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魂紀元四萬年-『靈魂源始』第二十八章 宇宙間唯一的絕對真實-「我」!
作者:張開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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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都知道,我們是生活在一個「相對」的世界裡,一切的一切都有其「相對性」。
我們是如何知曉這是一個「相對的世界」,那是基於一種「超然」;而且是超過「相對的狀態」;以「絕對」的立場才能觀察並加以肯定的。如果以簡單的比喻而言;有二個同類或不同類的物體,我們如何來判別輕重和長短?當然我們需要一台精準的大不及尺。我們把那兩個物件放在天平的各一端,可以比較出孰輕孰重?我們也可以用尺來丈量,就可以知曉孰長孰短了?那麼相對於那兩個物體,天平和尺在此時此刻,就頓時成了一個「絕對」的標準。至少對於那兩個物件來說,是這樣的沒錯。但是當我們不是用來秤重或丈量「天平」或「尺」時,「天平」與「尺」又回歸到「相對」的狀態或身份。因為「天平」也有相對的「大、小」不同;「準」及「不準」的差別。「尺」也有或長或短,是新是舊可以「相對」得比較。
如果是這樣,「短暫的絕對」是否有可能變成「永恆的絕對」呢?那是不可能的!因為只要是可以被「觀察」、被「比較」的,那就是「相對」的,不會單獨成為「絕對」的存在。
那麼在這宇宙天地之間,是否有「絕對的存在」呢?
有的!那就是「我」,而且是「唯一絕對」的存在!
在進入真正的主題,也是主體-我之前,我們必須了解一些基本概念,才不會一開始就墜入五里霧中而不知自身何在?不知立場為何了?
首先;我們當知道;
一.「相對」的相對,不是「絕對」!
二.「絕對」本身就是在唯一單獨存在的,所以也根本沒有「絕對」的相對。又為何?當然,「絕對」當然不是相對於「相對」的!
現在,我們就來看看「我」,為什麼會是這「宇宙間唯一的真實和絕對」呢?
首先,我們當然知道,這世界不只有「我」一個人獨立存在的,還有其他各種人、事、物的存在。
把範圍暫時縮小至「人與人」的關係的方面而言。第一要務就是「人類」是必須已經擁有「自我認知能力」及「環境認知能力」時才能論斷。
也因此;第一要義就是首先必須先有「我」的存在,因為只有透過「我」是一個「絕對真實」的標準立場,才能去衡量其他人事物的關係?
那麼,「我」又是什麼呢?以普世對「我」的最明確解釋,就是指「發語說話」或「提筆寫字」,甚至以手勢表意,指著自己鼻子時,這個主體就是「我」。
但是,也正因為「我」是在擁有「自我認知能力」以及「在自然及社會中的定位」時就已經卓然獨立的存在了,而且是「絕對真實的存在」,也是毋庸任何人或以任何方式來證明的。正如同此刻的當下,你正在讀我寫的這篇文章時,不論你是否能完全融會貫通,從「你」自己能擁有這樣的閱讀能力時,你這個會自稱「我」的個體已經「絕對真實」的存在了;當然這並不限於文字的閱讀能力;即使是一個文盲或瘩啞人士、盲人,只要有人用語言誦讀這篇文字或用手語、點字書,讓你了解本篇的旨意時,你也一樣確定是「絕對真實」存在了!
而且,在單論「人與人」的關係時,我們最容易意會到的就是「我、你、他」了,其實如果撇開一些血親、朋友、不同國家、種族及甚至所謂「外星人」這些不同的結構關係時,人類最基本的稱謂分類關係,其實也確實只有「我、你、他」三個代名詞就能完全包括。
同樣;「我」是一定要率先存在的,因為「我」是「我、你、他」關係中最首要的張本及立足點;也因為先有了「我」之後,「你」這個代名詞才存在,而「他」又一定是先有「我、你」存在之後才得以存在的。因為「你」是對應於「我」這個主詞才得以存在的受詞,「他」則是對應於「我、你」兩個互聯互動主詞了得以存在的受詞。
但是,不說「相對」,而改說「對應」是要避免「名詞」上的混淆而造成誤解。因為既然「我」是唯一絕對真實的,那麼,「我」就沒有任何「相對」的人事物。「你」和「他」雖然因為對應了「我」而持續存在的,但是,「你」和「他」就不會是「我」的相對詞或相對物。所以,我們不能說:「我」的相對就是「你」,因為「我」就是「絕對」的,那就是唯一的,可以用來相對於許許多多或一切人類與非人類中任何一個「你」。因此,就不能單一指定說究竟那一個「你」才是確定的相對代名詞;而「他」那自然就更不是了。因為前面已經說過:「他」必須是同時對應於「我、你」先行存在之後,才會出現在語言及文字中的,而且除了會出現在語言、文字、手勢、眼神等等表意方式以外,「他」是不可能單獨存在的;而且還更受限於只有「我、你」在用任何表意工具談論或指示時,才會出現「他」這個代名詞!
在此,我們當可看出,「我」是第一要義,如果「我」不是確實其存在,那麼,「你、他」是不可能先行存在的。因此,斷然不會只有「你、他」的存在,而「我」竟然可以「不存在」的狀態產生。所以「你、他」當然就不是「絕對」存在,而是「相對存在」,只有「我」才是真正絕對存在的。就算像漂流到荒島的「魯賓遜」或者獨自駕駛太空船,航向無垠太空的單獨「駕駛員」根本在一定的時間之內,是不可能跟其他人交流互動的,但是,即使單獨只有「我」一人存在,縱然是真實存在的,也是絕對的,並不需要經由「你、他」或更多不同關係的人類來襯托和相對,這個孤獨的「我」才能確實存在。因此也由此可證:「我」是根本不得任何觀察、評比、對照、襯托、反應才能存在,根本不需要。只要能「自我認知」,並粗淺的了解自身在環境中最基本的定位時,「我」就確定是「絕對真實」的存在了。
既然,「我」是「絕對」的,就沒有任何「相對」的人事物,當然,也更不可能是「無我」,尤其是「釋迦牟尼」所一再宣揚的「無我」因為,「我」既然是宇宙天地間唯之「絕對的真實存在」,而且一旦「存在」,就不可能於「存在」的期間,可以消失或變成「不存在」而且,更弔詭的是,這個「無我」的主張,也是由這個「絕對真實的我」所妄想臆測出來,而自以為是,並因此信以為真的。設想,如果「我」是不存在的狀態;那麼,又是「誰」或「什麼」來界定「無我」為何?「無我」為什麼存在?或者退一萬步來思辨;就算「我」不是「絕對」的,而是「相對」的,那麼,所謂「相對」的,當然必定要有至少一個相對應的主體。那麼,就算「我」的相對是「無我」,是不是「我」與「無我」就必須同時存在?否則,只有其中任何之一的存在,豈不又是「絕對」而非「相對」了?那麼,是「我」才是「絕對」的?或者「無我」才是「絕對」的?又,是「我」可以妄想臆測出「無我」一詞合理呢?或者,由「絕對」的「無我」妄想臆測出「我」的一詞合理呢?「無我」既然沒有了主觀絕對性,又如何發生任何作用,能去妄想臆測出「我」以及其他宇宙萬物呢?
再加上佛家言:「三界唯心所造」,那麼,這個能造「萬物」的「心」是真實存在或者虛妄不實的呢?
如果是「真實存在」的,那麼不就是「絕對真實的我」的另一個化身代名詞嗎?否則,如果這個「心」是虛妄不實的,那麼又何能創造宇宙萬物,還能被這個「心」所廣泛認知呢?其實,答案也很容易推裡出來:
1.「真實的心」創造「真實的宇宙萬物」!
2.「真實的心」創造「虛妄不實的宇宙萬物」!
3.「虛妄不實的心」創造了「真實不虛的宇宙萬物」!
4.「虛妄不實的心」創造了同樣「虛妄不實的宇宙萬物」!
以上,如果經過「合理的邏輯推理」就當可看出,第3第4項根本是不可能的,尤其是第4項。如果兩者「創造者」和「受造物」都是不存在的,那麼既然都不真實「存在」,豈不是空空如也,什麼都沒有,那叉何必嚷嚷而辨何者是實?何者為「虛」?根本就連提都不必提。拼命去尋找一個根本虛妄不實,根本不存在的「創造者」,加上再拼命去尋找根本虛妄不實的「受造宇宙萬物」而動機和目的,竟然只是為了證明能否定其「真實的存在性」,這不是癡人說夢而已,更是毫無任何意義的「戲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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