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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廣義靈魂學』下冊 第十四章 歷代大哲的「靈魂論」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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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9-5-26 07:37:37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本帖最後由 阿倫 於 2024-11-17 00:50 編輯

『廣義靈魂學』下冊 第十四章 歷代大哲的「靈魂論」05

作者:張開基

(本文作者擁有著作權,非經同意請勿擅自轉載、轉貼、摘錄或任何形式之引用,改作)  

奧古斯丁的「靈魂論」

奧古斯丁(Aurelius Augustinus 西元354-430年)



在他的著作「上帝之城」一書中關於天使們和魔鬼們有一較長的議論,這種議論是和新柏拉圖主義者有著聯繫的,天使們可能是善良的,或是邪惡的;但魔鬼們則總是邪惡的。對天使來說,世俗事物的知識﹙他們雖然具有這種知識﹚是卑鄙的。奧古斯丁和柏拉圖都認為感性的世界遜色於永恆的世界。

(筆者評註:1.如果「天使」也有邪惡的,那麼跟魔鬼又有什麼樣的差別呢?2..人類是存活在所謂的「世俗」事物的世界之中,不論有沒有神或天使;也不論神和天使怎樣的看待世俗事物,並不能影響或左右人類的看法,畢竟是人類在其中過活,而不是神或者天使。3.否定「感性世界」是無聊、無謂的,只要是還活著的人,都不可能用任何方法在今生之中「達到」永恆世界;不論是期望或者只是一種虛幻的妄想,所謂的「永恆世界」的重要性是不如現實的「世俗世界」。)

書中的第十一卷開始敘述上帝之城的性質。上帝之城是選民的社會。有關上帝的知識,唯有通過基督才能獲得。有一些事物﹙如在一些哲學家那裏﹚是可以經由理性發現的;但對進一步有關宗教的一切知識,我們都必須依靠聖經。同時,我們決不該去瞭解世界被創造以前的時間與空間:創世以前是沒有時間的,而且在沒有世界的地方也是沒有空間的。被祝福的一切都是永恆的,但永恆的一切卻不一定都被祝福,例如:地獄和撒旦。上帝預知魔鬼們的罪惡,但也預知它們對改善作為一個整體的宇宙的作用,這和修辭學中的對句是類似的。

(筆者評註:1.「聖經」從猶太教的「摩西五經」到「舊約」到「新約」,內容不只是經過人為蓄意的多次篡改問題,而是,寬容一點的來看;純粹是「信者恆信,不信者恆不信」的狹隘宗教範疇,猶太教和大基督教的信徒目前也不過佔全人類的五分之一而已;自然宇宙中的「真理」並不需要依靠聖經才能獲致。2.任何宗教都有各自不同的禁忌;「不該去瞭解世界被創造以前的時間與空間」的說法是宗教禁忌論者的本位主義使然;對於其他「無限知識論者」,自然宇宙之中沒有任何問題是不能探討研究的。)

歐利根認為,身體是作為一種懲罰經予靈魂的這一看法是錯誤的。假若這樣,邪惡的靈魂行將有邪惡的身體;但是魔鬼們,甚至最邪惡的魔鬼都有飄渺的身體,而這卻比我們的身體還要高級。

(筆者評註:1.「身體」當然不是懲罰,所有的物種都有身體,人類的身體只是進化的結果,即使是聖經中「創世紀」記載所謂神用泥土造人時,也並不是出於想要創造一個「邪惡身體」的動機。2.「最邪惡的魔鬼都有飄渺的身體」的說法那純粹只是臆想,從來沒有確切的實證,而且如果人類是有肉體和靈魂的,那麼「魔鬼」也有肉體和靈魂也就不是什麼特別奇怪的事,如果是誤將「魔鬼」飄渺的「靈魂」拿來和人類的身體相比,結論當然也就不會是正確的。)

上帝在六天內創造了世界的理由是因為六是一個完全數﹙即等於它的各個因數之和﹚。

天使有好的,也有壞的;即使壞天使也沒有一種與上帝相違背的本質。上帝的敵人並不是出於其本性,而是出於其意志。邪惡的意志沒有動力因,而只有缺陷因;它不是一個結果,而是一種缺陷。創世以來還不到六千年。歷史並不像哲學家所設想的那樣是循環的:「基督為了我們的罪惡只死一回。」

(筆者評註:1.地球科學和生物考古學的研究早已證明至少地球的形成和生命的產生到人類的出現至少是幾十億年的演變結果,所以「六天」創造天地本來就是宗教解釋,也是不符事實的無稽之談,也因此就無所謂「完全數」的問題。2.「天使」是否也是上帝創造的呢?如果「是」,那麼上帝為什麼要創造有缺陷的天使,甚至墮落為「撒旦」來和自己作對呢?3.關於「創世以來還不到六千年」的說法出自於1658年一位愛爾蘭阿爾馬大主教「詹姆斯‧厄舍爾」(James Ussher)的推算;言之鑿鑿的確定上帝創造天地是在西元前四○○四年前的十月二十三日中午。這個日期當然是胡扯;更是人類文化發展史中永遠的笑柄。4.如果「基督為了人類的罪惡而死。」,那麼在他死後,人類的罪惡是否完全清除了呢?迄今二千年來,人類的罪惡為何不減反增呢?人類是有著各別自主意志的,為善為惡存乎一心,不是單一個人或者「神」能夠消除所有罪惡的。)

如果我們最初的祖先未曾犯罪,他們將不至於死亡,但因為他們犯了罪,所以他們的後代都須死亡。吃了蘋果,不僅帶來自然的死,而且也帶來了永遠的死,即永劫的懲罰。蒲爾斐利認為天上聖徒沒有身體的這一看法,是錯誤的。聖徒們要比墮落前的亞當具有更好的身體;他們的身體將是精神的,但不是精靈,並將沒有重量。男人將具男身,女人將具女身,夭折者將以成年人的身體復活。

(筆者評註:1.不論是在「摩西五經」或者聖經的「創世紀」一章中,都明白的記載了兩個無法自圓其說的天大錯誤;其一,上帝告誡亞當夏娃不可以吃「善惡智慧之樹」的果子,並且說:『吃了!你當天必死!』;結果在蛇的引誘下,夏娃和亞當先後都吃了那果子,然而不但當天沒有死,亞當在被趕出伊甸園之後,甚至活到九百三十歲才死。2..上帝將他們趕出伊甸園的原因是害怕他們再吃「生命之樹」的果子吃,就會永遠不死了。所以,不論亞當夏娃有沒有犯罪,上帝從來就沒有打算讓他們「永生不死」。所以不論是「自然的死」或者「永遠的死」跟上帝的懲罰無關,只是生物的自然而已。3.身體是身體,精神是精神,這是人類原本就有不同定義的,沒有所謂「無重量的精神身體」,即使靈魂也不是「精神身體」,因為「靈魂」一樣有重量。)

亞當的罪幾乎給所有人類帶來永恆的死﹙即永劫的懲罰﹚,但上帝的恩惠卻從中解救出許多人來。罪惡來自靈魂;而不來自肉體。柏拉圖主義者以及摩尼教徒把罪惡歸咎於肉體本性這一點都是錯誤的。當然柏拉圖主義者的錯誤還不如摩尼教徒之為甚。由於亞當所犯的罪而對全體人類施加的懲罰是正當的;因為,由於這次犯罪的結果,害得本可具有靈體的人落得了肉慾的心。

(筆者評註:同樣在「摩西五經」或者聖經的「創世紀」一章中的證據;亞當或者人類的死亡本來就是來自上帝的本意;或者說是「前定」,不是因為他的罪,也沒有任何證據可以證明「上帝的恩惠」存在,至於人類的罪惡,不論說是來自「靈魂」或者「肉體」都不對,而是來自「生物本能」;柏拉圖主義者以及摩尼教徒的認知是錯的,奧古斯丁以宗教本位立場的認知依然是錯的。至於「由於亞當所犯的罪而對全體人類施加的懲罰是正當的」那更是毫無道理的錯誤。而且人類並不因此失去「靈體」,人類的「靈魂」包括了「靈識」和「靈體」。)

在寫了反對司法刑訊值得贊賞的一章之後,奧古斯丁進而駁斥了那些認為一切事物都值得懷疑的新學院派。「基督的教會因為對所理解的事物具有最確切的知識,所以把這些懷疑認為瘋狂而加以厭棄。」我們應當相信聖經的真理。他繼而說明離開真正的宗教就沒有真正的道德。異教的道德是「為淫穢的惡魔勢力所玷汙了的。」對於一個基督徒來說是道德的東西,對於一個異教徒正成為惡德。「有些東西,她﹙靈魂﹚似乎認為是道德,並對此加以垂青,但如果這些東西不完全與上帝有關,那末,這些與其稱之為道德,當真倒不如稱之為惡德。」不屬於這個社會﹙教會﹚的一些人將遭受永遠的困苦。「在我們現世的鬥爭中,不是痛苦取得勝利,然後由死亡來驅盡它的感覺,就是天性取得勝利,並由它來驅盡痛苦。可是在那裏痛苦將永遠作難;而天性則將永遠受苦。二者都將忍受持續的懲罰。」

(筆者評註:1.當然,筆者是絕對無法同意「基督的教會因為對所理解的事物具有最確切的知識」這種說法,而且,「基督的教會所謂的最確切知識」不但值得懷疑,而且大部分是人為造假,根本偏離了事實真相。2.中國在東漢以前根本沒有成型的任何宗教,只有諸子百家的學術思想,難道古代的中國人都是沒有真正道德的嗎?「道德」絕對不是任何宗教的專屬,也不是因為有了宗教,人類才開始有道德;更甚至在所有宗教之中,一樣存在著許多不道德的事,在筆者撰寫本書的廿一世紀初業,全世界各地發生的許多宗教性醜聞之中,竟然以「天主教」最多也最令人髮指。3.沒有宗教信仰或者不是信仰基督,也不會造成「永遠的困苦」,筆者也反對絕對「懲罰論」。)

復活有兩種,死後靈魂的復活,和最後審判時的肉體復活。……肉體復活後,被定罪者的肉體雖將受到永無止境的焚燒,但並不因此而消亡,這是不足為奇的;因為火蛇和埃特納火山就是這樣。魔鬼雖然不具形體,卻能被具有形體的火所焚燒。地獄裏的磨難並不為人們滌罪,它也不能由於聖徒的求情而有所減輕。歐利根認為地獄並非永恆的想法是錯誤的。異端信徒和罪惡深重的天主教徒行將受到永劫的懲罰。

(筆者評註:1.筆者是反對「死後復活論」的,人的肉體死亡之後,「靈魂」的續存,不能稱為或視為復活,因為「靈魂」一直就存活,只是在肉體死亡後,離開了肉體,以「靈魂」的型式繼續存在,所以「靈魂的復活」是根本錯誤的說法;而「肉體」則無論如何都不可能復活,物質終將要分解還原為基本元素的,或許被其他生物所吸收而構成新的「身體」,那麼,假設一具人類的遺體自然腐化分解後,元素被一千隻蟲子吸收了,這具遺體要如何復活呢?沒有生物知識的胡說怎麼可能成為事實呢?2.「魔鬼」一樣具有形體,奧古斯丁以及其他基督徒的認知是錯誤的。3.關於「異端信徒和罪惡深重的天主教徒行將受到永劫的懲罰」,那只是純粹宗教本位主義的虛詞恫嚇而已,同樣不是事實,也不會成為事實。)




 樓主| 發表於 2019-5-26 07:38:54 | 顯示全部樓層
奧古斯丁教導說,亞當在墮落以前曾有過自由意志,並可以避免犯罪。但由於他和夏娃吃了蘋果,於是道德的敗壞才侵入了他們體內,並以此遺傳給他們所有的後裔。因而其後裔皆不能以自力來避免罪惡。只有上帝的恩寵才能使人有德。因為我們都繼承了亞當的原罪,所以我們都理應承受永劫的懲罰。所有未受洗禮而死去的人,即便是嬰孩,也要下地獄和經受無窮的折磨。因為我們都是邪惡的,所以我們是無權對此傾吐不滿的。(在《懺悔錄》一書中,聖者奧古斯丁列舉自己在襁褓其所犯的種種罪惡。)但是由於上帝白施的恩惠,在受洗的一些人中將有一部分人被納入天國;這些人就是選民。他們並非由於自己善良而進入天國;除了借著上帝只施予選民的恩寵,使我們不致敗壞以外,我們大家都是敗壞的。沒有理由可以用來說明為何有些人得救,而其餘的人則將受到詛咒;這只是基於上帝毫無動機的抉擇。永劫的懲罰證明上帝的公義;救拯證明上帝的憐憫。二者同樣顯示出他的善良。

(筆者評註:1.在「摩西五經」或者「舊約聖經」的「創世紀」一章中,都明白的記述「亞當、夏娃」是吃了「善惡智慧之樹」樹上的果子,才能夠分辨善惡的;所以說「亞當在墮落以前曾有過自由意志」,應該不包括他能自由的分辨善惡,「奧古斯丁」這種說法顯然是倒果為因,目的則是為了強調他所一直信仰並堅持的「原罪論」。2.同樣的,他所說:「因而其後裔皆不能以自力來避免罪惡。只有上帝的恩寵才能使人有德」,如果是這樣,就徹底否定了人類是有自主意志的;如果確實如此,那麼人類除了「原罪」,就不必為自己出生之後到死亡一切的善惡行為負責,因為人類的「有德」既然是來自上帝的恩寵,因此,能不能上天堂就不是以人類在世時的行為來決定,而是看「上帝願意賜給此人多少恩德」,就如同「上帝」喜歡亞伯的羔羊獻祭,不喜歡該隱的農作物祭品一樣,如果上帝主觀的喜愛某些人,多賜一些恩寵,厭惡某些人,少給或者不給予恩寵,那麼死後是上天堂或下地獄就有所不同,而原因是來自上帝主觀喜惡,而非人類的行為。3.關於「所有未受洗禮而死去的人,即便是嬰孩,也要下地獄和經受無窮的折磨。因為我們都是邪惡的,所以我們是無權對此傾吐不滿的。」這種宗教本位主義的主張,本身就是不公不義的,這樣的認知當然不會是正確的。4.如果「他們並非由於自己善良而進入天國;而是借著上帝只施予選民的恩寵」為真,而且是「只是基於上帝毫無動機的抉擇」,那麼跟「奧古斯丁」說法剛好完全相反的事實是;永劫的懲罰證明上帝並沒有任何公義;救拯不能證明上帝的憐憫,而是一時主觀的喜惡。二者同樣不能顯示出他的善良。)

奧古斯丁認為:對未受洗嬰兒的永劫懲罰不但不認為駭人聽聞,反而認為是出於一個仁慈上帝的這種說法可能被人們認為怪誕不經。然而,由於罪惡的信念深深地支配了奧古斯丁,所以他確實認為新生嬰兒是撒旦的手足。中世紀教會中許多極其兇惡的事件,都可追溯到奧古斯丁這種陰暗的普遍罪惡感。

(筆者評註:在歷史中有諸多明證;可以證實在中古世紀,有許許多多的教宗和大主教等等神職人員,道德是極為敗壞的,有情婦,有私生子等等;筆者不想推測「奧古斯丁」的私德如何,但是,他對於天真無邪的嬰兒竟然是抱持這種看法,「確實認為新生嬰兒是撒旦的手足」,足見他是冷酷無情的,他的真愛是陰暗冰冷的教堂,以及應該跟他一樣冷酷無情、陰暗冰冷的「上帝」。所以,他應該為中古世紀教會中的罪行,黑暗的宗教法庭諸多令人髮指的血腥屠殺負極大的責任,像他這樣冷酷無情、違反人性的觀點和主張,比真正嗜血殺人魔的行為本身更邪惡,更為害人類千萬倍。他不但根本不夠資格被稱為「哲學家」,而且是人類精神文明史中一個貨真價實的「罪魁」。就算是「天主教」專屬的「天堂和地獄」,筆者依據「心行決定去處」的「靈魂學」法則,可以非常確定「奧古斯丁」必定會墮落「地獄」,而且更要命的是他可能到現在還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會墮落「地獄」?)

只有一個思想上的困難確實曾使奧古斯丁感到煩惱。這個困難並不是:因為人類絕大部分注定要遭受永劫的折磨,從而感到創造人類乃是一件憾事。使他感到煩惱的是:倘若原罪,有如聖保羅所教導,是從亞當遺傳下來的,那末靈魂與肉體同樣,也必然由父母所生,因為罪惡是屬於靈魂而不是屬於肉體的。他對於這種教義感到了困難。但他卻說,因為聖經從未涉及這個問題,所以在這事上得一正確的見解不可能是得救的必要條件,因而他就對之未作結論。

(筆者評註:「得救」只是宗教的主張,和全人類毫無關係,不論是靈魂或者肉體,出生時並沒有任何「罪惡」(包括「原罪」),「奧古斯丁」的宗教立場和狂熱的本位主義,使他一直在鑽牛角尖,沒有解答是必然的,何況「聖經」本來就極度缺乏「形而上」的思辨內涵,能夠解釋什麼呢?)

作者「羅素」對於「奧古斯丁」的評論:黑暗時期開始之前,最後幾個傑出的知識分子,不但不關心拯救文明,驅逐蠻族,以及改革政治弊端等等,反而大肆宣揚童貞的價值和未受洗禮的嬰孩所受的永劫懲罰,這當真是十分離奇的。

(筆者評註:「羅素」的評論是非常正確的;其實如果公正的來看;「奧古斯丁」在人類哲學發展史中,容或有他一些理論上的成就,但是,在人類理性發展史上,他是過遠多於功的,在中古世紀教會諸多惡行中,他是一個煽風點火;並為宗教集團犯罪提供「合理依據」的罪人。)

(註:以上原文資料以節選方式引用自當代大哲「羅素」的「西洋哲學史」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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