夫部分發回更審,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更一審去年判她死刑;最高法院合議庭上月行言詞辯論。
林女的辯護律師於辯論時主張,依草屯療養院鑑定,林于如的智商僅57又有憂鬱症,她犯下此案前,未有重大違法情事。
最高法院判決指出,依林于如犯案過程的冷靜、預謀犯罪、事後處理及長期簽賭六合彩等,難以認定她的智能有明顯低於常人的情形。此外,她曾因客戶向其他批發商購買臭豆腐,就放火燒毀客戶的小吃店,「品行並非良善」。
法院指出,林于如殺害母親、婆婆後,殺害先生已屬第3次殺人既遂,且是計畫性的預謀犯罪,她首次殺害先生未遂後,仍「臨崖猶不勒馬」,竟再連續執意殺害先生。
法院認為,林女所殺害者均屬至親,犯行難容於天地之間,且是國法、天理均所難容,若判處無期徒刑,並不符社會大眾對於法律及公理、正義的認知與期待。
最高法院認為,林女殺害母親及婆婆後,短時間內再毒殺先生,人性既泯,難有教化可能,因此仍維持更一審認定,依殺人等罪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定讞。1020613


驚世媳婦林于如死刑定讞 23年來首位女死囚


– 2013年6月13日 下午3:20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涉嫌接連殺害母親、婆婆和丈夫3條人命的「驚世媳婦」林于如,其殺害至親的手段凶殘冷血,連辦案人員和家屬都看了瞠目結舌。檢警調查發現她殺人的原因,竟然是因為積欠賭債而詐領保險金,最高法院13日宣判,林于如殺害劉姓丈夫的部分維持死刑判決,全案定讞,她也是23年來首位死刑定讞的女死囚。
被稱為「驚世媳婦」的林于如(32歲),原和劉姓丈夫在南投縣埔里鎮經營臭豆腐的批發生意,家境還算富裕。但她在08年間,開始沉迷於六合彩簽賭,因積欠賭債向母親借錢被拒,狠心將她推下樓致死,詐領550萬保險金。
隔年5月,林女又將安眠藥、抗憂鬱藥等注入鄭姓婆婆的點滴瓶致死;6月又趁劉姓丈夫住院時,再以同樣手法毒死丈夫,因此接連向保險公司申請1200萬的保險理賠金。保險公司驚覺有異,查出林女去年也曾詐領550萬保險金,揭發出她一連串的殺人計畫。
林女接連殺害母親、婆婆和丈夫3名至親,其中殺害母親和婆婆的部分,去年已判處2個無期徒刑定讞,目前入獄服刑中;但殺害丈夫部分,法院認為她曾行凶失 敗,卻又執意下手,因此遭高分院判處死刑;最高法院上月29日首度開庭辯論,檢方認定林女弒親、逆倫惡行重大,判死刑可說是「罪當其罰」。
但林女的辯護律師表示,她的智商只有57(心智年齡約7至11歲),嫁到夫家後,因受到家暴而導致重度憂鬱症,提出依照國際人權公約,林女有心智和精神障礙不得判處死刑。
被害人家屬聽聞林女智商僅57,感到不以為然,甚至反問智商57去會去簽六合彩嗎?而且還設下如此縝密的殺人計畫,說她智商才57,根本是「騙肖ㄟ」,只是想免除死罪的狡辯之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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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一個現代人,生活在高度社會化的生存空間中,是「自然人」,同時也是「社會人」,既然是「社會人」就必須遵守這個社會的「遊戲規則」,最明確的社會「遊戲規則」就是法律。

嚴重違反社會「遊戲規則」就如同在足球場上拿到了「紅牌」,必然會被驅逐出場。

一個律師,為被告辯護,盡可能尋求對被告有利的證據並引為證詞,這是律師的職責和職業,但是,也不能為了自己的利益做出根本違反常理常情的辯護。

像這種「智商只有57分」的說詞真的是把廣大社會大眾的智商評定為「平均57分」的行為,絕不足取。



發表於 2013-6-13 21:07:58 | 顯示全部樓層
現在全社會的眼光, 接下來就放在那個一心想吃"免錢飯", 又名公家飯, 結果在遊樂場殘忍殺害一個無辜小男孩的傢伙身上了, 法官大人們, 要成全他嗎??? 那, 若真如了他的願, 我可以抗稅嗎??

我到是很想送他吃"倒頭飯" 哩!!!  哦, 我是可以幫他準備個他個人的腳尾飯啦!!!

 樓主| 發表於 2013-6-13 21:14:15 | 顯示全部樓層
algoretw 發表於 2013-6-13 21:07
現在全社會的眼光, 接下來就放在那個一心想吃"免錢飯", 又名公家飯, 結果在遊樂場殘忍殺害一個無辜小男孩的 ...

還有「八里雙屍案」,大家也都在看!

發表於 2013-6-14 13:56:37 | 顯示全部樓層
從目前的表現與供詞加上台灣有個侏儸紀司法院看來,八里雙屍案主嫌謝依涵判死刑的機率恐怕不高...........

發表於 2013-6-14 14:34:37 | 顯示全部樓層
“蓄意殺人“確定是事實的話,還有什麼理由脫罪呢?

發表於 2013-6-15 12:28:49 | 顯示全部樓層
要是廢死聯盟還在那邊嗆聲,就真的很無知了

發表於 2013-6-15 14:06:51 | 顯示全部樓層
判的好!
謀財害命,死有餘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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