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自然人

 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查看: 2874|回復: 6

撞死送報生 英商發監前逃出境

[複製鏈接]
發表於 2013-1-29 21:07:48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http://tw.news.yahoo.com/%E6%92%9E%E6%AD%BB%E9%80%81%E5%A0%B1%E7%94%9F-%E8%8B%B1%E5%95%86%E7%99%BC%E7%9B%A3%E5%89%8D%E9%80%83%E5%87%BA%E5%A2%83-110517505.html
撞死送報生 英商發監前逃出境中央社 – 2013年1月29日 下午7:05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9日電)酒駕撞死送報生的英國商人林克穎遭判刑定讞,台北地檢署先前傳喚發監時,發現他持一名白人友人護照出境,今天發布通緝。
檢方指出,移民署官員可能涉及行政疏失,刑責部分仍要調查,林克穎的友人則涉及偽造文書等罪名。
台北地檢署今天以證人身分傳喚當天查驗護照的移民署官員,並拘提涉嫌出借護照給林克穎的白人友人到案,移民署官員訊後被請回。
由於林克穎是英籍印度人,外表像黑人,竟然能持在台教美語的英籍白人友人護照於去年8月14日從桃園機場出境,飛往泰國曼谷,檢方對移民署竟能放行感到驚訝。
英商林克穎被控民國99年3月間凌晨酒駕經過台北市忠孝東路四段,撞死負擔家計的送報生黃俊德。林克穎在偵審中都否認犯行,辯稱駕駛是酒店的代客停車人員,他在車上睡著,不知道發生車禍。
法院傳訊相關證人並調閱監視錄影畫面勘驗,認定林克穎酒駕開車撞死送報生。但審理期間,林克穎一下漫指警方蒐證不實,一下影射警員操守,還以自身外國人身分向媒體炒作在台遭打壓,至今未與被害人家屬和解,惡性重大。
林克穎去年7月被判刑4年確定後,台北地檢署去年8月傳喚林克穎9月21日到案發監,但當天林克穎未到案,行蹤不明,期間檢方指揮警方拘提無著。檢方今天對他發布通緝,並沒收新台幣15萬元的保金。
檢方表示,經向桃園機場調閱監視器一一比對長相後,發現林克穎持英籍友人護照在去年8月14日出境,並查出林克穎早在8月8日就訂好機票。1020129

當真有錢就能胡作非為?





發表於 2013-1-29 22:09:26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小辣椒 於 2013-1-29 22:10 編輯

像這種   白天像人晚上像鬼的 ~~ 出人命   還能拍拍屁股開溜!
不知道這種窩馕廢的法律  台灣善良百姓還要忍受多久??
  

發表於 2013-1-29 23:24:58 | 顯示全部樓層
        哀.看到外國人(白人)馬上先主觀上就放鬆了(除了中東等國).我猜嫌犯那天應該有化妝打白些.眉毛頭髮先染色.

發表於 2013-1-30 04:16:46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Mooto 於 2013-1-30 04:19 編輯

無論如何還是要想辦法把他抓回來!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

不能一走了之!

發表於 2013-1-30 09:31:25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585307lu 於 2013-1-30 09:36 編輯


酒駕撞死 送報孝子// 可惡英商 偷護照落跑

印度裔英籍商人林克穎3年前開賓士車撞死送報生黃俊德,去年7月判刑4年定讞,膚色黝黑的林克穎8月即持英籍白人同事護照逃回倫敦。

〔記者林俊宏、張文川、楊國文、陳恩惠、項程鎮、姚介修、黃以敬/綜合報導〕印度裔英籍商人林克穎三年前酒後開賓士車撞死孝子送報生黃俊德案,去年七月他被判刑四年定讞;黝黑的林克穎被限制出境,卻持英籍白人同事DAVID的護照,八月從桃園機場堂皇登機飛回倫敦,把守國境大門的移民署官員「黑白不分」,辦案人員痛批「太瞎了!」

台北地檢署昨通緝林克穎,時效至一百廿年九月廿日。

黃俊德的父親黃國安昨獲悉此事,哽咽說,林嫌迄無道歉,如今又跑掉,一千萬元的民事求償也無門,「這款ㄟ政府實在太無能!要有人負責!」

白人DAVID(中文名:邱凱)的年紀、膚色、長相,和林克穎顯然不同,DAVID生於一九八○年,小林十歲,他原是林克穎經營恩禧公司員工,後來轉任英語補教老師,檢方昨拘提他時,他一臉無辜地說,不知護照被林偷走,去年耶誕節才發現護照遺失,到英國駐台文化辦事處補辦,移民署才察覺早被人冒用出境。

林克穎黝黑 持白人護照出關

檢方查出,林克穎去年八月八日購買單程機票,同月十四日上午持DAVID護照,搭長榮航空經曼谷班機飛抵倫敦,巧的是,同日下午DAVID向租屋處附近的吳興街派出所報案,指皮夾在住處失竊,卻未提及護照遺失;DAVID昨堅稱自己是被害人,檢方訊後將他責付移民署並限制出境、出海,將來恐驅逐出境。

放林出境的移民署國境事務大隊游姓男科員,檢方以證人身分約談,年逾四十歲的游男昨稱:「我的人臉辨識能力很薄弱」、「不認得林克穎,不知他撞死人」。

檢方調閱機場大廳監視器翻拍的六張照片,發現林克穎刻意剪平頭、穿長袖遮手臂膚色、臉部疑燈照因素致膚色略白,但五官輪廓和DAVID仍有差異,不排除林克穎以漂白美容術變裝闖關;因查無掩護林克穎偷渡事證,檢方將游男請回。

移民署私下說,經調查游姓移民官是疏忽所致,將記一大過,主管也連坐記過,並調離主管。

林克穎一審被判兩年半,高院合議庭認為他毫無悔意,去年七月依公共危險、過失致死及肇事逃逸等三罪,判處合併執行刑四年,但林克穎針對肇逃部份提起上訴,卻趁機逃亡。

被冒用者 曾任職林克穎公司

北檢在去年八月廿七日收卷,通知林在九月廿一日執行,林未到案,檢方簽拘票卻找不到他,沒收保釋金十五萬元,林的女友稱「很久沒和林聯絡」,檢方研判他已逃亡,去年底獲報有人冒用DAVID護照出境,比對照片後才知林已潛逃,將循司法互助途徑,請求英方協助。

專研國際法的文大法律系副教授許惠峰說,台灣和英國沒有司法互助協定,我方很難要求英國交出林克穎。

林克穎是否「漂白」闖關?知名整形醫師曾繁穎說,人類皮膚可採用打美白針、打雷射或A酸等方法換膚、美白;若要使印度裔混血的淺棕色肌膚,變成像歐美白人的白色皮膚,視用法及藥劑,短則三個月到半年、長則一年就可能辦到,大概要花五、六十萬元。
http://iservice.libertytimes.com.tw/IService2/search.php?keyword=%E9%85%92%E9%A7%95%E6%92%9E%E6%AD%BB+%E9%80%81%E5%A0%B1%E5%AD%9D%E5%AD%90%2F%2F&conditions=and&SYear=2013&SMonth=1&SDay=30&EYear=2013&EMonth=1&EDay=30

發表於 2013-1-30 09:38:20 | 顯示全部樓層
這事件,凸顯台灣出入境查核的鬆懈、輕忽。

 樓主| 發表於 2013-1-30 11:23:02 | 顯示全部樓層
應該修法~~~酒駕致死已是確定,應視為重大犯罪,

不准交保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立即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