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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義靈魂學』上冊 第二十四章 美洲印地安人的死亡靈魂觀
作者:張開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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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章節是很重要的一個可以作為「世界原始民族靈魂觀」研究旁證的資料;筆者將之稱為「比較靈魂學」
(Comparative Soul Research),因為「美洲印地安原住民」都是來自亞洲,他們的原始信仰也是源自「亞洲撒滿信仰」,所以,有許多神祇信仰、撒滿巫術、宇宙樹、陰間觀念、甚至撒滿「神服」、「神鼓」等法器;以及入神、出神、驅鬼、草藥治病等等都和「亞洲撒滿信仰」幾乎如出一轍。筆者從書籍及網路資料精簡匯整了重要的相關重點,並加以比對、研究和評註,同時在「時間點」上也取得有力的佐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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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地安神話分為北美印第安神話和南美印第安神話,而南美印第安神話又分為「馬雅神話」,「印加神話」和「阿茲特克神話」三部分。其中北美印第安神話是美國原住民的神話與故事,由於原住民神話身受薩滿巫術文化影響,因此主要信仰與大自然的神靈相當接近,對於動物神靈的崇拜,也衍生出了圖騰崇拜的信仰。而南美印第安神話相比前者體系更加完善,知名度也更加廣泛。
北美印地安神話是美國原住民的神話與故事,由於原住民神話身受薩滿巫術文化影響,因此主要信仰與大自然的神靈相當接近,印地安人們不僅敬畏神明,也敬畏大自然中的一草一木,相信即使是植物,也擁有自己的靈魂,因此值得受到人的尊重。對於動物神靈的崇拜,也衍生出了圖騰崇拜的信仰。
印地安人的宗教信仰比較複雜,在歐洲殖民主義者入侵之前,印地安人普遍信仰原始宗教,主要還是在大遷徙的過程中從原鄉帶來的「亞洲薩滿信仰」,包括有自然崇拜、鬼魂崇拜、祖先崇拜、圖騰崇拜、神靈崇拜、偶像崇拜。十六世紀隨著歐洲殖民者的入侵,基督教才開始傳入到了印地安人當中。
由於美洲印地安人不是一次移民而來,雖然,他們的人種、血統和DNA檢驗都指向同一個來源—「亞洲」,但是第一批大約在15000年前是從西伯利亞「楚科奇半島」經過「白令海峽陸橋」抵達北美的阿拉斯加州,然後再往南移民到加拿大和美國境內的,但是,從美國加州南部、中美洲和南美洲的印地安人就可能晚了好幾千年,是由海路「逐島跳躍」式移民而來,所以,因為移民的時間差距很大,互相幾乎完全沒有任何交流,而帶來的文化已經有相當大的差異,這點可以從各自留下的「文明遺跡」就可以看出;譬如在北美洲的印地安人族群,幾乎沒有任何大型的建築物,在觀念上也比較原始;而中南美洲的印地安人族群,包括馬雅人、印加人、阿茲特克人都有高大雄偉的金字塔建築,同時在生活文明及精神文明方面也顯得更為進步;那是因為他們的原鄉—「亞洲」,在15000年前到5000年前,這一萬年之間,文明正是快速躍進的時代,尤其是後期從海路移民到中南美洲的幾批印地安人族群,他們曾經的原鄉—「亞洲」
(極可能是中國,已經正在從石器時代過渡到銅器時代,甚至已經有成熟的農耕技術,以及初級的圖象文字,信仰方面也改變了許多,因此,和移民前輩的北美印地安人族群帶來的是15000年前的原鄉—「亞洲」的早期文化程度,在北美廣闊的大地上,並未能源源不絕的注入活水,以至進展緩慢,仍然通常狩獵和遊牧的生活,從北美帳蓬為臨時居所的普遍生活型態與中南美洲有固定石砌屋舍來比較,同樣可以看出早期和晚期移民,在文化水平上已經有著非常大的差異。)
在北美的印地安人族群的歷史進程:
古印第安時期
(距今12,000 年至8,000 年前)
狩獵遊牧時期
(距今8,000 年至西元100 年)
農業形成時期
(西元100年至西元1000年)
城鎮發展古典時期
(西元1000年至1500年)
北美的印第安人是遼闊富饒的美洲的原始居民,有許多部落。他們和中國北方一些少數民族一樣,大多居住在山林、大草原等邊陲地區。不管是大森林中的印第安人還是大草原地帶的印第安人,他們所住的帳篷有一種在造型上和中國北方山嶺上鄂倫春人的簡陋帳篷「仙人柱」(撮羅子)是幾乎完全一樣的。印第安人帳篷,一般是用七張野牛皮縫製起來的,架起來後很高,很寬敞。帳篷架是用三根木桿連在一起支撐的,立起來後,再用一些輔助木桿加固。野牛皮固定在其中的一個木桿之上,然後圍在整個框架上,上面留出一個口作為煙筒。最精明的設計是風進不到帳篷裏。在帳篷裏的地中間挖一個淺坑,這是作爐灶用的。帳篷內壁再用動物皮覆蓋好,即使是冬天也是一個很好的防寒所,完成的帳蓬形成一個圓形三角錐的造型。
鄂倫春人住的「仙人柱」,也是用幾根五六米 長的木杆子搭成圓錐形架子做成的,冬天蓋麅皮和蘆葦簾,夏天覆蓋樺樹皮。「仙人柱」的中央有火堆,上面吊著鐵鍋煮肉,屋頂也有開孔出煙通氣。這種圓形三角錐形的帳蓬,在中國北方大部分遊牧漁獵民族,譬如達斡爾族、赫哲族都是大同小異的,屬於臨時性的棲所,而且還包括更北方西伯利亞的一些遊牧民族,譬如愛斯基摩人、楚科奇人、馴鹿的涅涅茨人更遠至「斯堪地那維亞」的北歐民族都有;
而很巧的是這樣一個橫跨美洲、亞洲、北歐的各個遊牧漁獵民族,又同樣是信仰「原始撒滿教」的,所以,互相之間當然有一定的血緣關係。美洲印地安民族是從亞洲移民過去的這點不但有著歷史上的證據,最新的DNA檢驗也證實了這點,但是,在北美地區的印地安民族移民的時間最早,所以不但帶過去的是遊牧漁獵的生活方式和「撒滿信仰」,連圓形三角錐形的帳蓬也一併「移殖」過去,一萬多年都沒有太大變化,而且也因為「白令海峽」陸橋沉沒之後,形成了封閉式的文化,以至連建造大型地上宮室的能力亦付闕如,這點和中、南美洲的印地安族群有高大雄偉的金字塔群和石屋居所的生活型態是大相逕庭的。
(註:目前學術界普遍認同的結論是,印第安人的祖先是由亞洲跨越白令海峽到達美洲的,亞洲的蒙古人種與美洲人祖先有淵源關係。在第四紀的一些時間裡,尤其是在最後一次冰河期,海面下降了大約130~160米,水深只有幾十米的白令海峽袒露出了一座陸橋,連接起了亞洲東北部和美洲西北部,成為亞、美兩洲的天然通道。當時以獵取猛獁、鹿類為生的亞洲東北部獵人很有可能尾隨這些動物穿過白令海峽大陸橋來到了美洲,成為美洲遠古文明的始祖。
過去追尋美洲原住民的起源,大多以「來自亞洲單一族群」作為解釋。最近科學家有新發現,指5000至15000年前的移民其實不只一批,總共有三波旅行者陸續抵達美洲大陸,其中還有一支與漢族華人有密切相關。
考古學界普遍認為,美洲原住民的祖先應是在15000年前、冰河期即將結束之際,從西伯利亞經過白令陸橋(Beringia land bridge),到達美洲大陸,他們全是屬於單一族群。
可是倫敦大學人類基因學專家魯斯林奈爾(Andres Ruiz-Linares)分析52種美洲原住民,以及17個西伯利亞族群的DNA,發現驚人的異同性。研究指出,第一批移民應是現今加拿大魁北克Algonquin族、南美洲Yaghan族、瓜地馬拉Kaqchikel Maya族的祖先。後來還有兩波移民,他們是在白令陸橋消失後,以搭船的方式來到美洲,移民中還有人的基因特徵與漢族相同。
部分考古學者、語言學者仍堅持美洲原住民屬於單一族群起源,但魯斯林奈爾堅稱,新的DNA分析是依據完整的基因組進行比對,這項發現是無庸置疑的。)
同樣的,雖然北美、中美和南美洲三個地區的印地安人族群都是受到「亞洲薩滿信仰」的影響,但是,在北美的並沒有形成正式的宗教,倒卻是在中、南美洲卻都有了正式的宗教信仰,雖然在形式和信仰主體上已經和原鄉—「亞洲」的原始「薩滿信仰」明顯不同,但是,有些鬼神觀念和「撒滿」的存在卻還是有很大的共通點;
如果不分地區,整體來探索美洲地區印地安人的信仰觀念;在共通方面可以從網路一些相關資料匯整出一個梗概:
在印地安人的原始宗教中存在兩種宗教觀念,一種是萬物有靈觀念,一種是巫術觀念。萬物有靈觀念相信世間的萬事萬物都有靈魂,人、動物、 植物和山川河流都有靈魂。人死了,但靈魂不死;自然物體沒有生命,但有靈魂。各種靈魂沒有高低貴賤之分,只有善惡之分。印地安人信仰的精靈無處不在,整個自然界到處都有精靈到處遊蕩,還為精靈尋找化身,認為自然存在物是精靈的化身。相信有精靈存在,人們就想出了一些乞求精靈保護的辦法,由此產生了一定的祈禱儀式和內容,這便是宗教儀式的最早發端。
巫術觀念是伴隨著萬物有靈觀念而產生的,因而,凡是相信萬物有靈的印地安人必然都相信巫術。巫術是一種原始信仰,是原始人類藉以驅鬼避邪、祈安求福的辦法。巫師充當人與精靈之間的仲介,實施法術,為人們驅鬼求福。巫師在實施自己的魔法的時候,裝扮成有關的精靈並持有各種魔具,他們或唱或跳,或擊鼓或搖鈴,有時還要吸食大量的煙草,使自己昏沉欲醉,精神錯亂,表明自己受神靈所使,具有超凡的本領。
與「亞洲薩滿信仰」幾乎完全類同並有明顯傳承關係的就是「鬼魂崇拜」與「祖先崇拜」;在印地安人的原始宗教中還有鬼魂崇拜現象。鬼魂崇拜來源於萬物有靈的觀念,認為不僅自然物、動植物有靈魂,人也有靈魂。人死之後,靈魂離開了肉體就變成了鬼魂。同時認為鬼魂與人類的關係密切,因此便對之加以祭祀或崇拜。在阿勞幹人中間就有鬼魂崇拜現象,在他們眼裏死亡不是一種自然現象,如果一個人不是作戰時或發生衝突時被人打死,那麼他的死亡一定是遭到了巫術或惡魔傷害的結果,他們認為人死後有鬼魂,且相信有陰間,鬼魂在陰間像人在現今世界中一樣生活,因此在埋葬死人時,他們要為男子隨葬武器、女人隨葬日用器皿等來祭祀。查科地區的印地安人認為,人有靈魂,人死以後靈魂離開肉體去別處生活,自然界中的精靈也包括人死後的精靈,它們會降病於人。因此,人生病之後,要請巫師從病人身上驅除精靈。巫師則用敲打響鈴、手鐲和腳鐲等率眾舉行儀式舞蹈來驅趕它們。同時在某些部落中,舉行殯葬儀式時,為祭祀靈魂也要舉行儀式舞蹈。
祖先崇拜是印地安人中非常普遍的一種信仰形式。祖先崇拜是對人的崇拜,受崇拜的多是一個部落傳說中的鼻祖。印地安人的祖先崇拜大體上經歷了幾個階段的變化,原始的祖先崇拜是氏族團體共同祖先的崇拜,然後是部族內共同祖先的崇拜,再後是家族或家庭祖先的崇拜。祖先崇拜中受崇拜者常常被認為具有超自然的神力,受崇拜的祖先被同族人當作象徵,從而形成了一種凝聚力。
印地安人的薩滿教的基本特徵是相信萬物有靈和靈魂不滅,認為神靈、人類、魔鬼各有所居,神靈賜福,魔鬼降禍;相信氏族等薩滿神能保護族人,其代理人和化身薩滿作為人和鬼神的仲介具有特殊的品格和神通,能為本族消災求福,一般有全氏族共同參加的宗教節日和宗教儀式。
美國加利福尼亞的印地安人曾以信仰薩滿教著稱,在他們的各個部落中間普遍地存在著巫師薩滿,北部諸部落以女薩滿行巫術為主,其他部落則男女薩滿兼得其術,薩滿的主要職責是祛病,就祛病的方式而論,大多數部落的薩滿可分為兩類,一部分只負責從事診斷,確定病因,被認為是「法力較弱」,無力祛病;而另一部分則被認為是「法力較強」,不僅可查明病因,而且可祛病禳厄。他們相信疾病乃是被稱為「痛」的某種東西侵入人體所致,所以要將「痛」從人體內排除,疾病可愈。同時他們相信,這種所謂的「痛」可使人成為薩滿。
(筆者評註:這點與中國東北、內蒙以及一些西伯利亞少數民族的「撒滿資格」如出一轍,亞洲的「撒滿信仰」中,往往也是因為莫名其妙的生了一場長時間的昏睡怪病,然後就成了「撒滿巫師」,這叫做「撒滿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