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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醫「佛法」開導人妻變偷情 鹹溼對話被揭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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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5-27 13:06:48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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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一名人妻因常去同間牙醫看診,與牙醫師日久生情,後來人妻與丈夫感情不睦,牙醫以「佛法」開導人妻,卻發展出婚外情,人妻的丈夫發現後憤怒提告,牙醫原表示願賠償600萬元,但事後卻沒有履行約定,氣得丈夫提起覆行協議訴訟,法官審理後認為牙醫應負賠償責任,因此判決應如數賠償。


據了解,人妻與牙醫相識20餘年,2014年底人妻因與丈夫的感情問題找牙醫聊天,深受感動而發展出婚外情,偷情長達7個月之久,人夫無意間從行車記錄器,發現妻子與牙醫的鹹溼對話,包括「我倆出去不做愛要幹嘛」、「在房間做,做完才好睡,早上起來再做一次,吃好早餐再做一次,退房前再做一次」、「邊跟妳洗澡邊做愛,喜歡嗎」,氣得人夫怒告防害家庭。


去年8月25日,人夫先與妻子談離婚,當天再帶著律師及親友,到診所找牙醫談判,雙方達成協議,牙醫表示願賠償600萬元,並先付了60萬元給人夫,稱其餘金額會匯到人夫的帳戶,人夫也依約撤告,牙醫獲不起訴處份,但事後卻拒絕再付540萬元。


人夫向新竹地方法院提起覆行協議訴訟,牙醫在庭上供稱,他是在人夫與其他人的逼迫下,疲乏、恍惚之際才簽下和解書,而且認為賠償金太高,不公平,因此希望撤銷免賠。


不過,法官認為,行車記錄器的內容的確可以證明2人有偷情,且牙醫自己也有婚姻,也知道對方已結婚,卻未遵守已婚男女之分際,加上600萬元賠償金與其收入相比算合理,因此判他應賠償540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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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5-27 14:54:17 | 顯示全部樓層
都是那一根的錯!

發表於 2016-5-27 23:21:29 | 顯示全部樓層
夫妻之間的感情不和,爲什麼會選擇和牙醫談?
嚴重的找錯對象。

發表於 2016-5-28 07:08:01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kiddo 於 2016-5-28 07:13 編輯

常言說得好,酒不醉人,人自醉。
不過我看到的重點是。。。

加上600萬元賠償金與其收入相比算合理,因此判他應賠償540萬元。


媽呀,那夫妻只各賺5萬,要交兩個小孩私立幼稚園加房貸車貸給父母生活費的人。。。沒本錢搞外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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