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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衛‧休謨」
「大衛‧休謨」(DavidHume,1711-1776年)是蘇格蘭的哲學家、經濟學家、和歷史學家,他被視為是蘇格蘭啟蒙運動以及西方哲學歷史中最重要的人物之一。
「休謨」主張大多數人都相信只要一件事物伴隨着另一件事物而來,兩件事物之間必然存在着一種關聯,使得後者伴隨前者出現。「休謨」反駁了這個理論,他指出雖然我們能觀察到一件事物隨着另一件事物而來,我們並不能觀察到任何兩件事物之間的關聯。「休謨」主張我們對於因果的概念只不過是我們期待一件事物伴隨另一件事物而來的想法罷了。我們不能說一件事物造就了另一件事物,我們所知道的只是一件事物跟另一件事物可能有所關連。「休謨」在這裡提出了「經常連結」(constantconjunction)這個詞,經常連結代表當我們看到某件事物總是「造成」另一事物時,我們所看到的其實是一件事物總是與另一件事物「經常連結」。我們之所以相信因果關係並非因為因果關係是自然的本質,而是因為我們所養成的心理習慣和人性所造成的。
「休謨」提出的這個說法有力駁斥了因果關係理論,在「休謨」之後的一些哲學家如伯特蘭·羅素還完全拋棄了因果關係的概念,只將其視為一種迷信。但從這裡也產生了因果的問題—我們對於因果連結的認知是從何而來的?而我們又能認知到怎麼樣的連結?這個問題至今仍沒有一定答案。「休謨」主張人類(以及其他動物)都有一種信賴因果關係的本能,這種本能則是來自我們神經系統中所養成的習慣,長期下來我們便無法移除這種習慣,但我們並沒有任何論點、也不能以演繹或歸納來證明這種習慣是正確的,就好像我們對於世界以外的地方一無所知一樣。
(筆者評註:「因果關係」是我們人類生活的這個自然宇宙中一個實存的現象,其實論證和答案都非常簡單,簡單到三歲小孩都能知曉;譬如「種豆得豆、種瓜得瓜」,種玫瑰不會長成麥子,男女結婚生兒育女,不會生出別種動物,很正常也很自然的結果,這是不需要否定也完全不容否定的,試想;如果今天為了獲得足夠的糧食,種下一大片麥子,結果竟然長出的是一大片美麗卻不能充饑的玫瑰或罌粟花,養牛羊生下的卻是毒蛇、蜘蛛,男女結婚之後,完全不確定會生下「人」,而可能是老鼠、沙魚等等任何動物;這個世界還成為世界嗎?豈不是天下大亂?
我們可以同意因為人類在自然中是相當渺小的,眼界也不是全知的,因此,我們無法完全的弄清楚所有事物間的因果關係;因此有時會誤判誤解,甚至自以為是,主觀的不解強解,錯認了一些比較複雜的「因果關係」,有時一因可能造成數果,有時一果可能來自數因,有時「近果」不是「近因」造成,而有超越我們認知時間的「遠因」,而我們受限於能力,不能全面正確的認知其中真正的「因果關係」。但是,這並不代表「因果關係」就因此是虛假而不存在的。在我們生存的這個宇宙時空中,「因果律」和「因果關係」是實存的,尤其有著「時間」機制,就會有所謂的前因後果,沒有獨立存在的「因」,也沒有獨立存在的「果」;「因果關係」可以說是這個現實世界萬事萬物發生的基石,如果沒有「因果關係」,這個世界根本不可能存在,也無法如常的運作;因而,不相信「因果關係」的大概只有白癡;「大衛‧休謨」應該不是白癡,但是筆者實在找不到合適的中國成語可以加以評比,只能套用「樂極生悲」來強調物極必反的結果;稱之為「智極生愚」吧!一個著名的哲學家。為什麼會連這麼簡單的事實都看不見?只是一味自以為是的引用一些人類的誤判和誤解來否定「因果關係」的存在,真的是非常令人匪疑所思的。)
康德
康德(ImmanuelKant,1724-1804年)德國哲學家,德國古典哲學創始人。他被認為是對現代歐洲最具影響力的思想家之一,也是啟蒙運動最後一位主要哲學家。
康德認為知識是人類同時透過感官與理性得到的。經驗對知識的產生是必要的,但不是唯一的要素。把經驗轉換為知識,就需要理性(康德與亞里士多德一樣,將這種理性稱為「範疇」),而理性則是天賦的。人類通過範疇的框架來獲得外界的經驗,沒有範疇就無法感知世界。因此範疇與經驗一樣,是獲得知識的必要條件。但人類的範疇中也有一些可以改變人類對世界的觀念的因素,他意識到,事物本身與人所看到的事物是不同的,人永遠無法確知事物的真正面貌。
(筆者評註:1.「康德」在這個觀點上是相當接近事實的;依據近代「認知心理學」的研究;人類的腦部有個「預構模式網路」,是人類能夠擁有複雜精妙語言能力的關鍵,否則,如果單單有功能健全的「所有發聲器官」,沒有這個「預構模式網路」的話;人類還是無法言語的,而且這個「預構模式網路」是有發育時間限制的,以一個小孩子來說;如果沒有學習語言的環境;大約超過八、九歲之後,即使「所有發聲器官」完全健全,他也終生無法擁有語言能力;或許同樣是這類的「預構模式網路」的作用,人類能夠擁有更高深的「自我認知能力」和「環境認知能力」以及「自我與環境關係認知能力」;如果代換為「範疇」一詞,那麼經驗和範疇是必要條件,缺一不可。2.關於「人永遠無法確知事物的真正面貌」,這個認知也是正確的;因為所有客觀的事物都必須經由人類主觀的認知而存在,並且會賦予共同或可能是各別的意義;因此,對人類而言;根本沒有所謂「絕對客觀的事實」,只有「主觀認知下的客觀存在」。)
而時間和空間在康德看來是兩個先天特殊的概念。在《純粹理性批判》一書中康德指出,沒有人可以想像一個存在於沒有時間與空間的世界中的物體,因此他強調沒有時間與空間,經驗就是不可能的,這兩者先於一切經驗。
(筆者評註:確實如此,因為我們人類從一出生開始就是生活和習慣於這樣的時空中;所以我們無法想像也無法理解沒有時間或沒有空間的世界是什麼模樣;譬如以筆者早年長期從事「實證靈魂學」研究時,歸納出諸多實例,幾乎異口同聲的提到「靈界沒有時間」;但是,卻也不得不承認;筆者本身迄今仍無法想像和理解沒有時間的世界,在其中運動的過程,難道沒有時間流逝的現象嗎?因此,我必須坦誠自己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
此外康德也認為經驗必需來自於心靈以外。也就是說,一個人可以感知、理解他周圍的世界,但永遠無法感知、理解自己本身,因為知識的產生需要時間、空間與範疇三個要件。
(筆者評註:這點也沒錯!正如同「用大腦研究大腦」是無法完全了解大腦的,因為,『我』是主體,就不可能超然的抽離出來變成「客體」,在宇宙自然之中,只有「主觀的我」,沒有「客觀的我」,所以,我們容或可以往內觀照的了解一部份自我,但是,絕對不會是全部。)
在因果律方面,康德也推翻了「休謨」的觀點。「休謨」認為因果律並不存在,人類只是由於習慣才認為兩個現像之間有關聯。正是因為我們無法感知因果律本身,所以「休謨」認為我們無法證明因果律的存在。但是康德認為因果律是人類理性的結果,康德贊同「休謨」認為因果律不來自於經驗,但他相信可以證明自然法則,因為自然法則就是人類認知的法則。因果律其實就是人類理性的表現。
(筆者評註:前述評論已經推翻了「休謨」的觀點,筆者也同意「因果律」不是來自經驗;但是「因果關係」卻有相當大的部份是來自個人經驗和先人經驗的傳承;譬如農業和畜牧業以至工業中,一些知識和技藝都包含著相當多的因果關係,這是不容否認的。譬如田裡的麻雀雖然會偷吃稻麥作物而令人厭惡,卻不能完全趕盡殺絕,因為麻雀也會吃一些害蟲;一旦把麻雀殺絕,害蟲失去天敵,對農作物造成的損害將更甚於鳥禽。這個就是「因果關係」的經驗傳承。)
在宗教問題上,康德承認無論是經驗還是理性都無法證明上帝的存在。但是他認為,為了維護道德的緣故,我們必須假設上帝與靈魂的存在。他把這些信仰稱為「實踐的設準」,即一個無法證明的假設,但為了實踐的緣故該假設必須成立。
倫理學方面,康德否定意志受外因支配的說法,而是認為意志為自己立法,人類辨別是非的能力是與生俱來的,而不是從後天獲得。這套自然法則是無上命令,適用於所有情況,是普遍性的道德準則。
(筆者評註:「康德承認無論是經驗還是理性都無法證明上帝的存在」,這點是對的,但是,我們根本不能也不需要為了任何理由去假設「上帝」的存在,反而;「靈魂」的存在是可以實證的,這當然是「康德」不知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